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受理项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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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受理项目的公示

粤科公示〔2023〕36号

各有关单位、有关专家:

  202 (略) 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已经结束,经形式审查并复核,共55项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受理。根据《 (略) 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2 (略) 科学技术奖评审方案》规定,现将形式审查通过的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青年科技创新奖、科技成果推广奖共143 (略) 科技厅公众网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2023年12月8~17日),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应当以 (略) 奖励办提出,并按要求提供身份证明、有效联系方式以及必要的证据材料。组织提出异议的,须写明组织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亲笔签名并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凡是组织未盖公章或者冒名、匿名提出的异议材料不予受理。

  地址: (略) 连新路171号信 (略) 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

  邮编:*

  电话:020-*、*

  附件:1.202 (略) 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受理项目清单项目内容附件

     2.202 (略) 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受理项目清单项目内容附件

     3.202 (略) 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受理项目清单项目内容附件

     4.202 (略) 科学技术奖青年科技创新奖受理项目清单项目内容附件

     5.202 (略) 科学技术奖科技成果推广奖受理项目清单项目内容附件

(略) 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8日

粤科公示〔2023〕36号

各有关单位、有关专家:

  202 (略) 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已经结束,经形式审查并复核,共55项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受理。根据《 (略) 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2 (略) 科学技术奖评审方案》规定,现将形式审查通过的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青年科技创新奖、科技成果推广奖共143 (略) 科技厅公众网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2023年12月8~17日),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应当以 (略) 奖励办提出,并按要求提供身份证明、有效联系方式以及必要的证据材料。组织提出异议的,须写明组织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亲笔签名并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凡是组织未盖公章或者冒名、匿名提出的异议材料不予受理。

  地址: (略) 连新路171号信 (略) 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

  邮编:*

  电话:020-*、*

  附件:1.202 (略) 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受理项目清单项目内容附件

     2.202 (略) 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受理项目清单项目内容附件

     3.202 (略) 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受理项目清单项目内容附件

     4.202 (略) 科学技术奖青年科技创新奖受理项目清单项目内容附件

     5.202 (略) 科学技术奖科技成果推广奖受理项目清单项目内容附件

(略) 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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