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实施中高职贯通培养项目院校名单的公示
关于拟实施中高职贯通培养项目院校名单的公示
根据《市教委关于深入实施中高职贯通培养工作的通知》(津教职函〔2023〕48号)要求,经院校申报和专家评审,现将拟实施中高职贯 (略) 校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日至12月12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存有异议, (略) 教委职业教育处联系。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我们将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保密。
联系人:耿昊伟,*。
附件:拟实施中高职贯 (略) 校名单
**日
附件:
根据《市教委关于深入实施中高职贯通培养工作的通知》(津教职函〔2023〕48号)要求,经院校申报和专家评审,现将拟实施中高职贯 (略) 校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日至12月12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存有异议, (略) 教委职业教育处联系。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我们将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保密。
联系人:耿昊伟,*。
附件:拟实施中高职贯 (略) 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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