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争性谈判条件
根据《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转发2023 (略) 交通行业筑路工职业技能大赛( 清灌缝及标线划设项目 )竞赛的预通知(榕路综〔2023〕46号)》文件,市公路中心下达清缝机、灌缝机、划线机共三部机械设备采购计划,设备购置金额11.7万元,经费调整列入福清中心2023 年设备购置 (养护机具 ) 预算支出 (根据采购最终金额另文下达)。按照相关采购文件的规定,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使用地点:福清公路中心。
2.2 项目的规模:
包1:灌缝机一部、清缝机一部
包2:划线机一部(具体采购参数及服务要求详见附件一)。
2.3 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控制价:
包1:80000元
包2:37000元
2.4 项目的工期: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送货到指定位置。
2.5 本项 (略) 公路事业发展 (略) 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各项相关管理办法实施管理。
3.竞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竞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相关的营业资质;
(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提交的竞争性谈判报价必须在控制价的50%至100%控制价之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23年9月4日9时20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4日9时30分,竞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竞争性谈判文件 (略) 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二楼会议室。竞争性谈判时间:2023年9月4日9时30分。
5.2竞争性谈判文件包装要求,谈判文件要求正本一份,谈判文件必须密封包装,未密封的谈判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竞争性谈判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样式进行填报,否则视为废标处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报价要求
6.1 本次投标报价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总价的,将作废标处理,竞标人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至开标前,招标人拒绝接受调价函等方式的调价声明。
6.2本次竞争性谈判报价采取一次性书面报价方式进行报价,谈判小组将不对各竞标人进行第二次询价,且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7.评标办法:通过资格审查的最低价中选;若出现报价相同,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抽取一次,抽中者中选。参与竞争性谈判的投标人不足3个的,重新组织竞争性谈判。
8.监督人: (略) 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纪检员。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及结果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门户网站(http://**) (略) 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公开栏上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不少于3个工作日,竞争性谈判结果公示不少于3天。
10.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略) 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有关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 福清宏路清荣大道1号
邮编: *
联系人: 倪工
电话: 0591-8538 0347
附件:1.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养护购置计划表
2.竞争性谈判文件模板。
(略) 福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