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中心医院所需低频电子脉冲治疗仪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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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中心医院所需低频电子脉冲治疗仪采购项目

白山市中心医院所需低频电子脉冲治疗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白山市中心医院所需低频电子脉冲治疗仪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博才路168号吉林大学科技园15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KR-HW-2023-037

项目名称:白山市中心医院所需低频电子脉冲治疗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2000元

采购需求:采购低频电子脉冲治疗仪两台,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通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5.1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5.2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5.3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

2.5.3.1须提供所投产品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的备案或注册截图;

2.5.3.2或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2.5.4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且投标人非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时,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的原件(且授权链完整)。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9日,每天0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高新区博才路168号吉大科技园15楼。

3、方式: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现场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1)营业执照副本;(2)医疗器械相关资格证书;(3)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线上报名,*@*63.com,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邮件正文注明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4、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6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高新区博才路168号吉大科技园15楼开标大厅。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2月26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高新区博才路168号吉大科技园15楼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浑江区通江路239号

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方式:04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科瑞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博才路168号吉大科技园15楼

联系方式:李德伟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德伟

联系方式: 0431-*


白山市中心医院所需低频电子脉冲治疗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白山市中心医院所需低频电子脉冲治疗仪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博才路168号吉林大学科技园15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KR-HW-2023-037

项目名称:白山市中心医院所需低频电子脉冲治疗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2000元

采购需求:采购低频电子脉冲治疗仪两台,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通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5.1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5.2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5.3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

2.5.3.1须提供所投产品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的备案或注册截图;

2.5.3.2或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2.5.4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且投标人非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时,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的原件(且授权链完整)。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9日,每天0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高新区博才路168号吉大科技园15楼。

3、方式: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现场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1)营业执照副本;(2)医疗器械相关资格证书;(3)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线上报名,*@*63.com,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邮件正文注明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4、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6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高新区博才路168号吉大科技园15楼开标大厅。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2月26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高新区博才路168号吉大科技园15楼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浑江区通江路239号

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方式:04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科瑞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博才路168号吉大科技园15楼

联系方式:李德伟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德伟

联系方式: 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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