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福建分局2024年职工班车接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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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福建分局2024年职工班车接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福建分局2024年职工班车接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1期3号楼7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BY-[GK]*-1

项目名称: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福建分局2024年职工班车接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3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含税)

合同包

采购标的

技术指标

服务期限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投标保证金

1

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福建分局2024年职工班车接送服务采购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11个月

*.00

130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本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1)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④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其他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明细 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1、投标人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复印件;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自有通勤车辆均应具备《道路运输证》,并提供相关证件有效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3日 至 2023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1期3号楼703室

方式: (略) 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1期3号楼703室报名获取;或将所需获取的招标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 (略) 地址标注 (略) 邮箱(*@*q.com)。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1期3号楼70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招标文件(办理报名手续)事宜

(1)购买招标文件事宜联系人:小阮

联系电话:0591-*-802

电子信箱:*@*q.com

(注:非招标文件购买事宜,请联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A. 现场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事宜的投标人,可至我司办理书面报名登记。

B. 采用邮件方式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事宜的投标人,务必先电话联系。按照本项目相关网站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提供的我司银行账号等信息,转账相应的标书款至我司账户,同时将 (略) 相关信息(含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公司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纳税人识别号、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招标文件编号等)编辑完整并发邮件至我司的电子信箱。

2、开具发票事宜:

我司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供应商(除发票抬头为个人或政府部门等无税号单位外)购买招标文件或缴纳中标服务费若需开具发票,须提供与供应商公章一致的单位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若采用转账方式的,应在转账时备注供应商纳税人识别号(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若因未及时提供或提供错误信息造成的开票问题,我司概不承担责任(不提供换票或补票等服务)。

3、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

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将《退回保证金说明函》(含清晰准确的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另册制作一套并加盖公章装在一单独的信封内密封提交。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将合同原件(或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的复印件)及《退回保证金说明函》(含清晰准确的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送至或邮寄至我司退回保证金(不接收传真件)。否则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的,我司概不承担责任。

★4、关于投标人名称: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应与购买招标文件(办理报名手续)登记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我司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出账账户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州东二环支行(若无法查到可选晋安支行)

银行账号:*

特别提示

1、请投标人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点击查看>>、合同包:点击查看>>)的投标保证金”。

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服务费账户

转帐

开户名称: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州米罗街支行

银行账号:*0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福建分局     

地址:长乐机场内翔汇路一号        

联系方式:黄见峰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1期3号楼702室            

联系方式:林海清、戴雪珍0591-*/*-8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海清、戴雪珍

电 话:  059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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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福建分局2024年职工班车接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1期3号楼7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BY-[GK]*-1

项目名称: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福建分局2024年职工班车接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3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含税)

合同包

采购标的

技术指标

服务期限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投标保证金

1

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福建分局2024年职工班车接送服务采购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11个月

*.00

130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本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1)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④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其他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明细 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1、投标人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复印件;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自有通勤车辆均应具备《道路运输证》,并提供相关证件有效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3日 至 2023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1期3号楼703室

方式: (略) 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1期3号楼703室报名获取;或将所需获取的招标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 (略) 地址标注 (略) 邮箱(*@*q.com)。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1期3号楼70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招标文件(办理报名手续)事宜

(1)购买招标文件事宜联系人:小阮

联系电话:0591-*-802

电子信箱:*@*q.com

(注:非招标文件购买事宜,请联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A. 现场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事宜的投标人,可至我司办理书面报名登记。

B. 采用邮件方式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事宜的投标人,务必先电话联系。按照本项目相关网站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提供的我司银行账号等信息,转账相应的标书款至我司账户,同时将 (略) 相关信息(含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公司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纳税人识别号、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招标文件编号等)编辑完整并发邮件至我司的电子信箱。

2、开具发票事宜:

我司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供应商(除发票抬头为个人或政府部门等无税号单位外)购买招标文件或缴纳中标服务费若需开具发票,须提供与供应商公章一致的单位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若采用转账方式的,应在转账时备注供应商纳税人识别号(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若因未及时提供或提供错误信息造成的开票问题,我司概不承担责任(不提供换票或补票等服务)。

3、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

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将《退回保证金说明函》(含清晰准确的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另册制作一套并加盖公章装在一单独的信封内密封提交。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将合同原件(或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的复印件)及《退回保证金说明函》(含清晰准确的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送至或邮寄至我司退回保证金(不接收传真件)。否则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的,我司概不承担责任。

★4、关于投标人名称: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应与购买招标文件(办理报名手续)登记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我司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出账账户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州东二环支行(若无法查到可选晋安支行)

银行账号:*

特别提示

1、请投标人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点击查看>>、合同包:点击查看>>)的投标保证金”。

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服务费账户

转帐

开户名称: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州米罗街支行

银行账号:*0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福建分局     

地址:长乐机场内翔汇路一号        

联系方式:黄见峰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1期3号楼702室            

联系方式:林海清、戴雪珍0591-*/*-8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海清、戴雪珍

电 话:  059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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