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阳光热力有限公司煤灰、炉渣销售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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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阳光热力有限公司煤灰、炉渣销售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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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阿克苏阳光热力有限公司煤灰、炉渣销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GRL-2023-MHLZ-XS)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 (略)
一、招标条件
本阿 (略) 煤灰、炉渣销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106.5 万元(此价格已含清运等一切费用),招标人为阿克苏阳光热
力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确保阿 (略) 热源厂生产设备安全、经济、稳定运行,保证现
场煤灰、炉渣及时外运,提高管理效率,现对产出的煤灰、炉渣对外招标销售。阿克苏阳光
(略) 热源厂年产煤灰约 1.5 万吨、炉渣约 1.5 万吨(此数量不作为合同执行依据,
具体以热源厂实际产出数量为准)。本项目招标销售标的为热源厂供热所产生的副产品,此
数量为预估数量,招标人不对此数量做任何保证,也不对每日产灰(渣)量做任何承诺,投
标人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因供热量变化而导致煤灰、炉渣产量的增减,招标人对煤灰、炉渣
的质量指标不做任何承诺,投标人须完全接受,并承担由此所带来的所有质量风险。招标人
产品一经出厂即视为质量合格,视为投标人已接受,投标人不得再对已出厂产品提出异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阿 (略) 煤灰、炉渣销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阿 (略) 煤灰、炉渣销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备履行合同能力。
2、投标人应为煤灰销售或煤灰综合利用或建材经营或建材加工或建筑材料销售等固体废物
经营公司。
3、投标人必须具备煤灰、炉渣储存能力,需堆放在符合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封闭的场地内。
若堆放场地为租赁,需有有效的租赁证明。
4、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无不良经营行为,具有良
好的商业信誉。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
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具有 2018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购买
或销售煤灰(炉渣)的合同业绩 2 项。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2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2 月 19 日 1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 (略) 老地委党校办公楼一楼 102 室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1 月 02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现场递 (略) 公信公证处( (略) 北大街 1 号文旅商厦五楼)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1 月 02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略) 公信公证处( (略) 北大街 1 号文旅商厦五楼)
七、其他
(1)合同履行期限:**双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025 年 3 月 20 日(具体服务时间
以合同签订为准)。
(2)请投标人充分勘察,并于报价时充分考虑风险,中标后合同单价价格不因标的数量、
质量变化而调整。
(3)投标人中标后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包括但不
限于以下环节:装载、运输、仓储、使用。
(4)中标公示后,招标人将组织对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中标候选人应在合同签订前
提供中标标段合同履约能力的有效证明。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请各投标人审
慎考虑。
(5)在合同期内,应遵守招标方的相关管理规定及时装运,不得以煤灰、炉渣各种质量问
题或投标方库满作为理由拒绝装运,必须按照招标方提货单注明的时间、地点、数量提货,
并保持场地清洁,不得影响招标方正常供热生产。
(6)招标文件获取:请投标人在 2023 年 12 月 13 日到 2023 年 12 月 19 日每天上午 10:00
至 14:00,下午 15:3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简
介、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煤灰(炉渣)储存能力证明材料(场地产权证书
或租赁合同)、企业近三年(2020、2021、2022 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业绩证明材
料 2 项(投标人须提供合同,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
的关键信息页)、加盖公章的信用中国查询截图(以上资料查看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
件) (略) 老地委党校办公楼(尚东国际小区对面)一楼 102 室现场免费领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阿克苏水务 (略)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阿 (略)
地 址: (略) 英阿瓦提路 57 号
联 系 人:宋经理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柯坪海宏 (略)
地 址: 老地委党校办公楼一楼 102 室
联 系 人: 汪伟宏
电 话: *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阿克苏阳光热力有限公司煤灰、炉渣销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GRL-2023-MHLZ-XS)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 (略)
一、招标条件
本阿 (略) 煤灰、炉渣销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106.5 万元(此价格已含清运等一切费用),招标人为阿克苏阳光热
力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确保阿 (略) 热源厂生产设备安全、经济、稳定运行,保证现
场煤灰、炉渣及时外运,提高管理效率,现对产出的煤灰、炉渣对外招标销售。阿克苏阳光
(略) 热源厂年产煤灰约 1.5 万吨、炉渣约 1.5 万吨(此数量不作为合同执行依据,
具体以热源厂实际产出数量为准)。本项目招标销售标的为热源厂供热所产生的副产品,此
数量为预估数量,招标人不对此数量做任何保证,也不对每日产灰(渣)量做任何承诺,投
标人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因供热量变化而导致煤灰、炉渣产量的增减,招标人对煤灰、炉渣
的质量指标不做任何承诺,投标人须完全接受,并承担由此所带来的所有质量风险。招标人
产品一经出厂即视为质量合格,视为投标人已接受,投标人不得再对已出厂产品提出异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阿 (略) 煤灰、炉渣销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阿 (略) 煤灰、炉渣销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备履行合同能力。
2、投标人应为煤灰销售或煤灰综合利用或建材经营或建材加工或建筑材料销售等固体废物
经营公司。
3、投标人必须具备煤灰、炉渣储存能力,需堆放在符合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封闭的场地内。
若堆放场地为租赁,需有有效的租赁证明。
4、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无不良经营行为,具有良
好的商业信誉。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
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具有 2018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购买
或销售煤灰(炉渣)的合同业绩 2 项。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2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2 月 19 日 1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 (略) 老地委党校办公楼一楼 102 室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1 月 02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现场递 (略) 公信公证处( (略) 北大街 1 号文旅商厦五楼)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1 月 02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略) 公信公证处( (略) 北大街 1 号文旅商厦五楼)
七、其他
(1)合同履行期限:**双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025 年 3 月 20 日(具体服务时间
以合同签订为准)。
(2)请投标人充分勘察,并于报价时充分考虑风险,中标后合同单价价格不因标的数量、
质量变化而调整。
(3)投标人中标后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包括但不
限于以下环节:装载、运输、仓储、使用。
(4)中标公示后,招标人将组织对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中标候选人应在合同签订前
提供中标标段合同履约能力的有效证明。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请各投标人审
慎考虑。
(5)在合同期内,应遵守招标方的相关管理规定及时装运,不得以煤灰、炉渣各种质量问
题或投标方库满作为理由拒绝装运,必须按照招标方提货单注明的时间、地点、数量提货,
并保持场地清洁,不得影响招标方正常供热生产。
(6)招标文件获取:请投标人在 2023 年 12 月 13 日到 2023 年 12 月 19 日每天上午 10:00
至 14:00,下午 15:3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简
介、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煤灰(炉渣)储存能力证明材料(场地产权证书
或租赁合同)、企业近三年(2020、2021、2022 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业绩证明材
料 2 项(投标人须提供合同,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
的关键信息页)、加盖公章的信用中国查询截图(以上资料查看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
件) (略) 老地委党校办公楼(尚东国际小区对面)一楼 102 室现场免费领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阿克苏水务 (略)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阿 (略)
地 址: (略) 英阿瓦提路 57 号
联 系 人:宋经理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柯坪海宏 (略)
地 址: 老地委党校办公楼一楼 102 室
联 系 人: 汪伟宏
电 话: *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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