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国民体质监测服务中心购置动脉硬化检测仪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昌市国民体质监测服务中心购置动脉硬化检测仪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国民体质监测服务中心购置动脉硬化检测仪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北 (略) (略) 体育局 (略) 国民体质监测服务中心购置动脉硬化检测仪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择优选择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磋商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磋商文件编号:XBGJ2023JCTYJ-001
2.项目名称: (略) 国民体质监测服务中心购置动脉硬化检测仪项目
3.包号划分:本次采购项目划分为一个包
4.磋商预算:总预算价*元
(注: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5.采购内容:市国民体质监测服务中心购置动脉硬化检测仪(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章节)
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
二、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下列各项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
2.1 投标人应为具有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供应商须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2 若法定代表人投标,须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若由被授权人投标,须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及被授权人身份(正、反面)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装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
2.3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两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2.4 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2.5 提供2023年1月至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全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2.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7 投标单位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注: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的上述资质证明文件均必须真实有效;凡要求提供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方为有效;凡要求提供原件的须加盖出具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说明: (略)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金财发〔2023〕71号)规定,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选择承诺制的方式代替资格材料。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以书面形式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可不再提交上述第2.3-2.7项证明材料;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了符合规定的上述第2.3-2.7项证明材料,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视为无效投标(响应)。采购人有权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采购人将报告财政部门依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三、获取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7日00:00至2023年12月22日23:59。
2、磋商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3、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网上获取(投标人登录中工阳光招采平台http://**【首页>登录】->【政府采购>CA登录】->【我的投标>下载招标文件】。
使用说明:电子招标文件需要使用专用软件打开、浏览。供应商(投标人)可在中工阳光招采平台首页下载中心免费下载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并升级至最新版,使用该客户端可以打开电子招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使用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及专用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并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平台具体流程请翻阅操作手册,登录中工阳光招采平台http://**【帮助中心>常见问题】下载。有疑问请致电软件制作商*。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工阳光招采平台(http://**)
3、电子响应文件可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中工阳光招采平台>【首页>登录】->【政府采购>CA登录】->【我的投标>投标项目>进入】,在对应项目内递交响应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注:请各投标单位、供应商在开标前使用浏览器(除ie浏览器外)登录系统做好环境检测,确保开标过程顺利)
4、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 (略) 广播电视台211室( (略) 金川区长春路1号)。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cn)和中工阳光招采平台(http://**)同步发布,投标单位因轻信其他媒体公告信息而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承担责任。
六、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地址:
采购单位: (略) 体育局
地址: (略) 金川区天津路27号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西北 (略)
地址: (略) 金川区延安西路世纪金都G6栋3号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
2023年12月17日 ";
(略) 国民体质监测服务中心购置动脉硬化检测仪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北 (略) (略) 体育局 (略) 国民体质监测服务中心购置动脉硬化检测仪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择优选择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磋商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磋商文件编号:XBGJ2023JCTYJ-001
2.项目名称: (略) 国民体质监测服务中心购置动脉硬化检测仪项目
3.包号划分:本次采购项目划分为一个包
4.磋商预算:总预算价*元
(注: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5.采购内容:市国民体质监测服务中心购置动脉硬化检测仪(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章节)
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
二、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下列各项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
2.1 投标人应为具有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供应商须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2 若法定代表人投标,须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若由被授权人投标,须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及被授权人身份(正、反面)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装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
2.3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两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2.4 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2.5 提供2023年1月至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全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2.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7 投标单位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注: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的上述资质证明文件均必须真实有效;凡要求提供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方为有效;凡要求提供原件的须加盖出具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说明: (略)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金财发〔2023〕71号)规定,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选择承诺制的方式代替资格材料。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以书面形式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可不再提交上述第2.3-2.7项证明材料;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了符合规定的上述第2.3-2.7项证明材料,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视为无效投标(响应)。采购人有权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采购人将报告财政部门依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三、获取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7日00:00至2023年12月22日23:59。
2、磋商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3、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网上获取(投标人登录中工阳光招采平台http://**【首页>登录】->【政府采购>CA登录】->【我的投标>下载招标文件】。
使用说明:电子招标文件需要使用专用软件打开、浏览。供应商(投标人)可在中工阳光招采平台首页下载中心免费下载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并升级至最新版,使用该客户端可以打开电子招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使用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及专用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并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平台具体流程请翻阅操作手册,登录中工阳光招采平台http://**【帮助中心>常见问题】下载。有疑问请致电软件制作商*。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工阳光招采平台(http://**)
3、电子响应文件可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中工阳光招采平台>【首页>登录】->【政府采购>CA登录】->【我的投标>投标项目>进入】,在对应项目内递交响应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注:请各投标单位、供应商在开标前使用浏览器(除ie浏览器外)登录系统做好环境检测,确保开标过程顺利)
4、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 (略) 广播电视台211室( (略) 金川区长春路1号)。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cn)和中工阳光招采平台(http://**)同步发布,投标单位因轻信其他媒体公告信息而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承担责任。
六、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地址:
采购单位: (略) 体育局
地址: (略) 金川区天津路27号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西北 (略)
地址: (略) 金川区延安西路世纪金都G6栋3号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
2023年12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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