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第三医院门诊儿科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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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第三医院门诊儿科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门诊儿科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雁塔区科技西路绿地博海大厦16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2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HZZB-055

项目名称:门诊儿科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75,295.1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 (略) (略) 门诊儿科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75,295.11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75,295.11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办公用房施工 门诊儿科改造项目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775,295.11 775,295.11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50个日历天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略) 门诊儿科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3 《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4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5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2.6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7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8 《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2.9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略) 门诊儿科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资料)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且与营业执照上信息须一致);3.3、供应商须提供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B证),且在本单位注册,并无在建工程;3.5、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6、税收纳税证明:提供2023年1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8、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2月19日 至 2023年12月25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略) 雁塔区科技西路绿地博海大厦1603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2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雁塔区科技西路绿地博海大厦1604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2月2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雁塔区科技西路绿地博海大厦16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否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未央区凤城三路东路十号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衡正 (略)

地址: (略) 雁塔区科技西路绿地博海大厦16层1603室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衡正 (略)

电话:029-*

衡正 (略)

2023年12月18日


项目概况

门诊儿科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雁塔区科技西路绿地博海大厦16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2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HZZB-055

项目名称:门诊儿科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75,295.1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 (略) (略) 门诊儿科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75,295.11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75,295.11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办公用房施工 门诊儿科改造项目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775,295.11 775,295.11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50个日历天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略) 门诊儿科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3 《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4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5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2.6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7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8 《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2.9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略) 门诊儿科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资料)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且与营业执照上信息须一致);3.3、供应商须提供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B证),且在本单位注册,并无在建工程;3.5、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6、税收纳税证明:提供2023年1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8、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2月19日 至 2023年12月25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略) 雁塔区科技西路绿地博海大厦1603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2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雁塔区科技西路绿地博海大厦1604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2月2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雁塔区科技西路绿地博海大厦16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否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未央区凤城三路东路十号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衡正 (略)

地址: (略) 雁塔区科技西路绿地博海大厦16层1603室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衡正 (略)

电话:029-*

衡正 (略)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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