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规 (略) 2024-2026 年员工团体意外险服务采购(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CZX2023-1201-2)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盘龙区
一、招标条件
(略) 规 (略) 2024-2026 年员工团体意外险服务采购(二次)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10.00 万元/年,300 元/人/年,
招 (略) 规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预算:10.00 万元/年,最高限价:300 元/人/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略) 规 (略) 2024-2026 年员工团体意外险服务采购(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略) 规 (略) 2024-2026 年员工团体意外险服务采购(二次))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
经营范围包含团体意外险服务。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 2021 年或 2022 年的财务会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
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磋商申请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
润表。】
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承诺。
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 2023 年 1 月至磋商截止任意一个
月的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
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2.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
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分支机构进行磋商的, (略) 针
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委托书,一个保险主体仅允许一家机构参与,如出现两家及以上机构参
加的,响应文件均无效。
3.2 业绩要求:磋商申请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磋商截止承担过至少(含)3 项团体(不少
于 5 人)意外险服务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应为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3.3 2020 年 1 月 1 日至磋商截止时间前无因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
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 (略) 场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申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 (略) 场准入等情形,申请人应提供书面承
诺;
3.4 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http://**.cn)”网站查询磋商申请人是否
为严重失信主体和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cn/index.html)”查询磋商申请人是否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查询磋商申请人是否存在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磋商小组,若磋商申请人“被列为严重失信
主体”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或“存在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将否决其磋商资格;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2 月 18 日 14 时 30 分到 2023 年 12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法定
节假日除外)。地点: (略) ( (略) 经开区春漫大道 80 号火炬大厦 14 楼
1412 室)。方式:携带加盖公章的以下资料(各一份)(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三证合一后
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获取文件时提供的一切证照复印件资料应清晰可辨识,资料
信息模糊不清的不予报名。文件售价:¥500.00 元/份,售出后不予退还,磋商资格不得转
让。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略) 经开区春漫大道 80 号火炬大厦 14 楼 1408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略) 经开区春漫大道 80 号火炬大厦 14 楼 1408 室
七、其他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ZX2023-1201-2
2.项目名称: (略) 规 (略) 2024-2026 年员工团体意外险服务采购(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10.00 万元/年
5.最高限价:300 元/人/年
6.采购内容:
员工团体意外险服务,并在服务期内提供承保及理赔服务。
7.服务期限:三年(2024-2026 年),具体以采购人委托为准。
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等,满足采购人需求。供应商应熟悉
国企购买团体意外险相关政策,工作思路清晰,服务团队工作经验丰富,为采购人实施提供
优质专业的承保及理赔服务。
10.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人合同约定。
11.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2,000.00,大写为人民币*仟元整。
2. 提交时间:以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截止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未按时到账
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磋商保证金帐户:
开户名称: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昆明呈贡县支行
磋商保证金账号:*00645
银行行号: *
注意:
2.1、保证金必须从磋商申请人的法人基本账户划出,保证金汇出请备注项目编号;
2.2、保证金提交方式不限,电汇、网银、银行保函、保险保函等方式均可;
2.3、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未按时到账的保证视为未提交;
2.4、拒绝个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
2.5、请潜在磋商申请人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
(1)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 4 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
行到账;
(2)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
2.6、磋商保证金无息退还到磋商申请人的基本账户。
2.7、保证金退还程序:
(1)未成交磋商申请人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2)成交磋商申
请人的保证金在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3.公告发布媒体:
3.1、本次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上发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
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3.2、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
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4.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参照(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发改价格
[2011]534 号文)规定及《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
价格[2002]1980 号)规定计取;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5.本项目对未成交申请人可能涉及的智力成果、报告成果等不进行任何补偿,参与磋商申请
的一切费用均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6.在项目采购的过程中,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将参照政府采购相关管理规定对申请人企业信
息、个人信息,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规定的前提下进行收集和存储,报名参与
磋商视为同意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进行相关操作。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略) 规 (略) 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规 (略)
地 址: (略) 盘龙区尚义街 213 号
联 系 人:姚老师
电 话:*
电子邮件:*@*q.com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经开区春漫大道 80 号火炬大厦 14 楼 1412 室
联 系 人: 王老师
电 话: 0871-*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规 (略) 2024-2026 年员工团体意外险服务采购(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CZX2023-1201-2)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盘龙区
一、招标条件
(略) 规 (略) 2024-2026 年员工团体意外险服务采购(二次)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10.00 万元/年,300 元/人/年,
招 (略) 规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预算:10.00 万元/年,最高限价:300 元/人/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略) 规 (略) 2024-2026 年员工团体意外险服务采购(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略) 规 (略) 2024-2026 年员工团体意外险服务采购(二次))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
经营范围包含团体意外险服务。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 2021 年或 2022 年的财务会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
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磋商申请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
润表。】
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承诺。
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 2023 年 1 月至磋商截止任意一个
月的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
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2.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
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分支机构进行磋商的, (略) 针
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委托书,一个保险主体仅允许一家机构参与,如出现两家及以上机构参
加的,响应文件均无效。
3.2 业绩要求:磋商申请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磋商截止承担过至少(含)3 项团体(不少
于 5 人)意外险服务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应为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3.3 2020 年 1 月 1 日至磋商截止时间前无因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
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 (略) 场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申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 (略) 场准入等情形,申请人应提供书面承
诺;
3.4 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http://**.cn)”网站查询磋商申请人是否
为严重失信主体和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cn/index.html)”查询磋商申请人是否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查询磋商申请人是否存在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磋商小组,若磋商申请人“被列为严重失信
主体”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或“存在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将否决其磋商资格;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2 月 18 日 14 时 30 分到 2023 年 12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法定
节假日除外)。地点: (略) ( (略) 经开区春漫大道 80 号火炬大厦 14 楼
1412 室)。方式:携带加盖公章的以下资料(各一份)(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三证合一后
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获取文件时提供的一切证照复印件资料应清晰可辨识,资料
信息模糊不清的不予报名。文件售价:¥500.00 元/份,售出后不予退还,磋商资格不得转
让。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略) 经开区春漫大道 80 号火炬大厦 14 楼 1408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略) 经开区春漫大道 80 号火炬大厦 14 楼 1408 室
七、其他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ZX2023-1201-2
2.项目名称: (略) 规 (略) 2024-2026 年员工团体意外险服务采购(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10.00 万元/年
5.最高限价:300 元/人/年
6.采购内容:
员工团体意外险服务,并在服务期内提供承保及理赔服务。
7.服务期限:三年(2024-2026 年),具体以采购人委托为准。
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等,满足采购人需求。供应商应熟悉
国企购买团体意外险相关政策,工作思路清晰,服务团队工作经验丰富,为采购人实施提供
优质专业的承保及理赔服务。
10.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人合同约定。
11.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2,000.00,大写为人民币*仟元整。
2. 提交时间:以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截止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未按时到账
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磋商保证金帐户:
开户名称: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昆明呈贡县支行
磋商保证金账号:*00645
银行行号: *
注意:
2.1、保证金必须从磋商申请人的法人基本账户划出,保证金汇出请备注项目编号;
2.2、保证金提交方式不限,电汇、网银、银行保函、保险保函等方式均可;
2.3、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未按时到账的保证视为未提交;
2.4、拒绝个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
2.5、请潜在磋商申请人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
(1)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 4 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
行到账;
(2)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
2.6、磋商保证金无息退还到磋商申请人的基本账户。
2.7、保证金退还程序:
(1)未成交磋商申请人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2)成交磋商申
请人的保证金在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3.公告发布媒体:
3.1、本次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上发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
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3.2、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
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4.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参照(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发改价格
[2011]534 号文)规定及《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
价格[2002]1980 号)规定计取;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5.本项目对未成交申请人可能涉及的智力成果、报告成果等不进行任何补偿,参与磋商申请
的一切费用均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6.在项目采购的过程中,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将参照政府采购相关管理规定对申请人企业信
息、个人信息,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规定的前提下进行收集和存储,报名参与
磋商视为同意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进行相关操作。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略) 规 (略) 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规 (略)
地 址: (略) 盘龙区尚义街 213 号
联 系 人:姚老师
电 话:*
电子邮件:*@*q.com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经开区春漫大道 80 号火炬大厦 14 楼 1412 室
联 系 人: 王老师
电 话: 0871-*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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