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市直单位2024年空调框架协议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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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市直单位2024年空调框架协议采购

株洲市市直单位2024年空调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财采计[2023]*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市直单位2024年空调框架协议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07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9日 09:00

延期开标时间:2024年1月4日 09:0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前内容:

7

优先采购

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或两型产品

价格优先法:

符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或两型产品优先采购政策的,对于投标报价,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

质量优先法:

符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策的:

对于价格和技术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价格总分值的4%分、技术总分值的4%分。

符合两型产品优先采购政策的:

对于价格、技术和商务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价格总分值的4%分、技术总分值的4%分、商务总分值的4%分。

更正后内容:

7

优先采购

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

价格优先法:

符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策的,对于投标报价,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

质量优先法:

符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策的:

对于价格和技术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价格总分值的4%分、技术总分值的4%分。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韩晓波

电话:0731-*

2、采购人

名称: (略) 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 (略) 天元区黄河南路455号

联系人:朱光

邮编:*

电话:0731-*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 (略)

地 址: (略) 天元区庐山路323号明峰银座1栋27楼

联系人:韩晓波 杨赛兰

邮编:*

电话:0731-*

电子邮箱:*@*q.com

株洲市市直单位2024年空调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财采计[2023]*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市直单位2024年空调框架协议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07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9日 09:00

延期开标时间:2024年1月4日 09:0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前内容:

7

优先采购

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或两型产品

价格优先法:

符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或两型产品优先采购政策的,对于投标报价,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

质量优先法:

符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策的:

对于价格和技术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价格总分值的4%分、技术总分值的4%分。

符合两型产品优先采购政策的:

对于价格、技术和商务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价格总分值的4%分、技术总分值的4%分、商务总分值的4%分。

更正后内容:

7

优先采购

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

价格优先法:

符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策的,对于投标报价,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

质量优先法:

符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策的:

对于价格和技术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价格总分值的4%分、技术总分值的4%分。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韩晓波

电话:0731-*

2、采购人

名称: (略) 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 (略) 天元区黄河南路455号

联系人:朱光

邮编:*

电话:0731-*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 (略)

地 址: (略) 天元区庐山路323号明峰银座1栋27楼

联系人:韩晓波 杨赛兰

邮编:*

电话:0731-*

电子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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