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高加速寿命评价系统采购项目重重质疑答复函重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高加速寿命评价系统采购项目重重质疑答复函重
质 疑 人: (略) 桦 (略)
(略) 桦 (略) :
你公司以邮寄方式递交的关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高加速寿命评价系统采购项目(重)【GXZC2023-C1-*-KWZB(重)(*)】的政府采购质疑函,我们于2023年12月18日已收悉。针对你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现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该项目违规将实质性条款设置成评审因素;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二、评审标准/2.技术参数分(35分)/磋商小组对竞标产品的技术参数进行评分,通过资格性审查与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得基本分20分,如有竞标产品有正偏离或负偏离的按以下标准进行评分:/二、正偏离加分(最多加15分):①第二章《采购需求》若标注“▲”技术参数,出现正偏离的且(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此系统功能的报告、或提供所竞产品能满足本项技术参数的宣传彩页或规格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每项正偏离加1分,最多加10分。
而标注有“▲”技术参数为实质性条款,依据是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正文/2,定义/2.8“实质性要求”是指磋商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响应文件按无效 响应处理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该项目的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采用的是综合评分法评审,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的相关规定,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是前置条件,只有满足全部实质性要求才可以进入评审环节。该项且中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内容是不能偏离的,在此情况下不能作为评分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必须全部满足,实质性要求为一票否决因素,不应作为评分标准。
且,既然实质性要求技术参数若有一项不满足视为无效投标,后续评审因素中关于技术参数的评分项完全没有得分多少的区别了,一项不满足即会被废标,能进入下一步评审的即完全满足,也就不存在得分与扣分的区别了。由此可见,这是前后自相矛盾的评分标准。同时,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中亦明确规定“实质性要求不得作为评分项”,违反了《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质疑事项1答复:本项目采购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均为最低要求,满足最低要求是基本的前置条件。《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采购需求中客观但不可量化的指标应当作为实质性要求,不得作为评分项”。本项目是对已量化的且优于基本要求的标注“▲”的实质性条款进行加分,不存在违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项目的采购方式是竞争性磋商,不适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如你公司认为本答复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感谢你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支持和监督!
(略)
2023年12月20日
质 疑 人: (略) 桦 (略)
(略) 桦 (略) :
你公司以邮寄方式递交的关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高加速寿命评价系统采购项目(重)【GXZC2023-C1-*-KWZB(重)(*)】的政府采购质疑函,我们于2023年12月18日已收悉。针对你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现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该项目违规将实质性条款设置成评审因素;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二、评审标准/2.技术参数分(35分)/磋商小组对竞标产品的技术参数进行评分,通过资格性审查与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得基本分20分,如有竞标产品有正偏离或负偏离的按以下标准进行评分:/二、正偏离加分(最多加15分):①第二章《采购需求》若标注“▲”技术参数,出现正偏离的且(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此系统功能的报告、或提供所竞产品能满足本项技术参数的宣传彩页或规格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每项正偏离加1分,最多加10分。
而标注有“▲”技术参数为实质性条款,依据是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正文/2,定义/2.8“实质性要求”是指磋商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响应文件按无效 响应处理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该项目的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采用的是综合评分法评审,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的相关规定,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是前置条件,只有满足全部实质性要求才可以进入评审环节。该项且中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内容是不能偏离的,在此情况下不能作为评分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必须全部满足,实质性要求为一票否决因素,不应作为评分标准。
且,既然实质性要求技术参数若有一项不满足视为无效投标,后续评审因素中关于技术参数的评分项完全没有得分多少的区别了,一项不满足即会被废标,能进入下一步评审的即完全满足,也就不存在得分与扣分的区别了。由此可见,这是前后自相矛盾的评分标准。同时,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中亦明确规定“实质性要求不得作为评分项”,违反了《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质疑事项1答复:本项目采购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均为最低要求,满足最低要求是基本的前置条件。《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采购需求中客观但不可量化的指标应当作为实质性要求,不得作为评分项”。本项目是对已量化的且优于基本要求的标注“▲”的实质性条款进行加分,不存在违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项目的采购方式是竞争性磋商,不适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如你公司认为本答复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感谢你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支持和监督!
(略)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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