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华师实验学校个人所得税及财税咨询代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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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华师实验学校个人所得税及财税咨询代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为了更好的落实我校教职工个人所得税预缴、申报、汇算工作,加强税务政策宣传普及,学校决定以公开招标方式选取个人所得税以及财税咨询代理服务,现邀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参加投标,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芜湖华师实验学校教职工个人所得税计算、申报以及学校财税咨询代理服务

二、招标人:芜湖华师实验学校

三、服务范围:服务学校约350名教职员工,其中外籍教师5人以及学校每月临时聘请专家支付劳务费应交个人所得相关事宜,中标单位负责申报、计算以上人员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收集报送、每月个税预缴计算、申报,年终个税汇算清缴(注重时效性、准确率、合规性、保密性),以及平时学校教职员工涉及个税政策的培训咨询服务;另负责学校在财政一体化平台各类项目申报、预算、决算、绩效监控等等工作以及学校所有财税咨询服务工作等。如遇到因中标单位计算造成员工个税计算错误,造成教职工多交的税款,应由中标单位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具体包括:

1、协助芜湖华师实验学校(以下简称“我校”)全体员工在每年1月31日之前完成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写和报送。中标单位派出2人在我校驻点3天协助所有员工完成信息填写以及维护。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协助所有员工用手机自行下载手机APP(个人所得税),将相关资料快捷报送。如果条件不允许,协助填报纸质或电子《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向税局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遇到后续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大病医疗中七项有任何一项需要变更的,协助各位员工进行信息修改填报。

2、协助我校员工针对后续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大病医疗这七项,对应的学历证书、相关教育发票、购房合同、贷款合同、租房合同以及相关购房发票,租房发票,入院诊断书,出院小结以及相关发票收集并归类好。

3、我校为每月暂定12日发工资,到2024年9月份起,发工资日期如有变动,到时我校会与中标税务所沟通,确定最新的发工资日期,如遇到节假日,将会提前发工资,而且每月奖金项目等将会分几次发放,所以要求中介机构务必每月6日前(工作日)完成个税预扣缴申报,同时根据申报结果,将预扣缴的个人扣税额信息报送单位。如遇提前发放工资,学校将提前告知中标税务所。

4、第二年初需完成我校所有老师个人收入汇总,第二年3—6月完成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填写,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税款多退少补。

5、如遇到我校教职工咨询相关个税问题,贵所必须及时解答。

6、做好我校财政一体化平台各类项目申报、预算、决算、绩效监控等等工作及学校所有财务咨询服务工作。

四、以上服务费自行报价,我们以最底价为中标单位。

五、服务期限:三年(1+1+1),合同一年一签。

六、投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采用纸质招投标:正本一份,副本2份。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指定位置加盖投标人、法人代表印章。

本项目采用最低投标价中标,投标文件仅包括商务标;投标文件必须列明投标中介机构的工作方案、人员配备、相关工作经验、职业道德记录、质量控制水平、商务响应程度、既往 (略) 各类中小学、 (略) 校客户及客户规模等。

资质要求:参加投标单位必须要有专业的注册税务资格证书,且 (略) 各学校有服务5家以上学校相关经验者优先。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7日;地点:芜湖华师实验学校办公室。

联系电话:方老师 0553-* * 李老师 *

七、评标方法: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次采用经评审的有效最低价法。

八、中标通知:招标人将通知中标人中标结果。除中标人外,中标结果不再通知未中标人。

芜湖华师实验学校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为了更好的落实我校教职工个人所得税预缴、申报、汇算工作,加强税务政策宣传普及,学校决定以公开招标方式选取个人所得税以及财税咨询代理服务,现邀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参加投标,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芜湖华师实验学校教职工个人所得税计算、申报以及学校财税咨询代理服务

二、招标人:芜湖华师实验学校

三、服务范围:服务学校约350名教职员工,其中外籍教师5人以及学校每月临时聘请专家支付劳务费应交个人所得相关事宜,中标单位负责申报、计算以上人员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收集报送、每月个税预缴计算、申报,年终个税汇算清缴(注重时效性、准确率、合规性、保密性),以及平时学校教职员工涉及个税政策的培训咨询服务;另负责学校在财政一体化平台各类项目申报、预算、决算、绩效监控等等工作以及学校所有财税咨询服务工作等。如遇到因中标单位计算造成员工个税计算错误,造成教职工多交的税款,应由中标单位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具体包括:

1、协助芜湖华师实验学校(以下简称“我校”)全体员工在每年1月31日之前完成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写和报送。中标单位派出2人在我校驻点3天协助所有员工完成信息填写以及维护。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协助所有员工用手机自行下载手机APP(个人所得税),将相关资料快捷报送。如果条件不允许,协助填报纸质或电子《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向税局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遇到后续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大病医疗中七项有任何一项需要变更的,协助各位员工进行信息修改填报。

2、协助我校员工针对后续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大病医疗这七项,对应的学历证书、相关教育发票、购房合同、贷款合同、租房合同以及相关购房发票,租房发票,入院诊断书,出院小结以及相关发票收集并归类好。

3、我校为每月暂定12日发工资,到2024年9月份起,发工资日期如有变动,到时我校会与中标税务所沟通,确定最新的发工资日期,如遇到节假日,将会提前发工资,而且每月奖金项目等将会分几次发放,所以要求中介机构务必每月6日前(工作日)完成个税预扣缴申报,同时根据申报结果,将预扣缴的个人扣税额信息报送单位。如遇提前发放工资,学校将提前告知中标税务所。

4、第二年初需完成我校所有老师个人收入汇总,第二年3—6月完成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填写,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税款多退少补。

5、如遇到我校教职工咨询相关个税问题,贵所必须及时解答。

6、做好我校财政一体化平台各类项目申报、预算、决算、绩效监控等等工作及学校所有财务咨询服务工作。

四、以上服务费自行报价,我们以最底价为中标单位。

五、服务期限:三年(1+1+1),合同一年一签。

六、投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采用纸质招投标:正本一份,副本2份。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指定位置加盖投标人、法人代表印章。

本项目采用最低投标价中标,投标文件仅包括商务标;投标文件必须列明投标中介机构的工作方案、人员配备、相关工作经验、职业道德记录、质量控制水平、商务响应程度、既往 (略) 各类中小学、 (略) 校客户及客户规模等。

资质要求:参加投标单位必须要有专业的注册税务资格证书,且 (略) 各学校有服务5家以上学校相关经验者优先。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7日;地点:芜湖华师实验学校办公室。

联系电话:方老师 0553-* * 李老师 *

七、评标方法: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次采用经评审的有效最低价法。

八、中标通知:招标人将通知中标人中标结果。除中标人外,中标结果不再通知未中标人。

芜湖华师实验学校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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