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宁马高速照明设施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鸿标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2024年宁马高速照明设施维护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潜在响应人应在江苏鸿标 (略) 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月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JSZC-*-HBGL-C2023-0065
1.2项目名称:2024年宁马高速照明设施维护项目
1.3采购项目预算220.00万元;采购项目最高限价220.00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上述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1.4采购需求:对宁马高速范围内的路灯灯杆、高杆灯控制箱、箱式变电站(具体详见维护清单)及附属电缆线等设施设备提供日常保养、灯杆及控制箱油漆防护、设施巡查、故障维修、非工程质量问题产生得更换和修复、应急保障(如防汛、抗台、抗雪、交通事故造成杆件受损等)、值班备勤等服务,全方位保障路灯设施等正常运行。
质量标准:合格。
1.5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须按要求在线打印并签字和盖章)。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7)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有)。
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公告“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1)-(6)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1)-(6)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4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未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3.1时间: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方式:现场领取或通过邮箱领取,领取邮箱:*@*q.com;
现场领取采购文件地点: (略) 雨花台区锦绣街5-8号C-4栋103室;
将以下材料通过扫描件形式发至指定邮箱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或现场携带: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3.3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3.4勘察现场、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需要自行前往踏勘。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1月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玄武区孝陵卫双拜巷169号309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6.1、响应文件份数:一式*份(一份正本、*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供应商应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 1 份(一般应为加盖公章后的正本PDF电子件、U 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6.2、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
1、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信用南京”(http://**.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2、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信用南京”(http://**.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网站,点击“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徐科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鸿标 (略)
地 址: (略) 雨花台区锦绣街5-8号C-4栋103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莉萍
电 话: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