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永和镇永福村新建组小农水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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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永和镇永福村新建组小农水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 (略) 永和镇永福村新建组小农水建设项目,已完善相关前期手续,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自筹。招 (略) 永和镇永福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略) 永和镇永福村新建组小农水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 (略) 永和镇永福村境内。

2.3 建设规模:水泥砖水泥砂浆抹面310米、进水管(DN200镀锌钢管)6米、离心泵(ISW-125-250)75kw 1台、电力电缆 VV-3×70+1×25mm2 210米、出水管(DN200PE管)1.6MPa 1221米、阀门井 4处、闸阀 DN200 4个、混凝土镇墩4处、出水池 1座,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 (略) 2000年279号令规定。

2.7计划总投资:约*.49元。

2.8 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 (略) 小额工程施工企业名单中的水利工程施工企 (略) 农业农村局经管站报 (略)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参股的经济实体。

3.3投标单位法人携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携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携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8400元。

形式:¨现金 √承诺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2023年12月22日~2023年12月28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略) 复兴南路城东小区9栋4楼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报名时缴纳。

6.3 因本项目工期紧张,为避免中标后造成施工延误,有意向的投标人必须到施工现场进行踏勘,踏勘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2023年12月26日,上午09:00-12:00,下午2:00-5:00时间段内(节假日除外),并获得招标人出具的函,招标人施工现场负责人:罗先生、*,并承诺在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按期如质完成施工(格式自拟)。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14:00(北京时间), (略) 复兴南路城东小区9栋4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7.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在“ (略)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专栏”发布。

9、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中标人需在中标通知书发放3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否则取消中标资格,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为中标单位。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永和镇永福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 (略) 永和镇永福村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 (略)

地址: (略) 复兴南路城东小区9栋4楼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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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 (略) 永和镇永福村新建组小农水建设项目,已完善相关前期手续,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自筹。招 (略) 永和镇永福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略) 永和镇永福村新建组小农水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 (略) 永和镇永福村境内。

2.3 建设规模:水泥砖水泥砂浆抹面310米、进水管(DN200镀锌钢管)6米、离心泵(ISW-125-250)75kw 1台、电力电缆 VV-3×70+1×25mm2 210米、出水管(DN200PE管)1.6MPa 1221米、阀门井 4处、闸阀 DN200 4个、混凝土镇墩4处、出水池 1座,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 (略) 2000年279号令规定。

2.7计划总投资:约*.49元。

2.8 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 (略) 小额工程施工企业名单中的水利工程施工企 (略) 农业农村局经管站报 (略)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参股的经济实体。

3.3投标单位法人携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携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携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8400元。

形式:¨现金 √承诺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2023年12月22日~2023年12月28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略) 复兴南路城东小区9栋4楼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报名时缴纳。

6.3 因本项目工期紧张,为避免中标后造成施工延误,有意向的投标人必须到施工现场进行踏勘,踏勘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2023年12月26日,上午09:00-12:00,下午2:00-5:00时间段内(节假日除外),并获得招标人出具的函,招标人施工现场负责人:罗先生、*,并承诺在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按期如质完成施工(格式自拟)。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14:00(北京时间), (略) 复兴南路城东小区9栋4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7.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在“ (略)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专栏”发布。

9、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中标人需在中标通知书发放3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否则取消中标资格,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为中标单位。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永和镇永福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 (略) 永和镇永福村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 (略)

地址: (略) 复兴南路城东小区9栋4楼

联系人: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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