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城市管理局成品公厕采购及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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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城市管理局成品公厕采购及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管理局成品公厕采购及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管理局
行政区域 安溪县 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25日 15:3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9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泰宇建筑 (略) 招标代理处(地址: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四号楼B栋1007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1月03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泰宇建筑 (略) 招标代理处(地址: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四号楼B栋1007室)
预算金额 ¥1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安溪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 泰宇建筑 (略)
代理机构地址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四号楼B栋100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李/*

项目概况

(略) 管理局成品公厕采购及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宇建筑 (略) 招标代理处(地址: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四号楼B栋100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2023]AZ068号

项目名称: (略) 管理局成品公厕采购及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管理局 已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釆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 (略) 管理局成品公厕采购及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釆购活动,现欢迎各潜在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泰宇建筑 (略) 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 (略) 管理局成品公厕采购及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TY[2023]AZ068号

3.釆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釆购标的

数量

预算审核价

最高限价

磋商保证金

1

1-1

成品公厕采购及服务项目

1项

*.00

*.00

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明细

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磋商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本项目为专门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须为原件。(注: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明细 描述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磋商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本项目为专门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须为原件。(注: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5日 至 2023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泰宇建筑 (略) 招标代理处(地址: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四号楼B栋1007室)

方式:报名后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泰宇建筑 (略) 招标代理处(地址: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四号楼B栋1007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0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泰宇建筑 (略) 招标代理处(地址: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四号楼B栋10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管理局     

地址:安溪县        

联系方式:王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泰宇建筑 (略)             

地 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四号楼B栋1007室            

联系方式:小李/*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管理局成品公厕采购及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管理局
行政区域 安溪县 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25日 15:3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9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泰宇建筑 (略) 招标代理处(地址: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四号楼B栋1007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1月03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泰宇建筑 (略) 招标代理处(地址: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四号楼B栋1007室)
预算金额 ¥1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安溪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 泰宇建筑 (略)
代理机构地址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四号楼B栋100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李/*

项目概况

(略) 管理局成品公厕采购及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宇建筑 (略) 招标代理处(地址: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四号楼B栋100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2023]AZ068号

项目名称: (略) 管理局成品公厕采购及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管理局 已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釆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 (略) 管理局成品公厕采购及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釆购活动,现欢迎各潜在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泰宇建筑 (略) 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 (略) 管理局成品公厕采购及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TY[2023]AZ068号

3.釆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釆购标的

数量

预算审核价

最高限价

磋商保证金

1

1-1

成品公厕采购及服务项目

1项

*.00

*.00

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明细

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磋商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本项目为专门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须为原件。(注: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明细 描述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磋商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本项目为专门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须为原件。(注: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5日 至 2023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泰宇建筑 (略) 招标代理处(地址: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四号楼B栋1007室)

方式:报名后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泰宇建筑 (略) 招标代理处(地址: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四号楼B栋1007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0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泰宇建筑 (略) 招标代理处(地址: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四号楼B栋10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管理局     

地址:安溪县        

联系方式:王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泰宇建筑 (略)             

地 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四号楼B栋1007室            

联系方式:小李/*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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