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度日常维修及小额工程招标公告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度日常维修及小额工程招标公告
浙江经济建设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度日常维修及小额工程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浙江工业 (略) 2024年度日常维修及小额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5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JJ-2024-001
项目名称:浙江工业 (略) 2024年度日常维修及小额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①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供应商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近一个月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供应商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01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5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1月15日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 (略) 越城区平江路78号2号楼3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4.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2)经采购人确定,本项目属于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4.2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
4.3未按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4.4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
(2)供应商应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05-27/12945.html);
(3)供应商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09-24/12975.html);
(4)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
(5)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4.5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须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磋商响应文件(线上)。
4.6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否则将导致合同款无法正常支付,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请供应商尽早完成注册。http://**-front/#/registry(供应商注册页面)。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工业 (略)
地 址: (略) 曲屯路15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皓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
质疑联系人:黄旭伟
质疑联系方式:05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经济建设 (略)
地 址: (略) 平江路78号2号楼307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方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经济建设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略) 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 (略) 上城区四季青 (略) 民之家G03办公室(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联 系 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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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浙江工业 (略) 2024年度日常维修及小额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5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JJ-2024-001
项目名称:浙江工业 (略) 2024年度日常维修及小额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①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供应商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近一个月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供应商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01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5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1月15日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 (略) 越城区平江路78号2号楼3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4.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2)经采购人确定,本项目属于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4.2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
4.3未按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4.4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
(2)供应商应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05-27/12945.html);
(3)供应商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09-24/12975.html);
(4)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
(5)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4.5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须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磋商响应文件(线上)。
4.6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否则将导致合同款无法正常支付,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请供应商尽早完成注册。http://**-front/#/registry(供应商注册页面)。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工业 (略)
地 址: (略) 曲屯路15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皓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
质疑联系人:黄旭伟
质疑联系方式:05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经济建设 (略)
地 址: (略) 平江路78号2号楼307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方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经济建设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略) 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 (略) 上城区四季青 (略) 民之家G03办公室(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联 系 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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