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殡仪馆扩建改造一期电梯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洛阳殡仪馆扩建改造一期电梯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洛阳殡仪馆扩建改造一期电梯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洛阳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50米峰渡国际1号楼10层102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A2024-ZB01-004
2、项目名称:洛阳殡仪馆扩建改造一期电梯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医用电梯(病床电梯)2部,共计2部电梯采购及其运输、安装、调试及验收。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5.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7、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等实施工作。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接受进口产品;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或强制采购;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支持创新、绿色发展、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资质(含安装、维修);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资质(含安装、维修),及其所投电梯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资质。
3.3按照《 (略)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的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须按照规定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但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4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3.5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15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地点: (略) 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50米峰渡国际1号楼10层1020室。
3、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有意向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持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略) 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50米峰渡国际1号楼10层1020室购买磋商文件。
4、本项目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磋商开启时间:2024年1月19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洛阳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50米峰渡国际1号楼10层第一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磋商开启时间:2024年1月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洛阳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50米峰渡国际1号楼10层第一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 (略) 民政局》官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15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本代理机构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民政局
地址: (略) 西工区凯旋东路41号
联系人:尤女士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洛阳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50米峰渡国际1号楼10层
联系人:倪先生
联系电话:0379-*
洛阳殡仪馆扩建改造一期电梯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洛阳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50米峰渡国际1号楼10层102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A2024-ZB01-004
2、项目名称:洛阳殡仪馆扩建改造一期电梯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医用电梯(病床电梯)2部,共计2部电梯采购及其运输、安装、调试及验收。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5.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7、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等实施工作。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接受进口产品;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或强制采购;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支持创新、绿色发展、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资质(含安装、维修);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资质(含安装、维修),及其所投电梯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资质。
3.3按照《 (略)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的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须按照规定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但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4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3.5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15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地点: (略) 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50米峰渡国际1号楼10层1020室。
3、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有意向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持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略) 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50米峰渡国际1号楼10层1020室购买磋商文件。
4、本项目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磋商开启时间:2024年1月19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洛阳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50米峰渡国际1号楼10层第一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磋商开启时间:2024年1月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洛阳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50米峰渡国际1号楼10层第一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 (略) 民政局》官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15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本代理机构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民政局
地址: (略) 西工区凯旋东路41号
联系人:尤女士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洛阳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50米峰渡国际1号楼10层
联系人:倪先生
联系电话:0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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