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达健公司浑南院区通勤车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DH-*)
项目所在地区: (略)
一、招标条件
本达 (略) 区通勤车租赁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自筹资金 251.576 万元,招标人为 (略)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达 (略) 区通勤车租赁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达 (略) 区通勤车租赁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达 (略) 区通勤车租赁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1 月 15 日 14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1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500.00 元/本(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2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略) 沈河区十三纬路 58 号中国有色大厦 16 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2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略) 沈河区十三纬路 58 号中国有色大厦 16 层
七、其他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H-*
项目名称:达 (略) 区通勤车租赁服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 元/年
包组编号: 001
包组名称:达 (略) 区通勤车租赁服务
最高限价:(人民币)* 元/年
采购需求:
一、车辆要求:
50 座及以上带冷暖空调大客车:拟招标车辆总台数:13 台;
同时需要 2 台备用车辆(48 座及以上)。
1、自有车辆信息汇总表(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至少包括:车型、品牌、购置期、行驶证
复印件)。
2、提供 15 台车辆(13 台通勤车及 2 台备用车)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之内的有效年检证
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保证每天安全准时接送职工上下班
1、通勤路线:8 条,按采购人确认的线路为准(路线存在根据实际需要更改的可能);
2、通勤时间:详见附表。(存在根据采购人具体工时安排而更改的可能);
3、服务范围:详见附表
4、服务要求
(1) (略) 道路施工或其他道路原因需要变更通勤时间、班次、线路、站点等,投标人
必须提前 3 个工作日将变更报到采购人,并按照采购人的规定提供通勤服务,不得随意变更
和调整。
(2)首站不得迟到,只要发生首站迟到现象,需支付采购人乘坐此线路全部通勤职工的出
租车费用。
(3)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的驾驶员必须持有 A1 中国驾驶执照(提供所有 15 名驾驶员的驾
照 2 页 4 面复印件或电子驾照截图),并在投标截止日时满足大客驾龄 5 年(含 5 年)以上。(以
权威部门提供的驾驶员获得 A1 驾照初始日期的有效证明为准),且近 3 年之内没有发生重大
交通事故(需提供交警部门开具或“交警 12123”APP 截图的三年无重大责任事故证明)。应
严格要求驾驶员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礼貌服务,保障乘车职工的安全,同时,驾驶员服务
期间着装整洁,不得在车厢内吸烟。要保持车辆内外的清洁,座椅舒适。每台车应配备固定
驾驶员以便熟悉通勤线路,更好的提供服务。如需调换驾驶员,则投标人必须提前 3 日以书
面申请的方式上报采购人车辆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
(4)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生交通意外,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赔偿。赔偿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
执行。
(5)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车辆定期及时进行保养维护维修及按照国家规定检车,保证车辆
正常安全运行。
(6)投标人必须指派专人负责协调和调度所有通勤用车,防止车辆不到位或者超员、车辆
不足,要求工作吃苦耐劳、业务熟练、工作应变协调能力强;在 13 台通勤车正常运行的基
础上,另备 2 台保障性用车,随时听从调遣。一切用车计划需服从采购人车辆管理部门指挥。
(7)投标人保证提供车辆证照手续齐全(包括但不仅限于行车证、营运证、保险单据的复
印件并作为合同附件)、合法、有效,且技术性能良好,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保证采购单
位员工安全、按时上下班。
(8)冬季车厢内暖风应保持在十五度及以上。夏季车厢内空调应制冷良好(车厢温度不高
于二十六度)。
(9)车辆必须保持内外的整洁,无异味,及时更换车座套。
(10)车内必须足量配置灭火器、安全锤,不得放置危险物品,不许采购人单位以外的人员
搭乘。否则采购人有权要求该车辆在改善前暂停行驶,由此产生的费用如打车费等由投标人
承担。
5、处罚:
(1)由于中标单位原因导致通勤车不能按时到达目的地、影响正常工作的,处以每次每辆
车 500 元违约金(在该月通勤车服务费中扣除),累计达到 3 次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未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执行的,每次每辆车(或每司机)违约金 500 元(在该月
通勤车服务费中扣除),累计达到 3 次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6、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所有车辆(包含应急车辆)的产权归本企业所有,不允许使
用租赁或挂靠企业车辆参与投标。
7、投标人如若中标,必须为上述车辆投保第三者险、司乘座位险,服务期内要求上述两种
保险全覆盖(需提供服务期内按时投保上述保险的承诺书);且投标人所购买的司乘座位险
的保额需达到每个座位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上(含 100 万元),第三者责任险需达到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上(含 100 万元)。如中标单位在服务期限内未按照上述约定投保,则采购人有权利
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服务
期内按时投保上述保险的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 3 年,预算为年度采购预算,一次采购签订 1 年期服务合同,
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后两年采购需求和金额无重大变化,招标方对中标方服务认
可,则每年续签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列入《 (略) 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
本次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0〕198 号)。
3、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4、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
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作为投
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
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领取招标文件携带的材料留存备查,不予返还。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略) (略)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和平区南京北街 155 号
联 系 人:齐老师
电 话:024-*
电子邮件:无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顺达汇咨询 (略)
地 址: (略) 沈河区十三纬路 58 号中国有色大厦 16 层
联 系 人: 李丹、李悦诗、张跃
电 话: 024-*-607
电子邮件: *@*hundahui.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达健公司浑南院区通勤车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DH-*)
项目所在地区: (略)
一、招标条件
本达 (略) 区通勤车租赁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自筹资金 251.576 万元,招标人为 (略)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达 (略) 区通勤车租赁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达 (略) 区通勤车租赁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达 (略) 区通勤车租赁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1 月 15 日 14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1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500.00 元/本(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2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略) 沈河区十三纬路 58 号中国有色大厦 16 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2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略) 沈河区十三纬路 58 号中国有色大厦 16 层
七、其他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H-*
项目名称:达 (略) 区通勤车租赁服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 元/年
包组编号: 001
包组名称:达 (略) 区通勤车租赁服务
最高限价:(人民币)* 元/年
采购需求:
一、车辆要求:
50 座及以上带冷暖空调大客车:拟招标车辆总台数:13 台;
同时需要 2 台备用车辆(48 座及以上)。
1、自有车辆信息汇总表(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至少包括:车型、品牌、购置期、行驶证
复印件)。
2、提供 15 台车辆(13 台通勤车及 2 台备用车)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之内的有效年检证
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保证每天安全准时接送职工上下班
1、通勤路线:8 条,按采购人确认的线路为准(路线存在根据实际需要更改的可能);
2、通勤时间:详见附表。(存在根据采购人具体工时安排而更改的可能);
3、服务范围:详见附表
4、服务要求
(1) (略) 道路施工或其他道路原因需要变更通勤时间、班次、线路、站点等,投标人
必须提前 3 个工作日将变更报到采购人,并按照采购人的规定提供通勤服务,不得随意变更
和调整。
(2)首站不得迟到,只要发生首站迟到现象,需支付采购人乘坐此线路全部通勤职工的出
租车费用。
(3)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的驾驶员必须持有 A1 中国驾驶执照(提供所有 15 名驾驶员的驾
照 2 页 4 面复印件或电子驾照截图),并在投标截止日时满足大客驾龄 5 年(含 5 年)以上。(以
权威部门提供的驾驶员获得 A1 驾照初始日期的有效证明为准),且近 3 年之内没有发生重大
交通事故(需提供交警部门开具或“交警 12123”APP 截图的三年无重大责任事故证明)。应
严格要求驾驶员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礼貌服务,保障乘车职工的安全,同时,驾驶员服务
期间着装整洁,不得在车厢内吸烟。要保持车辆内外的清洁,座椅舒适。每台车应配备固定
驾驶员以便熟悉通勤线路,更好的提供服务。如需调换驾驶员,则投标人必须提前 3 日以书
面申请的方式上报采购人车辆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
(4)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生交通意外,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赔偿。赔偿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
执行。
(5)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车辆定期及时进行保养维护维修及按照国家规定检车,保证车辆
正常安全运行。
(6)投标人必须指派专人负责协调和调度所有通勤用车,防止车辆不到位或者超员、车辆
不足,要求工作吃苦耐劳、业务熟练、工作应变协调能力强;在 13 台通勤车正常运行的基
础上,另备 2 台保障性用车,随时听从调遣。一切用车计划需服从采购人车辆管理部门指挥。
(7)投标人保证提供车辆证照手续齐全(包括但不仅限于行车证、营运证、保险单据的复
印件并作为合同附件)、合法、有效,且技术性能良好,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保证采购单
位员工安全、按时上下班。
(8)冬季车厢内暖风应保持在十五度及以上。夏季车厢内空调应制冷良好(车厢温度不高
于二十六度)。
(9)车辆必须保持内外的整洁,无异味,及时更换车座套。
(10)车内必须足量配置灭火器、安全锤,不得放置危险物品,不许采购人单位以外的人员
搭乘。否则采购人有权要求该车辆在改善前暂停行驶,由此产生的费用如打车费等由投标人
承担。
5、处罚:
(1)由于中标单位原因导致通勤车不能按时到达目的地、影响正常工作的,处以每次每辆
车 500 元违约金(在该月通勤车服务费中扣除),累计达到 3 次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未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执行的,每次每辆车(或每司机)违约金 500 元(在该月
通勤车服务费中扣除),累计达到 3 次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6、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所有车辆(包含应急车辆)的产权归本企业所有,不允许使
用租赁或挂靠企业车辆参与投标。
7、投标人如若中标,必须为上述车辆投保第三者险、司乘座位险,服务期内要求上述两种
保险全覆盖(需提供服务期内按时投保上述保险的承诺书);且投标人所购买的司乘座位险
的保额需达到每个座位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上(含 100 万元),第三者责任险需达到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上(含 100 万元)。如中标单位在服务期限内未按照上述约定投保,则采购人有权利
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服务
期内按时投保上述保险的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 3 年,预算为年度采购预算,一次采购签订 1 年期服务合同,
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后两年采购需求和金额无重大变化,招标方对中标方服务认
可,则每年续签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列入《 (略) 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
本次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0〕198 号)。
3、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4、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
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作为投
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
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领取招标文件携带的材料留存备查,不予返还。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略) (略)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和平区南京北街 155 号
联 系 人:齐老师
电 话:024-*
电子邮件:无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顺达汇咨询 (略)
地 址: (略) 沈河区十三纬路 58 号中国有色大厦 16 层
联 系 人: 李丹、李悦诗、张跃
电 话: 024-*-607
电子邮件: *@*hundahui.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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