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广东职业技术学院2024-2025年设计、预算一体化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BXM*(0724-2330FS*)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一、招标条件
本广东 (略) 2024-2025年设计、预算一体化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5万元:私有资金0万元:境外资金0万元:自筹资
金0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0万元,招标人为广东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01包预算金额450,000.00元;02包预算金额250,000.00元:03包预算金额
250,000.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广东 (略) 2024-2025年设计、预算一体化服务项目(高明校区):
(002)广东 (略) 2024-2025年设计、预算一体化服务项目(南海校区):(003)广
东 (略) 2024-2025年设计、预算一体化服务项目(禅城校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广东 (略) 2024-2025年设计、预算一体化服务项目(高明校区))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复印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分支机构投标的, (略)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
权书。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之一即可)
(1)经审计的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要求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加盖
其公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如供应商新成立的,应提供成立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
月的公司财务状况报告;(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响应截止之日前6个月
内任意一个月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能够清晰反映供应商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
1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
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
资料):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
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
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级或以
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
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
目的投标(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
同时,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
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注: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
录信息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成员总数最多不得超过2个。(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
磋商,联合体各方不得再独立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联合
体成员必须各方共同签署《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分工。且响应时必须提交《联合
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6.1联合体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6.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成交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6.1.2磋商响应时须约定联合体的牵头人:
6.1.3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协议书中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
有联合体成员负贵磋商,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
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力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或其授权分
支机构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6.1.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加入其它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
标,若有违反,其投标或与此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6.1.5如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
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采购人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任务。
6.1.6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按规定签署,并由联合体牵头方盖
章即可(响应文件中须附联合体协议)。
6.1.7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磋商文件(含采购邀请函)中的“供应商”一词亦指联合体
各方。:
(002广东 (略) 2024-2025年设计、预算一体化服务项目(南海校区))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复印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因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分支机构投标的, (略)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
权书。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之一即可)
(1)经审计的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要求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加盖
其公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如供应商新成立的,应提供成立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
月的公司财务状况报告:(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响应截止之日前6个月
内任意一个月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能够清晰反映供应商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
1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
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
明资料):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
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
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级或以
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
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
目的投标(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
同时,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
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注: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胸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
录信息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成员总数最多不得超过2个。(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
碰商,联合体各方不得再独立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联合
体成员必须各方共同签署《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分工。且响应时必须提交《联合
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6.1联合体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6.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成交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6.1.2磋商响应时须约定联合体的牵头人
6.1.3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协议书中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
有联合体成员负贵磋商,委派项目负贵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
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力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或其授权分
支机构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6.1.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加入其它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
标,若有违反,其投标或与此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6.1.5如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
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采购人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任务。
6.1.6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按规定签署,并由联合体牵头方盖
章即可(响应文件中须附联合体协议)。
6.1.7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磋商文件(含采购邀请函)中的“供应商”一词亦指联合体
各方。:
(003广东 (略) 2024-2025年设计、预算一体化服务项目(禅城校区))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复印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分支机构投标的, (略)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
权书。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之一即可)
(1)经审计的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要求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加盖
其公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如供应商新成立的,应提供成立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
月的公司财务状况报告:(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响应截止之日前6个月
内任意一个月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能够清晰反映供应商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
1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
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
明资料):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
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
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级或以
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
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
目的投标(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
同时,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
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注: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m.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
录信息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成员总数最多不得超过2个。(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
磋商,联合体各方不得再独立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联合
体成员必须各方共同签署《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分工。且响应时必须提交《联合
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6.1联合体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6.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成交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6.1.2磋商响应时须约定联合体的牵头人:
6.1.3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协议书中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
有联合体成员负责磋商,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
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力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或其授权分
支机构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6.1,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加入其它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
标,若有违反,其投标或与此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6.1.5如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
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采购人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任务。
6.1.6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按规定签署,并由联合体牵头方盖
章即可(响应文件中须附联合体协议)。
6.1.7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磋商文件(含采购邀请函)中的“供应商”一词亦指联合体
各方。:
地址: (略) 禅城区澜石二路20号
电话:0757-*
联系人:王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禅城区港口路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2栋B306室
电话:0757-*
网
址:http://**
联系人:欧小姐、梁小姐
二O二四年一月十七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 (略)
地址: (略) 禅城区澜石二路20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75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禅城区港口路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2栋B306室
联系人:欧小姐、梁小姐
电话:0757-*
电子邮件:*@*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责入
(签名)
(2
山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田音
(盖章)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广东职业技术学院2024-2025年设计、预算一体化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BXM*(0724-2330FS*)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一、招标条件
本广东 (略) 2024-2025年设计、预算一体化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5万元:私有资金0万元:境外资金0万元:自筹资
金0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0万元,招标人为广东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01包预算金额450,000.00元;02包预算金额250,000.00元:03包预算金额
250,000.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广东 (略) 2024-2025年设计、预算一体化服务项目(高明校区):
(002)广东 (略) 2024-2025年设计、预算一体化服务项目(南海校区):(003)广
东 (略) 2024-2025年设计、预算一体化服务项目(禅城校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广东 (略) 2024-2025年设计、预算一体化服务项目(高明校区))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复印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分支机构投标的, (略)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
权书。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之一即可)
(1)经审计的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要求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加盖
其公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如供应商新成立的,应提供成立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
月的公司财务状况报告;(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响应截止之日前6个月
内任意一个月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能够清晰反映供应商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
1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
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
资料):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
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
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级或以
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
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
目的投标(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
同时,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
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注: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
录信息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成员总数最多不得超过2个。(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
磋商,联合体各方不得再独立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联合
体成员必须各方共同签署《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分工。且响应时必须提交《联合
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6.1联合体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6.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成交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6.1.2磋商响应时须约定联合体的牵头人:
6.1.3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协议书中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
有联合体成员负贵磋商,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
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力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或其授权分
支机构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6.1.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加入其它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
标,若有违反,其投标或与此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6.1.5如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
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采购人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任务。
6.1.6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按规定签署,并由联合体牵头方盖
章即可(响应文件中须附联合体协议)。
6.1.7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磋商文件(含采购邀请函)中的“供应商”一词亦指联合体
各方。:
(002广东 (略) 2024-2025年设计、预算一体化服务项目(南海校区))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复印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因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分支机构投标的, (略)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
权书。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之一即可)
(1)经审计的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要求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加盖
其公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如供应商新成立的,应提供成立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
月的公司财务状况报告:(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响应截止之日前6个月
内任意一个月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能够清晰反映供应商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
1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
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
明资料):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
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
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级或以
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
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
目的投标(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
同时,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
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注: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胸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
录信息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成员总数最多不得超过2个。(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
碰商,联合体各方不得再独立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联合
体成员必须各方共同签署《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分工。且响应时必须提交《联合
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6.1联合体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6.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成交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6.1.2磋商响应时须约定联合体的牵头人
6.1.3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协议书中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
有联合体成员负贵磋商,委派项目负贵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
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力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或其授权分
支机构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6.1.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加入其它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
标,若有违反,其投标或与此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6.1.5如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
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采购人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任务。
6.1.6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按规定签署,并由联合体牵头方盖
章即可(响应文件中须附联合体协议)。
6.1.7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磋商文件(含采购邀请函)中的“供应商”一词亦指联合体
各方。:
(003广东 (略) 2024-2025年设计、预算一体化服务项目(禅城校区))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复印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分支机构投标的, (略)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
权书。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之一即可)
(1)经审计的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要求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加盖
其公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如供应商新成立的,应提供成立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
月的公司财务状况报告:(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响应截止之日前6个月
内任意一个月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能够清晰反映供应商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
1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
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
明资料):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
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
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级或以
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
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
目的投标(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
同时,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
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注: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m.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
录信息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成员总数最多不得超过2个。(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
磋商,联合体各方不得再独立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联合
体成员必须各方共同签署《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分工。且响应时必须提交《联合
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6.1联合体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6.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成交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6.1.2磋商响应时须约定联合体的牵头人:
6.1.3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协议书中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
有联合体成员负责磋商,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
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力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或其授权分
支机构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6.1,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加入其它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
标,若有违反,其投标或与此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6.1.5如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
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采购人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任务。
6.1.6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按规定签署,并由联合体牵头方盖
章即可(响应文件中须附联合体协议)。
6.1.7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磋商文件(含采购邀请函)中的“供应商”一词亦指联合体
各方。:
地址: (略) 禅城区澜石二路20号
电话:0757-*
联系人:王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禅城区港口路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2栋B306室
电话:0757-*
网
址:http://**
联系人:欧小姐、梁小姐
二O二四年一月十七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 (略)
地址: (略) 禅城区澜石二路20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75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禅城区港口路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2栋B306室
联系人:欧小姐、梁小姐
电话:0757-*
电子邮件:*@*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责入
(签名)
(2
山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田音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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