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示范区淇河夜游设备采购项目--服装制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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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示范区淇河夜游设备采购项目--服装制作采购

结果公告信息

鹤壁市示范区淇河夜游设备采购项目--服装制作采购

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ZGL-*

2、项目名称:鹤壁市示范区淇河夜游设备采购项目--服装制作采购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日

5、评审日期:**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2.1项目概况: (略) 示范区淇河夜游设备采购项目所需的服装进行采购(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四部分“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2.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3质量要求:合格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

单位

1

(略) 示范区淇河夜游设备采购项目所需的服装进行采购(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四部分“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美创空间(北京)舞台 (略)

(略) 海淀区翠微中里14号楼三层A787

*.00

四、评审专家名单:杨秀娥、王曹宇、陈明珠、冯素芳、康建华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 (略) 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 (略)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标准计取。收费金额:56632.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中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 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 购 人:河南 (略)

地 址: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安江路与六盘山路交叉口东北角人工智能产业园E5号楼

联 系 人:肖朝晖

电 话:*

2.招标代理:鹤壁 (略)

地 址:浚县卫溪街道中原建材城A1512

联 系 人:刘戈

电 话:*

3.联 系 人:刘戈

电 话:*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0天0时52分

累计办理时间:0天0时0分

  • 提交
    • 提交人:
      鹤壁 (略)
    • 提交状态:
      提交
    • 提交节点:

      **

      11:19

    • 提交用时:
      0天0时52分

结果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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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ZGL-*

2、项目名称:鹤壁市示范区淇河夜游设备采购项目--服装制作采购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日

5、评审日期:**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2.1项目概况: (略) 示范区淇河夜游设备采购项目所需的服装进行采购(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四部分“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2.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3质量要求:合格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

单位

1

(略) 示范区淇河夜游设备采购项目所需的服装进行采购(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四部分“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美创空间(北京)舞台 (略)

(略) 海淀区翠微中里14号楼三层A787

*.00

四、评审专家名单:杨秀娥、王曹宇、陈明珠、冯素芳、康建华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 (略) 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 (略)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标准计取。收费金额:56632.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中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 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 购 人:河南 (略)

地 址: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安江路与六盘山路交叉口东北角人工智能产业园E5号楼

联 系 人:肖朝晖

电 话:*

2.招标代理:鹤壁 (略)

地 址:浚县卫溪街道中原建材城A1512

联 系 人:刘戈

电 话:*

3.联 系 人:刘戈

电 话:*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0天0时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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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鹤壁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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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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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天0时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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