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市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集中采购燃油越野车第二批询价公告
巴中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市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集中采购燃油越野车第二批询价公告
2 (略) 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集中采购(燃油越野车第二批)的潜在供应 (略) 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1月31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N*1
项目名称:2 (略) 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集中采购(燃油越野车第二批)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622,8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关联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进行响应。(未提供不享受价格扣除。不作为废标原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时间:2024年01月26日至2024年01月3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31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31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参与供应商:已依法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投诉受理单位: (略) 财政局
联系科室: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827-*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4.技术参数要求以采购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为准,请供应商依照“获取采购文件——途径”获取采购文件。
名称: (略)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略) 江北望王路185号(市政大楼)
联系方式:*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略) (略) 经济开发区红 (略) 民之家4楼
联系方式:0827-*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827-*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1月25日
2 (略) 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集中采购(燃油越野车第二批)的潜在供应 (略) 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1月31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N*1
项目名称:2 (略) 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集中采购(燃油越野车第二批)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622,8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关联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进行响应。(未提供不享受价格扣除。不作为废标原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时间:2024年01月26日至2024年01月3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31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31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参与供应商:已依法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投诉受理单位: (略) 财政局
联系科室: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827-*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4.技术参数要求以采购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为准,请供应商依照“获取采购文件——途径”获取采购文件。
名称: (略)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略) 江北望王路185号(市政大楼)
联系方式:*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略) (略) 经济开发区红 (略) 民之家4楼
联系方式:0827-*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827-*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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