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公安局标准化信息采集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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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公安局标准化信息采集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洛宁县公安局标准化信息采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宁竞磋-2024-10
2、项目名称:洛宁县公安局标准化信息采集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00,800.00元
最高限价:*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洛宁政采磋商(2024)0013号 洛宁县公安局标准化信息采集设备采购项目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概况:洛宁县公安局标准化信息采集设备采购项目,为满足信息采集工作需要,拟购标准化信息采集设备一套,包含一体化采集工作台、工控机、身份证阅读器、软件等人员信息模块采集功能设施,要求符合公安部相关标准要求,无缝对接公安业务平台,保障采集效率与质量。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供货、调试、验收完毕;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和要求。
(6)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6、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质保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不接受进口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 (略) 政府采购网(http://**),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包括: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无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应证书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1月26日 至 2024年02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
3.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上获取。请在“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02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四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2、监管部门及其联系方式:洛宁县财政局采购办 0379-*。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宁县公安局
地址:洛宁县永宁大道
联系人:石永波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桠廷 (略)
地址: (略) 洛龙区滨河南路61号东方今典境界18号楼2单元702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

项目概况

洛宁县公安局标准化信息采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宁竞磋-2024-10
2、项目名称:洛宁县公安局标准化信息采集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00,800.00元
最高限价:*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洛宁政采磋商(2024)0013号 洛宁县公安局标准化信息采集设备采购项目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概况:洛宁县公安局标准化信息采集设备采购项目,为满足信息采集工作需要,拟购标准化信息采集设备一套,包含一体化采集工作台、工控机、身份证阅读器、软件等人员信息模块采集功能设施,要求符合公安部相关标准要求,无缝对接公安业务平台,保障采集效率与质量。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供货、调试、验收完毕;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和要求。
(6)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6、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质保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不接受进口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 (略) 政府采购网(http://**),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包括: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无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应证书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1月26日 至 2024年02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
3.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上获取。请在“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02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四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2、监管部门及其联系方式:洛宁县财政局采购办 0379-*。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宁县公安局
地址:洛宁县永宁大道
联系人:石永波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桠廷 (略)
地址: (略) 洛龙区滨河南路61号东方今典境界18号楼2单元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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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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