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4国道杭州河庄至衙前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EPC-04标段项目经理部天然砂公开招标项目项目公告
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4国道杭州河庄至衙前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EPC-04标段项目经理部天然砂公开招标项目项目公告
本招标项目浙江 (略) 104国道杭州河庄至衙前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EPC-04标段项目经理部天然砂公开招标项目已(列入_2024_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浙江 (略) 104国道杭州河庄至衙前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EPC-04标段项目经理部,资金来源为计量款,招标人为浙江 (略) 104国道杭州河庄至衙前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EPC-04标段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浙江 (略) 104国道杭州河庄至衙前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EPC-04标段项目经理部需采购天然砂*吨,天然砂技术要求:1、云母≤0.5%。2、氯离子含量≤0.0016%.3、含泥量≤2.0%。4、泥块含量≤0.5%。5、坚固性≤8.0%。6、表观密度>2500kg/m3。7、松散堆积密度>1400kg/m3。8、空隙率≤44%。9、碱集料反应合格。10、细度模数2.6-3.0。11、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按SO3质量计)≤0.5%。12、轻物质含量≤0.5%。13、级配符合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天然砂2区要求。14、砂中不得含有杂物。15、其他要求满足《建设用砂》GB/T 14684-2022,《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50-2020及《104 国道杭州河庄至衙前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 EPC-04 标段两阶段施工图设计》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资格能力,具备/资质。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未填)。
(3)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未填)。
(4)其他: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具有一定的 生产或销售规模,且产品的规格、型号和质量均符合相应现行的国家标准,价格、供货、售后服务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资质。
3.2财务要求:投标人所投包件需要在自身营业范围内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且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3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国内工程项目的同类产品销售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500 万元(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其授权代 (略) (略) 取 (略) (略) 范围内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包括但不限于灰、黑名单,标的物品类D级供应商等情形)。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查询结果为准, (略) 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5)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6)其他:/。
3.5其他要求:
(1)每个投标人可在招标中对1个标段(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参加多标段(合同包)投标的投标人,须对每个标段(合同包)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其他:/。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01-30 00:00至2024-02-19 23:59。
4.3未取得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请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http://**)→《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办理通知》→附件《浙江交通集团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进行操作(CA数字 (略) 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办理,联系人:吕先生,联系电话:(0571)*;技术 (略) 数字 (略) 提供,客服电话:*转6转2。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02-26 09:00。招标人将于2024-02-28 09:00前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上述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03-04 09:30;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正本)的递交。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5.2.2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投标文件 (略) 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地址: (略) 上城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F,联系人:唐先生,电话:* )。
5.2.3样品等的递交: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样品等 (略) 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地址: (略) 上城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F,联系人:唐先生,电话:* )
投标人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略) 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投标失败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电子投标文件(正本)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如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当所有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而采用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因投标人纸质投标文件未递交或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无法参加纸质投标文件开标,造成投标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如要递交样品等,因投标人样品等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造成投标失败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开始后解密投标文件。(开标网址:http://**)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浙江 (略) (http://**), (略) 交通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 (略) (略) http://**)上发布。(招标人根据需要可增加其他媒介)
招标人:浙江 (略) 104国道杭州河庄至衙前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EPC-04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址: (略) 钱塘区河庄街道新围横街8号
联系人:江先生
电话:/
电子邮箱:*@*q.com
招采中心: (略) 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 址: (略) 上城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楼
联 系 人:彭女士
电 话: 0571-*
电子邮件: *@*q.com
系统维护电话:(0571)*(系统维护人员仅提供系统技术问题咨询,不提供投标业务问题咨询。)
备注:标书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联系人为招采中心彭女士;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和疑问联系人为招标人江先生;系统操作异常,请联系系统维护。
2024-01-29
本招标项目浙江 (略) 104国道杭州河庄至衙前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EPC-04标段项目经理部天然砂公开招标项目已(列入_2024_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浙江 (略) 104国道杭州河庄至衙前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EPC-04标段项目经理部,资金来源为计量款,招标人为浙江 (略) 104国道杭州河庄至衙前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EPC-04标段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浙江 (略) 104国道杭州河庄至衙前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EPC-04标段项目经理部需采购天然砂*吨,天然砂技术要求:1、云母≤0.5%。2、氯离子含量≤0.0016%.3、含泥量≤2.0%。4、泥块含量≤0.5%。5、坚固性≤8.0%。6、表观密度>2500kg/m3。7、松散堆积密度>1400kg/m3。8、空隙率≤44%。9、碱集料反应合格。10、细度模数2.6-3.0。11、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按SO3质量计)≤0.5%。12、轻物质含量≤0.5%。13、级配符合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天然砂2区要求。14、砂中不得含有杂物。15、其他要求满足《建设用砂》GB/T 14684-2022,《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50-2020及《104 国道杭州河庄至衙前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 EPC-04 标段两阶段施工图设计》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资格能力,具备/资质。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未填)。
(3)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未填)。
(4)其他: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具有一定的 生产或销售规模,且产品的规格、型号和质量均符合相应现行的国家标准,价格、供货、售后服务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资质。
3.2财务要求:投标人所投包件需要在自身营业范围内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且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3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国内工程项目的同类产品销售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500 万元(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其授权代 (略) (略) 取 (略) (略) 范围内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包括但不限于灰、黑名单,标的物品类D级供应商等情形)。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查询结果为准, (略) 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5)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6)其他:/。
3.5其他要求:
(1)每个投标人可在招标中对1个标段(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参加多标段(合同包)投标的投标人,须对每个标段(合同包)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其他:/。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01-30 00:00至2024-02-19 23:59。
4.3未取得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请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http://**)→《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办理通知》→附件《浙江交通集团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进行操作(CA数字 (略) 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办理,联系人:吕先生,联系电话:(0571)*;技术 (略) 数字 (略) 提供,客服电话:*转6转2。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02-26 09:00。招标人将于2024-02-28 09:00前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上述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03-04 09:30;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正本)的递交。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5.2.2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投标文件 (略) 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地址: (略) 上城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F,联系人:唐先生,电话:* )。
5.2.3样品等的递交: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样品等 (略) 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地址: (略) 上城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F,联系人:唐先生,电话:* )
投标人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略) 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投标失败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电子投标文件(正本)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如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当所有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而采用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因投标人纸质投标文件未递交或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无法参加纸质投标文件开标,造成投标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如要递交样品等,因投标人样品等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造成投标失败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开始后解密投标文件。(开标网址:http://**)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浙江 (略) (http://**), (略) 交通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 (略) (略) http://**)上发布。(招标人根据需要可增加其他媒介)
招标人:浙江 (略) 104国道杭州河庄至衙前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EPC-04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址: (略) 钱塘区河庄街道新围横街8号
联系人:江先生
电话:/
电子邮箱:*@*q.com
招采中心: (略) 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 址: (略) 上城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楼
联 系 人:彭女士
电 话: 0571-*
电子邮件: *@*q.com
系统维护电话:(0571)*(系统维护人员仅提供系统技术问题咨询,不提供投标业务问题咨询。)
备注:标书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联系人为招采中心彭女士;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和疑问联系人为招标人江先生;系统操作异常,请联系系统维护。
2024-01-29
浙江
浙江
浙江
浙江
浙江
浙江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