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平阳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项目项目库的公示
2024年平阳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项目项目库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关 (略)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行〔2021〕29号)、《关 (略)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温财行〔2022〕1号)和《关于印发平阳县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平民宗〔2020〕8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确定2024年平阳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项目项目库,共涉及项目35个,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10日,公示期1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平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民族科联系;逾期的,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雷昌周,联系电话:0577-*。
附件:2024年平阳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项目项目库2024年平阳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项目项目库.xlsx
平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根据《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关 (略)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行〔2021〕29号)、《关 (略)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温财行〔2022〕1号)和《关于印发平阳县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平民宗〔2020〕8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确定2024年平阳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项目项目库,共涉及项目35个,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10日,公示期1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平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民族科联系;逾期的,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雷昌周,联系电话:0577-*。
附件:2024年平阳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项目项目库2024年平阳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项目项目库.xlsx
平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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