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惠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阿图什市2024年城区摆放草花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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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惠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阿图什市2024年城区摆放草花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2024年城区摆放草花政府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1月30日 12:2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2月01日至2024年02月08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6:0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开标时间 2024年02月26日 10:30
开标地点 新疆政采云平台(http://**)线上开启投标文件
预算金额 ¥6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涂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惠文建设工程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光明街道友谊北路14号5幢商铺10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项目概况

(略) 2024年城区摆放草花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6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TSCG-*

项目名称: (略) 2024年城区摆放草花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1.2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略) 2024年城区摆放草花政府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城区重点路段、广场、公园等人流量地段摆放草花采购一批。
备注:预算价为年估算价,此项目为单价招标,单价最高限价(单价控制价)1.2元/盆,具体详见参数附件及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备合格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被委托代理人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在职人员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4)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企业。
(5)供应商具有林业主管部门发放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植物检疫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1日至2024年02月0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6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6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惠文建设工程 (略)

地 址: (略) 光明街道友谊北路14号5幢商铺107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涂女士

电 话:*









附件信息: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2024年城区摆放草花政府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1月30日 12:2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2月01日至2024年02月08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6:0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开标时间 2024年02月26日 10:30
开标地点 新疆政采云平台(http://**)线上开启投标文件
预算金额 ¥6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涂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惠文建设工程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光明街道友谊北路14号5幢商铺10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项目概况

(略) 2024年城区摆放草花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6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TSCG-*

项目名称: (略) 2024年城区摆放草花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1.2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略) 2024年城区摆放草花政府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城区重点路段、广场、公园等人流量地段摆放草花采购一批。
备注:预算价为年估算价,此项目为单价招标,单价最高限价(单价控制价)1.2元/盆,具体详见参数附件及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备合格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被委托代理人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在职人员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4)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企业。
(5)供应商具有林业主管部门发放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植物检疫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1日至2024年02月0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6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6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惠文建设工程 (略)

地 址: (略) 光明街道友谊北路14号5幢商铺107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涂女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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