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贷款贴息申报的公告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贷款贴息申报的公告
为提升设施农业集约化、标准化、机械化、绿色化、数字化水平,扎实推动现代设施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谋划储备工作的通知》(浙农计发〔2023〕19号)《 (略) 农业农村厅 (略) 财政厅关于开展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等文件要求,现开展2023年度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贷款贴息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
二、贴息范围
申报贴息的项目应符合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要求,包括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等领域,对符合上述支持范围的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从银行获得的贷款,予以贷款贴息。对2023年度 (略) 惠农直通车融资项目库管理平台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三、贴息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建设主体获得的贷款按年度进行相应贴息,并采取“双限”控制。原则上单个建设主体当年获得的贷款贴息比例不得高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 (略) 场报价利率(LPR)的70%且不得超过2%,单个年度获得的贴息资金不超过200万元。
四、申报所需材料
1.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贷款贴息申报表(附件1);
2.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贷款明细表(附件2);
3.2023年1-12月贷款利息支付清单(附件3);
4.项目实施期间的贷款合同;
5.贷款用途佐证材料(发票、采购合同等)。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经营主体于2024年2月5日(星期一)前向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中心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78-*。
五、其他事项
贷款资金重点用于满足现代设施农业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固定资产设备投资等,不得用于现代设施农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以外的生活、消费和个人房产购置等用途。
按照“谁申报,谁负责”的原则,经营主体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出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附件1: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贷款贴息申报表.wps附件2: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贷款贴息明细表.xlsx附件3:2023年1-12月贷款利息支付清单.xls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31日
为提升设施农业集约化、标准化、机械化、绿色化、数字化水平,扎实推动现代设施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谋划储备工作的通知》(浙农计发〔2023〕19号)《 (略) 农业农村厅 (略) 财政厅关于开展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等文件要求,现开展2023年度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贷款贴息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
二、贴息范围
申报贴息的项目应符合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要求,包括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等领域,对符合上述支持范围的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从银行获得的贷款,予以贷款贴息。对2023年度 (略) 惠农直通车融资项目库管理平台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三、贴息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建设主体获得的贷款按年度进行相应贴息,并采取“双限”控制。原则上单个建设主体当年获得的贷款贴息比例不得高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 (略) 场报价利率(LPR)的70%且不得超过2%,单个年度获得的贴息资金不超过200万元。
四、申报所需材料
1.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贷款贴息申报表(附件1);
2.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贷款明细表(附件2);
3.2023年1-12月贷款利息支付清单(附件3);
4.项目实施期间的贷款合同;
5.贷款用途佐证材料(发票、采购合同等)。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经营主体于2024年2月5日(星期一)前向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中心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78-*。
五、其他事项
贷款资金重点用于满足现代设施农业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固定资产设备投资等,不得用于现代设施农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以外的生活、消费和个人房产购置等用途。
按照“谁申报,谁负责”的原则,经营主体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出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附件1: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贷款贴息申报表.wps附件2: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贷款贴息明细表.xlsx附件3:2023年1-12月贷款利息支付清单.xls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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