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上虞厦欣伞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2024年崧厦街道网格化服务外包项目第二次的非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上虞厦欣伞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2024年崧厦街道网格化服务外包项目第二次的非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磋商项目编号: YK*X
二.磋商项目名称:2024年崧厦街道网格化服务外包项目(第二次)
三.磋商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 | 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1 | 2024年崧厦街道网格化服务外包项目(第二次) | 1 | 项 | * | 详见第三部分采购内容 | * | / |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虞国资委〔2021〕42 号》第十八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严重失信行为和行贿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由磋商小组负责审查。
五.磋商文件的报名时间、地址、所需资料:
1、获取时间: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2月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逾期不再受理)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3、招标文件获取地址:浙江宇康 (略) (上虞区百官街道江东北路588号百官广场30楼3007室)
4、招标文件获取所需资料:
(1)介绍信(写明单位、联系人电话、邮箱信息等)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六.磋商截止时间:2024年2月19日 14:30:00
七.磋商地址:浙江宇康 (略)
( (略) 上虞区江东北路588号百官广场30楼)
八.磋商时间:2024年2月19日 14:30:00
九.磋商地址:浙江宇康 (略)
( (略) 上虞区江东北路588号百官广场30楼)
十.磋商保证金:无
十一.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二.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宇康 (略)
联系人:胡佳菲
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 (略) 上虞厦欣 (略)
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0575-*
一.磋商项目编号: YK*X
二.磋商项目名称:2024年崧厦街道网格化服务外包项目(第二次)
三.磋商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 | 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1 | 2024年崧厦街道网格化服务外包项目(第二次) | 1 | 项 | * | 详见第三部分采购内容 | * | / |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虞国资委〔2021〕42 号》第十八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严重失信行为和行贿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由磋商小组负责审查。
五.磋商文件的报名时间、地址、所需资料:
1、获取时间: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2月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逾期不再受理)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3、招标文件获取地址:浙江宇康 (略) (上虞区百官街道江东北路588号百官广场30楼3007室)
4、招标文件获取所需资料:
(1)介绍信(写明单位、联系人电话、邮箱信息等)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六.磋商截止时间:2024年2月19日 14:30:00
七.磋商地址:浙江宇康 (略)
( (略) 上虞区江东北路588号百官广场30楼)
八.磋商时间:2024年2月19日 14:30:00
九.磋商地址:浙江宇康 (略)
( (略) 上虞区江东北路588号百官广场30楼)
十.磋商保证金:无
十一.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二.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宇康 (略)
联系人:胡佳菲
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 (略) 上虞厦欣 (略)
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0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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