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文艺发展服务中心关于比选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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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文艺发展服务中心关于比选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公告

(略) 文艺发展服务中心拟开展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比选工作,现诚邀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采购项目。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比选小组评审按报价、服务方案以及履约能力进行综合评分。评分相同的,按报价推荐中选候选人。服务内容及比选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成都文艺发展服务中心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2. 报价要求:最高限价5万元/年,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二、参选人资质要求:

1.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依法设立并具有营业执照;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司法行政机关核发且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服务内容

1. 法律顾问服务内容

提供贯穿于比选人经营、管理活动全过程的专业法律服务,包括法律设计、法律规范、法律控制、法律救济诸方面,其工作职责和范围为:

1.1法律设计:在比选人经营管理的决策阶段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

法律策划:根据法律规定、通过利弊比较,确定某经营项目、行为的法律框架、形式;

合法性审查:对比选人拟实施的经营项目、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以保障比选人经营目的可合法实现;

法律风险评估:当比选人拟实施的经营项目、行为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法律风险时,对其风险进行评估,包括:风险概率、相应法律后果、风险防范对策、风险补救措施;

1.2法律规范:根据法律规定及法律设计内容,对比选人经营管理行为进行规范,包括:

规章制度规范:依据法律规定对比选人各项规章制度进行规范;

经营行为规范:依据法律法规对比选人的常规合同、操作方式进行规范;

1.3法律控制:在比选人经营管理的实施阶段提供法律服务,包括:

法律监测:根据法律设计内容,对实施过程中的经营项目、行为 监测;

法律纠正:对偏离法律设计内容的行为、事实进行纠正、补救;

1.4法律救济:在法律纠纷(违约行为、侵权行为、其它违法行为)出现时,依据法律途径予以解决、消除(法律顾问的工作在司法解决程序中限于其准备阶段),包括:

协商解决(与相关当事人就纠纷进行协商、谈判);

司法解决(诉讼、仲裁);

行政解决(听政、复议)。

1.5负责比选人人力资源专项法律服务,经济合同、招投标相关文件等方面的经济法律事务,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2. 法律顾问服务要求

2.1团队人员一经确定,未经比选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律师事务所应和团队人员签订合同,对团队人员向比选人提供的法律服务进行明确约定,确保团队人员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确保服务期内不会出现无故辞职、换人等情况。

2.2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团队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态度端正,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2.3比选人有加班工作需要的,团队人员应配合采购人,按比选人要求提供法律服务。

2.4律师事务所针对本项目服务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时限在2个工作日内,列席比选人需要律师事务所出席的重大会议及调查程序。

2.5经比选人认定的重大复杂的法律事务,由4名以上(含4名)服务团队的人员讨论形成意见后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答复。

2.6法律服务团队成员需严格落实保密规定,在传输电子信息过程中进行加密;准备专用的储存设备存储和采购人业务工作相关的信息;对在比选人工作中获取的、未依法公开的事项,禁止向其他单位或个人透露;未经比选人许可,严禁将采购人相关文件、信息通过网络、社交媒体等进行发布。

2.7律师事务所及法律服务团队工作人员与承办案件或相关当事人存在利害关系,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应当主动向比选人主动申请回避。

3. 法律顾问服务方式

以组成律师团队的方式提供全方位服务。


四、商务要求

1. 服务期限:2024年2月5日——2027年2月4日。

2.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按年支付服务费的100%。付款前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 参选人承诺上述服务,除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外的专项法律服务、民商事案件仲裁/诉讼代理及协议或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不再另行收费。

4. 最高限价: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万元/年。参选人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则其参选文件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五、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

请于2024年2月1日17:00时(北京时间)前向比选人递交参选文件(本次比选接受以邮寄方式送达相关文件)。

地址: (略) (略) 西街亚太大厦7楼

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


六、参选文件编制

1. 参选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但不限于):

(1)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或其他资格条件的有关证照复印件;

(2)承诺书;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 授权委托书(如法人代表参与可不附“授权委托书”);

(5)报价表(请按参选文件格式填写);

(6)人员配置及服务方案;

(7)业绩证明;

(8)可为比选人提供的增值服务(如有)。

2. 参选文件应包含1份正本、2份副本、1份电子版(U盘或光盘),所有参选文件应按要求进行有效签署。参选文件正本、副本须装订规范,与电子版一并封装于一个密封包装内,密封包装的最外层应按如下格式填写:

项目名称: (略) 文艺发展服务中心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参选人:

联系人及联系方方式:

2024年2月1日17:00时前不得拆封

不按上述内容密封的参选文件将被拒绝。

3. 参选文件存在以下情况的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未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2)未按比选文件要求报价的;

(3)未按比选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

(4)不符合比选要求的。

4. 参选文件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每一页须盖鲜章,参选文件副本与正本有差异的以正本为准。

七、参选文件格式

详见附件。


(略) 文艺发展服务中心

2024年1月29日


附件

(略) 文艺发展服务中心关于比选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公告-附件.docx

(略) 文艺发展服务中心拟开展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比选工作,现诚邀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采购项目。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比选小组评审按报价、服务方案以及履约能力进行综合评分。评分相同的,按报价推荐中选候选人。服务内容及比选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成都文艺发展服务中心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2. 报价要求:最高限价5万元/年,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二、参选人资质要求:

1.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依法设立并具有营业执照;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司法行政机关核发且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服务内容

1. 法律顾问服务内容

提供贯穿于比选人经营、管理活动全过程的专业法律服务,包括法律设计、法律规范、法律控制、法律救济诸方面,其工作职责和范围为:

1.1法律设计:在比选人经营管理的决策阶段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

法律策划:根据法律规定、通过利弊比较,确定某经营项目、行为的法律框架、形式;

合法性审查:对比选人拟实施的经营项目、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以保障比选人经营目的可合法实现;

法律风险评估:当比选人拟实施的经营项目、行为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法律风险时,对其风险进行评估,包括:风险概率、相应法律后果、风险防范对策、风险补救措施;

1.2法律规范:根据法律规定及法律设计内容,对比选人经营管理行为进行规范,包括:

规章制度规范:依据法律规定对比选人各项规章制度进行规范;

经营行为规范:依据法律法规对比选人的常规合同、操作方式进行规范;

1.3法律控制:在比选人经营管理的实施阶段提供法律服务,包括:

法律监测:根据法律设计内容,对实施过程中的经营项目、行为 监测;

法律纠正:对偏离法律设计内容的行为、事实进行纠正、补救;

1.4法律救济:在法律纠纷(违约行为、侵权行为、其它违法行为)出现时,依据法律途径予以解决、消除(法律顾问的工作在司法解决程序中限于其准备阶段),包括:

协商解决(与相关当事人就纠纷进行协商、谈判);

司法解决(诉讼、仲裁);

行政解决(听政、复议)。

1.5负责比选人人力资源专项法律服务,经济合同、招投标相关文件等方面的经济法律事务,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2. 法律顾问服务要求

2.1团队人员一经确定,未经比选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律师事务所应和团队人员签订合同,对团队人员向比选人提供的法律服务进行明确约定,确保团队人员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确保服务期内不会出现无故辞职、换人等情况。

2.2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团队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态度端正,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2.3比选人有加班工作需要的,团队人员应配合采购人,按比选人要求提供法律服务。

2.4律师事务所针对本项目服务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时限在2个工作日内,列席比选人需要律师事务所出席的重大会议及调查程序。

2.5经比选人认定的重大复杂的法律事务,由4名以上(含4名)服务团队的人员讨论形成意见后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答复。

2.6法律服务团队成员需严格落实保密规定,在传输电子信息过程中进行加密;准备专用的储存设备存储和采购人业务工作相关的信息;对在比选人工作中获取的、未依法公开的事项,禁止向其他单位或个人透露;未经比选人许可,严禁将采购人相关文件、信息通过网络、社交媒体等进行发布。

2.7律师事务所及法律服务团队工作人员与承办案件或相关当事人存在利害关系,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应当主动向比选人主动申请回避。

3. 法律顾问服务方式

以组成律师团队的方式提供全方位服务。


四、商务要求

1. 服务期限:2024年2月5日——2027年2月4日。

2.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按年支付服务费的100%。付款前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 参选人承诺上述服务,除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外的专项法律服务、民商事案件仲裁/诉讼代理及协议或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不再另行收费。

4. 最高限价: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万元/年。参选人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则其参选文件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五、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

请于2024年2月1日17:00时(北京时间)前向比选人递交参选文件(本次比选接受以邮寄方式送达相关文件)。

地址: (略) (略) 西街亚太大厦7楼

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


六、参选文件编制

1. 参选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但不限于):

(1)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或其他资格条件的有关证照复印件;

(2)承诺书;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 授权委托书(如法人代表参与可不附“授权委托书”);

(5)报价表(请按参选文件格式填写);

(6)人员配置及服务方案;

(7)业绩证明;

(8)可为比选人提供的增值服务(如有)。

2. 参选文件应包含1份正本、2份副本、1份电子版(U盘或光盘),所有参选文件应按要求进行有效签署。参选文件正本、副本须装订规范,与电子版一并封装于一个密封包装内,密封包装的最外层应按如下格式填写:

项目名称: (略) 文艺发展服务中心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参选人:

联系人及联系方方式:

2024年2月1日17:00时前不得拆封

不按上述内容密封的参选文件将被拒绝。

3. 参选文件存在以下情况的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未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2)未按比选文件要求报价的;

(3)未按比选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

(4)不符合比选要求的。

4. 参选文件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每一页须盖鲜章,参选文件副本与正本有差异的以正本为准。

七、参选文件格式

详见附件。


(略) 文艺发展服务中心

2024年1月29日


附件

(略) 文艺发展服务中心关于比选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公告-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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