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会保险经办审计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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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会保险经办审计服务项目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ZJ2024BJ*
    项目名称 社会保险经办审计服务项目
    所需服务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
    项目所在辖区
    项目业主 (略)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其他资金
    服务金额(万元) 63.*
    星级评价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略) 通州区 (略) 1号楼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3月13日 17时00分
    交易方式 比选
    服务时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经办审计工作全部完成(2024年10月31日前),且提交完整的经办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后结束。


    资质(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供应商;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央及地方的有关规定;

    3.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社会保险基金审计的专业胜任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依法设立,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近三年(2021年2月1日起至今)没有受到行政处罚、行业惩戒或者失信惩戒;

    7.近三年内(2021年2月1日起至今)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金额说明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公告说明

    1.响应人需先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文件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PDF格式)发送至比选人邮箱(报名邮箱:*@*ttp://**.cn,邮件标题:项目名称+会计师事务所全称)。

    2. 比选人收到响应人的电子版报名材料审核合格后,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响应人发出比选文件。响应人需按要求将响应文件(电子版、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比选人邮箱(邮箱:*@*ttp://**.cn,邮件标题:XX项目响应文件名称)。

    中选后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


    有无回避情况

    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不得同时参加本合同项目比选;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3)供应商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

    (4)存在其他影响公平竞争,应当回避情形的。


    项目内容

    为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防范和化解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维护基金安全,根据“关于印发《社会保险经办审计办法》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7号)”,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经办审计工作,围绕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审计机关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事项开展经办审计工作,保障国家社会保险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促进经办管理规范、服务高效,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2024年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2023年社保基金(养老、失业、工伤)的管理使用情况、疑点数据核查完成情况等实施审计。


    项目编号 ZJ2024BJ* 项目名称 社会保险经办审计服务项目
    所需服务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 项目所在辖区 (略)
    项目业主 (略)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其他资金
    服务金额(万元) 63.* 星级评价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略) 通州区 (略) 1号楼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3月13日 17时00分
    交易方式 比选
    服务时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经办审计工作全部完成(2024年10月31日前),且提交完整的经办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后结束。


    资质(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供应商;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央及地方的有关规定;

    3.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社会保险基金审计的专业胜任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依法设立,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近三年(2021年2月1日起至今)没有受到行政处罚、行业惩戒或者失信惩戒;

    7.近三年内(2021年2月1日起至今)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金额说明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公告说明

    1.响应人需先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文件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PDF格式)发送至比选人邮箱(报名邮箱:*@*ttp://**.cn,邮件标题:项目名称+会计师事务所全称)。

    2. 比选人收到响应人的电子版报名材料审核合格后,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响应人发出比选文件。响应人需按要求将响应文件(电子版、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比选人邮箱(邮箱:*@*ttp://**.cn,邮件标题:XX项目响应文件名称)。

    中选后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


    有无回避情况

    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不得同时参加本合同项目比选;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3)供应商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

    (4)存在其他影响公平竞争,应当回避情形的。


    项目内容

    为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防范和化解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维护基金安全,根据“关于印发《社会保险经办审计办法》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7号)”,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经办审计工作,围绕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审计机关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事项开展经办审计工作,保障国家社会保险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促进经办管理规范、服务高效,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2024年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2023年社保基金(养老、失业、工伤)的管理使用情况、疑点数据核查完成情况等实施审计。


  • 垂询方式
    联系人 杨女士
    传真
    联系电话 *
    公司名称
    地址
    公司电话
    个人电话
    邮件
    联系人 杨女士 传真
    联系电话 * 公司名称
    地址 公司电话
    个人电话 邮件

信息来源:http://**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ZJ2024BJ*
    项目名称 社会保险经办审计服务项目
    所需服务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
    项目所在辖区
    项目业主 (略)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其他资金
    服务金额(万元) 63.*
    星级评价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略) 通州区 (略) 1号楼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3月13日 17时00分
    交易方式 比选
    服务时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经办审计工作全部完成(2024年10月31日前),且提交完整的经办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后结束。


    资质(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供应商;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央及地方的有关规定;

    3.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社会保险基金审计的专业胜任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依法设立,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近三年(2021年2月1日起至今)没有受到行政处罚、行业惩戒或者失信惩戒;

    7.近三年内(2021年2月1日起至今)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金额说明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公告说明

    1.响应人需先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文件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PDF格式)发送至比选人邮箱(报名邮箱:*@*ttp://**.cn,邮件标题:项目名称+会计师事务所全称)。

    2. 比选人收到响应人的电子版报名材料审核合格后,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响应人发出比选文件。响应人需按要求将响应文件(电子版、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比选人邮箱(邮箱:*@*ttp://**.cn,邮件标题:XX项目响应文件名称)。

    中选后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


    有无回避情况

    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不得同时参加本合同项目比选;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3)供应商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

    (4)存在其他影响公平竞争,应当回避情形的。


    项目内容

    为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防范和化解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维护基金安全,根据“关于印发《社会保险经办审计办法》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7号)”,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经办审计工作,围绕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审计机关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事项开展经办审计工作,保障国家社会保险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促进经办管理规范、服务高效,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2024年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2023年社保基金(养老、失业、工伤)的管理使用情况、疑点数据核查完成情况等实施审计。


    项目编号 ZJ2024BJ* 项目名称 社会保险经办审计服务项目
    所需服务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 项目所在辖区 (略)
    项目业主 (略)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其他资金
    服务金额(万元) 63.* 星级评价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略) 通州区 (略) 1号楼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3月13日 17时00分
    交易方式 比选
    服务时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经办审计工作全部完成(2024年10月31日前),且提交完整的经办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后结束。


    资质(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供应商;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央及地方的有关规定;

    3.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社会保险基金审计的专业胜任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依法设立,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近三年(2021年2月1日起至今)没有受到行政处罚、行业惩戒或者失信惩戒;

    7.近三年内(2021年2月1日起至今)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金额说明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公告说明

    1.响应人需先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文件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PDF格式)发送至比选人邮箱(报名邮箱:*@*ttp://**.cn,邮件标题:项目名称+会计师事务所全称)。

    2. 比选人收到响应人的电子版报名材料审核合格后,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响应人发出比选文件。响应人需按要求将响应文件(电子版、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比选人邮箱(邮箱:*@*ttp://**.cn,邮件标题:XX项目响应文件名称)。

    中选后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


    有无回避情况

    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不得同时参加本合同项目比选;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3)供应商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

    (4)存在其他影响公平竞争,应当回避情形的。


    项目内容

    为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防范和化解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维护基金安全,根据“关于印发《社会保险经办审计办法》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7号)”,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经办审计工作,围绕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审计机关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事项开展经办审计工作,保障国家社会保险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促进经办管理规范、服务高效,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2024年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2023年社保基金(养老、失业、工伤)的管理使用情况、疑点数据核查完成情况等实施审计。


  • 垂询方式
    联系人 杨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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