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环境卫生管理处新增临时卫生巡查员采购服务第二次的其他非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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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环境卫生管理处新增临时卫生巡查员采购服务第二次的其他非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 2月 21日

一、 采购人名称: (略) (略)

二、 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度环境卫生管理处新增临时卫生巡查员采购服务(第二次)

三、 采购项目编号:ZJZZ-FZFCG-2024-0034

四、 采购内容: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

备注

1

2024年度环境卫生管理处新增临时卫生巡查员采购服务(第二次)

20

90万元


合计

90万元


4.1供应商资格要求

4.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4.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

4.1.3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渠道信用记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4.1.4 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参与投标。

4.1.5.开标按标项一~标项二顺序进行,本次谈判以一个供应商只能被推荐为一个标项的第一成交候选人为原则:如某供应商被推荐为标项一的第一成交候选人时,就不参与标项二的谈判。

4.2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于2024年2月 21日至2024年 2月26日持单位介绍信(法人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邮寄或现场到浙江中正 (略) ( (略) 文苑路89-3号二楼,七星亚龙湾售楼部隔壁获取谈判文件。

4.3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27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为浙江中正 (略) ( (略) 文苑路89-3号二楼,七星亚龙湾售楼部隔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4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4.4.1本项目谈判保证*仟元整(¥9000.00元),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供应商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至指定保证金账户。指定保证金账户名称: (略) (略)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 (略) 支行,账号:**。联系电话:0570-*。联系电话:0570-*。

4.4.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2月26日12时00分00秒前,交纳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4.4.3供应商也可以以保险、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谈判保证金。供应商须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供不低于谈判要求的谈判保证金金额的担保,否则视为未缴纳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缴纳时间以电子保函实际获得时间为准。供应商使用电子保函前务必仔细阅读《投保须知》、《保险条款》、《理赔须知》等内容,在使用电子保函过程中所遇一切相关问题及相关纠纷,均由供应商与保函出具机构之间自之间自行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5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机构投诉。

质疑和投诉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即“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4.6采购代理费

每个标项3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在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五、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正 (略)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0570-*

传真:/

地址: (略) 双塔街道文苑路89-3号二楼

2、采购人名称: (略) (略)

联系人:毛先生

联系电话:0570-*

传真:/

地址: (略) 虎山街道南三街5号

3、监督部门: (略) (略) 内审风控部

联系人:张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0-*

传真:/

地址: (略) 江滨北路1号

4、使用单位名称: (略) 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略) 双塔街道民声路1-1号




公告日期:2024年 2月 21日

一、 采购人名称: (略) (略)

二、 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度环境卫生管理处新增临时卫生巡查员采购服务(第二次)

三、 采购项目编号:ZJZZ-FZFCG-2024-0034

四、 采购内容: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

备注

1

2024年度环境卫生管理处新增临时卫生巡查员采购服务(第二次)

20

90万元


合计

90万元


4.1供应商资格要求

4.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4.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

4.1.3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渠道信用记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4.1.4 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参与投标。

4.1.5.开标按标项一~标项二顺序进行,本次谈判以一个供应商只能被推荐为一个标项的第一成交候选人为原则:如某供应商被推荐为标项一的第一成交候选人时,就不参与标项二的谈判。

4.2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于2024年2月 21日至2024年 2月26日持单位介绍信(法人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邮寄或现场到浙江中正 (略) ( (略) 文苑路89-3号二楼,七星亚龙湾售楼部隔壁获取谈判文件。

4.3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27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为浙江中正 (略) ( (略) 文苑路89-3号二楼,七星亚龙湾售楼部隔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4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4.4.1本项目谈判保证*仟元整(¥9000.00元),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供应商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至指定保证金账户。指定保证金账户名称: (略) (略)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 (略) 支行,账号:**。联系电话:0570-*。联系电话:0570-*。

4.4.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2月26日12时00分00秒前,交纳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4.4.3供应商也可以以保险、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谈判保证金。供应商须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供不低于谈判要求的谈判保证金金额的担保,否则视为未缴纳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缴纳时间以电子保函实际获得时间为准。供应商使用电子保函前务必仔细阅读《投保须知》、《保险条款》、《理赔须知》等内容,在使用电子保函过程中所遇一切相关问题及相关纠纷,均由供应商与保函出具机构之间自之间自行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5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机构投诉。

质疑和投诉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即“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4.6采购代理费

每个标项3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在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五、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正 (略)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0570-*

传真:/

地址: (略) 双塔街道文苑路89-3号二楼

2、采购人名称: (略) (略)

联系人:毛先生

联系电话:0570-*

传真:/

地址: (略) 虎山街道南三街5号

3、监督部门: (略) (略) 内审风控部

联系人:张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0-*

传真:/

地址: (略) 江滨北路1号

4、使用单位名称: (略) 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略) 双塔街道民声路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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