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鄂0103强清4号武汉博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审计服务询价函
2024鄂0103强清4号武汉博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审计服务询价函
武汉博申 (略)
强制清算审计服务询价函
(2024)鄂0103强清4号
各社会中介机构:
(略) 江 (略) 于**日作出(2024)鄂0103清申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武汉博申 (略) 强制清算一案,并于**日作出(2024)鄂0103强清4号《决定书》,依法指定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担任清算组,葛环珍为负责人。
为顺利推进强制清算程序,经与清算组确认, (略) 江 (略) 拟以询价采购的方式确定“武汉博申 (略) 强制清算审计项目”的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项目概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武汉博申 (略) 于**日成立,企 (略) ,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住所地: (略) 江汉区新华路18 (略) 花园4号楼14层4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3R;经营范围:建筑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水电工程、防水防腐工程、保温工程、环保工程、消防工程、安防工程设计及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建筑材料、机电设备及配件、防水材料、保温防腐材料、装饰材料、机电设备、电子产品、消防设备批发兼零售;建筑劳务分包(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审计机构工作范围
1、本次审计工作的工作范围:针对资产、负债及资金流向,对武汉博申 (略) 账务账册进行审计,形成专项审计报告。
2、工作地点: (略) 江汉区新华路186号
二、选聘方式
本次审计机构将根据各机构的报价、经验、工作方案等综合因素评判后择优选取。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证,具有相应的审计资质, (略) (略) 会计审计机构名册的优先;
2.拟委派参与本案的审计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具有强制清算、破产重整、破产清算的审计工作经验;
3.拟委派参与本案的审计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 (略) 的审计工作经验;
4.拟委派参与本案的工作人员需善于沟通,能以认真、细致、负责的态度配合管理人开展工作。
5.从事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与审计工作相关的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6.审计机构不存在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回避情形。
(二)需要提交的资料
参与本次选聘的审计机构需按照如下清单提供材料,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1.参加武汉博申 (略) 强制清算审计服务的报名表(原件);
2.有效的审计机构注册证书(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项目负责审计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 入选《 (略) (略) 会计审计机构名册》证明。
(三)报名方式
1.材料递送方式:*@*q.com
2.联系地址: (略) 武昌区武珞路421号帝斯曼国际中心30楼
3.联系人及电话:葛环珍* 金璐*
4.报名起止时间:**日起至**日17时止
武汉博申 (略) 清算组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1、受理强制清算申请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2、指定清算组决定书复印件一份;
3、报名表一份。
武汉博申 (略)
强制清算审计服务询价函
(2024)鄂0103强清4号
各社会中介机构:
(略) 江 (略) 于**日作出(2024)鄂0103清申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武汉博申 (略) 强制清算一案,并于**日作出(2024)鄂0103强清4号《决定书》,依法指定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担任清算组,葛环珍为负责人。
为顺利推进强制清算程序,经与清算组确认, (略) 江 (略) 拟以询价采购的方式确定“武汉博申 (略) 强制清算审计项目”的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项目概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武汉博申 (略) 于**日成立,企 (略) ,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住所地: (略) 江汉区新华路18 (略) 花园4号楼14层4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3R;经营范围:建筑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水电工程、防水防腐工程、保温工程、环保工程、消防工程、安防工程设计及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建筑材料、机电设备及配件、防水材料、保温防腐材料、装饰材料、机电设备、电子产品、消防设备批发兼零售;建筑劳务分包(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审计机构工作范围
1、本次审计工作的工作范围:针对资产、负债及资金流向,对武汉博申 (略) 账务账册进行审计,形成专项审计报告。
2、工作地点: (略) 江汉区新华路186号
二、选聘方式
本次审计机构将根据各机构的报价、经验、工作方案等综合因素评判后择优选取。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证,具有相应的审计资质, (略) (略) 会计审计机构名册的优先;
2.拟委派参与本案的审计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具有强制清算、破产重整、破产清算的审计工作经验;
3.拟委派参与本案的审计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 (略) 的审计工作经验;
4.拟委派参与本案的工作人员需善于沟通,能以认真、细致、负责的态度配合管理人开展工作。
5.从事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与审计工作相关的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6.审计机构不存在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回避情形。
(二)需要提交的资料
参与本次选聘的审计机构需按照如下清单提供材料,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1.参加武汉博申 (略) 强制清算审计服务的报名表(原件);
2.有效的审计机构注册证书(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项目负责审计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 入选《 (略) (略) 会计审计机构名册》证明。
(三)报名方式
1.材料递送方式:*@*q.com
2.联系地址: (略) 武昌区武珞路421号帝斯曼国际中心30楼
3.联系人及电话:葛环珍* 金璐*
4.报名起止时间:**日起至**日17时止
武汉博申 (略) 清算组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1、受理强制清算申请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2、指定清算组决定书复印件一份;
3、报名表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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