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哈尔滨南通大街安置住房建设项目-智能化建筑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Z-ZWGG-24001)
项目所在地区: (略)
一、招标条件
本哈尔滨南通大街安置住房建设项目-智能化建筑工程(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39.* 万元,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
司哈尔滨南通大街安置住房项目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哈尔滨南通大街安置住房建设项目-智能化建筑工程(二次),具体内容详见工程
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哈尔滨南通大街安置住房建设项目-智能化建筑工程(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哈尔滨南通大街安置住房建设项目-智能化建筑工程(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详见公告正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2 月 28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3 月 05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3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略) (略) 南岗区丽顺街 7 号一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3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略) (略) 南岗区丽顺街 7 号一楼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哈尔滨南通大街安置住房建设项目-智能化建筑工程(二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
人为中 (略) 哈尔滨南通大街安置住房项目部,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哈尔滨南通大街;
2.2 建设规模:哈尔滨南通大街安置住房建设项目-智能化建筑工程(二次),具体内容详见
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前完工;
2.4 招标范围:
1)监控系统工程:清单内室内外监控摄像设备、插座机柜、零星设备、交换机等的安装调试;
2)可视对讲系统工程:清单内出入口执行机构设备、交换机、出入口控制设备、等的安装调
试;
3)车辆出入口管理系统工程:清单内停车场管理设备等的安装调试;
4)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清单内设备、线缆及相关配件的供应、安装、调试及验收报验手续等;
5)三网通讯系统工程:清单内设备及相关配件的供应、安装、调试及验收报验手续等;
6)其余未明确部分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单位签发的书面文件为准;
7)*方同意: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方有权对上述所描述的工作内容进行增项或减项;
8) 除上述表述之外,施工图上明示或暗示、现行国家相关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方书面通知进行的增项或减项均属于*方应完成的工作范围。
除上述表述之外,此分部工程的内业资料编制、原材料二次复试费用、分部工程验收归档工
作的一切事宜、施工图上明示或暗示、现行国家相关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的要求、招标人书
面通知进行的增项或减项,均属于中标单位应完成的工作范围。
2.5 质量标准:合格;
2.6 招标控制价:*.97 元;
2.7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应具有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开户行或开户行信息,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
理,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本公告发布前至少 3 个月(2023 年 11 月-2024 年 1 月)企业
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略) 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技术负责人 1 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
质量员各 1 人,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
3.3、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未被列入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网站的查询
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4、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投标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
布当日)近三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http://**)
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5、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近三年内不得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信公开网(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
(http://**)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
得参加本项目。
3.6、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未列入中国铁建、中 (略) 合作方警示名录。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 年 2 月 28 日至 2024 年 3 月 5 日,每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6:00(北
京时间,休息日除外)。
4.2、地点: (略) (略) 南岗区丽顺街 7 号。
4.3、方式:现场获取。
4.4、售价:人民币 500 元/本,文件售后不退。只有通过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
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19 日 9 时 30 分,地 (略) (略) 南
岗区丽顺街 7 号一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 (略) 哈尔滨南通大街安置住房项目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 (略) 哈尔滨南通大街安置住房项目部
地 址: (略) 南岗区南通大街 199 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45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汇招 (略)
地 址: (略) (略) 南岗区丽顺街 7 号
联 系 人: 董先生
电 话: 0451-*
电子邮件: *@*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哈尔滨南通大街安置住房建设项目-智能化建筑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Z-ZWGG-24001)
项目所在地区: (略)
一、招标条件
本哈尔滨南通大街安置住房建设项目-智能化建筑工程(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39.* 万元,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
司哈尔滨南通大街安置住房项目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哈尔滨南通大街安置住房建设项目-智能化建筑工程(二次),具体内容详见工程
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哈尔滨南通大街安置住房建设项目-智能化建筑工程(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哈尔滨南通大街安置住房建设项目-智能化建筑工程(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详见公告正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2 月 28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3 月 05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3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略) (略) 南岗区丽顺街 7 号一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3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略) (略) 南岗区丽顺街 7 号一楼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哈尔滨南通大街安置住房建设项目-智能化建筑工程(二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
人为中 (略) 哈尔滨南通大街安置住房项目部,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哈尔滨南通大街;
2.2 建设规模:哈尔滨南通大街安置住房建设项目-智能化建筑工程(二次),具体内容详见
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前完工;
2.4 招标范围:
1)监控系统工程:清单内室内外监控摄像设备、插座机柜、零星设备、交换机等的安装调试;
2)可视对讲系统工程:清单内出入口执行机构设备、交换机、出入口控制设备、等的安装调
试;
3)车辆出入口管理系统工程:清单内停车场管理设备等的安装调试;
4)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清单内设备、线缆及相关配件的供应、安装、调试及验收报验手续等;
5)三网通讯系统工程:清单内设备及相关配件的供应、安装、调试及验收报验手续等;
6)其余未明确部分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单位签发的书面文件为准;
7)*方同意: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方有权对上述所描述的工作内容进行增项或减项;
8) 除上述表述之外,施工图上明示或暗示、现行国家相关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方书面通知进行的增项或减项均属于*方应完成的工作范围。
除上述表述之外,此分部工程的内业资料编制、原材料二次复试费用、分部工程验收归档工
作的一切事宜、施工图上明示或暗示、现行国家相关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的要求、招标人书
面通知进行的增项或减项,均属于中标单位应完成的工作范围。
2.5 质量标准:合格;
2.6 招标控制价:*.97 元;
2.7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应具有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开户行或开户行信息,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
理,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本公告发布前至少 3 个月(2023 年 11 月-2024 年 1 月)企业
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略) 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技术负责人 1 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
质量员各 1 人,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
3.3、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未被列入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网站的查询
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4、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投标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
布当日)近三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http://**)
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5、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近三年内不得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信公开网(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
(http://**)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
得参加本项目。
3.6、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未列入中国铁建、中 (略) 合作方警示名录。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 年 2 月 28 日至 2024 年 3 月 5 日,每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6:00(北
京时间,休息日除外)。
4.2、地点: (略) (略) 南岗区丽顺街 7 号。
4.3、方式:现场获取。
4.4、售价:人民币 500 元/本,文件售后不退。只有通过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
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19 日 9 时 30 分,地 (略) (略) 南
岗区丽顺街 7 号一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 (略) 哈尔滨南通大街安置住房项目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 (略) 哈尔滨南通大街安置住房项目部
地 址: (略) 南岗区南通大街 199 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45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汇招 (略)
地 址: (略) (略) 南岗区丽顺街 7 号
联 系 人: 董先生
电 话: 0451-*
电子邮件: *@*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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