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4年利通区肉牛产业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的公示
关于对2024年利通区肉牛产业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及自治区财政第一批畜牧兽医领域项目方案的通知》(宁农(牧)发〔2024〕1号)及《2024年自治区肉牛产业项目总体方案》文件精神。下达我区2024年肉牛产业项目建设任务3个,项目资金共计140万元,现就对项目实施主体做以下要求,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企业踊跃报名。
一、实施主体要求
(一)牛肉精深分割加工中心建设,支持我区养殖、加工主体建设牛肉精深分割加工中心 1个,要求年分割加工牛肉能力 100 吨以上,加工中心功能区布局合理,包括胴体储存区、分割加工区、包装区、成品储存区等;配套分割包装、分级加工、冷藏与冷链运输等设施设备。
(二)“宁夏六盘山牛肉”品牌体验店建设,支持经营主体在 (略) 建设“宁夏六盘山牛肉”品牌体验店1个,发展“特色牛肉餐饮体验+品牌牛肉销售”,要求品牌体验店门头标识“宁夏六盘山牛肉体验店”,面积200㎡以上,布局牛肉特色餐饮、产品展示展销和储存区,投产后年销售牛肉50吨以上。
(三)“宁夏六盘山牛肉”品牌营销店建设,支持经营主体在 (略) 建设“宁夏六盘山牛肉”品牌营销店1个,要求门头标识“宁夏六盘山牛肉”,面积50㎡以上,布局产品储存区、营销区,配套冷链贮存等设施设备,投产后年销售牛肉20吨以上。
二、补贴资金及方式
牛肉精深分割加工中心建设补助资金80万元,“宁夏六盘山牛肉”品牌体验店建设补助资金40万元,“宁夏六盘山牛肉”品牌营销店建设补助资金20万元,项目资金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进行兑付,同一经营主体、同一支持环节(城市)不得重复享受补贴。
三、报名时间
报名自通知发出之日起,截止日期到2024年3月4日。
四、联系方式
马天飞 *
五、报名地点
(略) 利通区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216室(利通北街263号)
附件:2024年利通区肉牛产业项目实施主体报名表
(略) 利通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7日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及自治区财政第一批畜牧兽医领域项目方案的通知》(宁农(牧)发〔2024〕1号)及《2024年自治区肉牛产业项目总体方案》文件精神。下达我区2024年肉牛产业项目建设任务3个,项目资金共计140万元,现就对项目实施主体做以下要求,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企业踊跃报名。
一、实施主体要求
(一)牛肉精深分割加工中心建设,支持我区养殖、加工主体建设牛肉精深分割加工中心 1个,要求年分割加工牛肉能力 100 吨以上,加工中心功能区布局合理,包括胴体储存区、分割加工区、包装区、成品储存区等;配套分割包装、分级加工、冷藏与冷链运输等设施设备。
(二)“宁夏六盘山牛肉”品牌体验店建设,支持经营主体在 (略) 建设“宁夏六盘山牛肉”品牌体验店1个,发展“特色牛肉餐饮体验+品牌牛肉销售”,要求品牌体验店门头标识“宁夏六盘山牛肉体验店”,面积200㎡以上,布局牛肉特色餐饮、产品展示展销和储存区,投产后年销售牛肉50吨以上。
(三)“宁夏六盘山牛肉”品牌营销店建设,支持经营主体在 (略) 建设“宁夏六盘山牛肉”品牌营销店1个,要求门头标识“宁夏六盘山牛肉”,面积50㎡以上,布局产品储存区、营销区,配套冷链贮存等设施设备,投产后年销售牛肉20吨以上。
二、补贴资金及方式
牛肉精深分割加工中心建设补助资金80万元,“宁夏六盘山牛肉”品牌体验店建设补助资金40万元,“宁夏六盘山牛肉”品牌营销店建设补助资金20万元,项目资金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进行兑付,同一经营主体、同一支持环节(城市)不得重复享受补贴。
三、报名时间
报名自通知发出之日起,截止日期到2024年3月4日。
四、联系方式
马天飞 *
五、报名地点
(略) 利通区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216室(利通北街263号)
附件:2024年利通区肉牛产业项目实施主体报名表
(略) 利通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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