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喀什管理局2024年水法宣传物品采购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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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喀什管理局2024年水法宣传物品采购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喀什管理局2024年水法宣传物品采购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印刷和出版服务/印刷服务/其他印刷服务

采购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喀什管理局
行政区域 莎车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2月27日 19:0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2月28日至2024年03月05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4:00 至 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团结路浙商大酒店 5 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3月09日 11: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团结路浙商大酒店 5 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 ¥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彭鹤玲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喀什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莎车县文化路1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伊克拉木江·依力哈木*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华嵘印橡 (略)
代理机构地址 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团结路浙商大酒店 5 楼 5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彭鹤玲 *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喀什管理局2024年水法宣传物品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获取:*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09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RYX(SCCGCS)2024-003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喀什管理局2024年水法宣传物品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范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喀什管理局2024年水法宣传物品采购

规模:进一步扩大水法宣传影响力,提高流域广大群众水法规知识及节约保护水资源意识,为提前谋划做好2024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工作,根据《喀什管理局2024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水法宣传活动方案》,需印制水法宣传物品,在叶尔羌河流域开展水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方在合同签订后2日内完成水法宣传物品的设计工作,合同签订完2024年3月20日前将全部水法宣传成品交至*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 2021年或 2022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2023 年成立的企业提供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近四个月的完税证明,成立不足四个月的,提供成立日至今);(5)具有被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四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需提供本单位员工近四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和人员明细表);(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7)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经营异常名录的、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28日 至 2024年03月0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4: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获取:*qq.com

方式:邮箱获取:*qq.com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9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团结路浙商大酒店 5 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09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团结路浙商大酒店 5 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喀什管理局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莎车县文化路15号        

联系方式:伊克拉木江·依力哈木*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华嵘印橡 (略)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团结路浙商大酒店 5 楼 501            

联系方式:彭鹤玲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鹤玲

电 话:   *

 
公告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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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喀什管理局2024年水法宣传物品采购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印刷和出版服务/印刷服务/其他印刷服务

采购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喀什管理局
行政区域 莎车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2月27日 19:0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2月28日至2024年03月05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4:00 至 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团结路浙商大酒店 5 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3月09日 11: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团结路浙商大酒店 5 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 ¥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彭鹤玲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喀什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莎车县文化路1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伊克拉木江·依力哈木*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华嵘印橡 (略)
代理机构地址 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团结路浙商大酒店 5 楼 5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彭鹤玲 *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喀什管理局2024年水法宣传物品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获取:*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09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RYX(SCCGCS)2024-003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喀什管理局2024年水法宣传物品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范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喀什管理局2024年水法宣传物品采购

规模:进一步扩大水法宣传影响力,提高流域广大群众水法规知识及节约保护水资源意识,为提前谋划做好2024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工作,根据《喀什管理局2024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水法宣传活动方案》,需印制水法宣传物品,在叶尔羌河流域开展水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方在合同签订后2日内完成水法宣传物品的设计工作,合同签订完2024年3月20日前将全部水法宣传成品交至*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 2021年或 2022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2023 年成立的企业提供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近四个月的完税证明,成立不足四个月的,提供成立日至今);(5)具有被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四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需提供本单位员工近四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和人员明细表);(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7)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经营异常名录的、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28日 至 2024年03月0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4: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获取:*qq.com

方式:邮箱获取:*qq.com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9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团结路浙商大酒店 5 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09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团结路浙商大酒店 5 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喀什管理局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莎车县文化路15号        

联系方式:伊克拉木江·依力哈木*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华嵘印橡 (略)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团结路浙商大酒店 5 楼 501            

联系方式:彭鹤玲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鹤玲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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