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竹园镇清江路边坡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青川县竹园镇清江路边坡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一章磋商邀请
四川标振 (略) (采购代理机构)受青川县竹园镇人民政府委托,拟对青川县竹园镇清江路边坡整治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BZ-2024-004号。
2.采购项目名称:青川县竹园镇清江路边坡整治项目。
二、资金情况
预算金额:*.75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青川县竹园镇清江路边坡整治项目(详见磋商文件)。
四、定向采购情况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工程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建筑业行业。
五、邀请供应商
本次竞争性磋商在采购与招标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备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项目技术 (略) 政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9.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 供应商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打印装订入册。
八、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获取时间:2024年3月4日至 2024 年3月8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具体时间为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获取地点: (略) 利州区万达晶座b座四楼414号
3.获取方式:现场报名登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
采购文件提供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供应商要求远程提供采购文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远程提供。
获取采购文件时, 现场报名登记,经办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3月14日10:00(北京时间);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文件接收时间: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十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3月14日1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二、磋商地点: (略) 利州区万达晶座b座四楼414号(开标室)。
十三、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 (略) 财政厅关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青川县竹园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青川县竹园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标振 (略)
通讯地址: (略) 利州区万达晶座b座四楼414号
联系人:殷老师
联系电话:*
第一章磋商邀请
四川标振 (略) (采购代理机构)受青川县竹园镇人民政府委托,拟对青川县竹园镇清江路边坡整治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BZ-2024-004号。
2.采购项目名称:青川县竹园镇清江路边坡整治项目。
二、资金情况
预算金额:*.75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青川县竹园镇清江路边坡整治项目(详见磋商文件)。
四、定向采购情况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工程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建筑业行业。
五、邀请供应商
本次竞争性磋商在采购与招标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备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项目技术 (略) 政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9.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 供应商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打印装订入册。
八、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获取时间:2024年3月4日至 2024 年3月8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具体时间为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获取地点: (略) 利州区万达晶座b座四楼414号
3.获取方式:现场报名登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
采购文件提供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供应商要求远程提供采购文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远程提供。
获取采购文件时, 现场报名登记,经办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3月14日10:00(北京时间);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文件接收时间: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十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3月14日1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二、磋商地点: (略) 利州区万达晶座b座四楼414号(开标室)。
十三、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 (略) 财政厅关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青川县竹园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青川县竹园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标振 (略)
通讯地址: (略) 利州区万达晶座b座四楼414号
联系人:殷老师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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