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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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询价公告

(略) 财政局

关于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询价公告


各有关单位:

(略) 财政厅《关于开展 2023 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琼财会〔2024〕72 号)的要求,我局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我 (略) 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采购项目

(略) 财政局2023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2017〕1号) (略) 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琼财会〔2024〕72 号)完成我局2023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完成时间在2024年6月21日前。

委托工作内容包括协助财政局 (略) 各单位内控报告编报工作,扎实推进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汇总、审核、报送、分析、应用等各项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 (略) 内控编报培训,编报指导和答疑,下属单位内控报告审核检查,局本级内控报 (略) 内部控制汇总报告编制, (略) 财厅工作设计内控 (略) 直部门编报情况进行评价,编制内控工作总结分析报告,发现问题并提出完善意见。

提交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资料、指导手册、审核底稿、内部控制报告及佐证材料(电子版)、内部控制评价指标及报告、总结分析报告等。

三、报价要求

如贵单位有意向参与该项目,请在2024年3月8日下午17:00之前进行报价,同时将加盖公章的报价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简介(含公司银行账户开户行和账号信息、联系人等),以上材料密封当 (略) 八所镇东海路 (略) 财政局205室。

联系人及电话:吴润成,0898-*。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我局将不予接受。



(略) 财政局

2024年3月5日

(略) 财政局

关于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询价公告


各有关单位:

(略) 财政厅《关于开展 2023 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琼财会〔2024〕72 号)的要求,我局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我 (略) 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采购项目

(略) 财政局2023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2017〕1号) (略) 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琼财会〔2024〕72 号)完成我局2023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完成时间在2024年6月21日前。

委托工作内容包括协助财政局 (略) 各单位内控报告编报工作,扎实推进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汇总、审核、报送、分析、应用等各项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 (略) 内控编报培训,编报指导和答疑,下属单位内控报告审核检查,局本级内控报 (略) 内部控制汇总报告编制, (略) 财厅工作设计内控 (略) 直部门编报情况进行评价,编制内控工作总结分析报告,发现问题并提出完善意见。

提交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资料、指导手册、审核底稿、内部控制报告及佐证材料(电子版)、内部控制评价指标及报告、总结分析报告等。

三、报价要求

如贵单位有意向参与该项目,请在2024年3月8日下午17:00之前进行报价,同时将加盖公章的报价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简介(含公司银行账户开户行和账号信息、联系人等),以上材料密封当 (略) 八所镇东海路 (略) 财政局205室。

联系人及电话:吴润成,0898-*。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我局将不予接受。



(略) 财政局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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