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第七中学北教学楼外立面改造项目
新乡市第七中学北教学楼外立面改造项目
一、项目概况
新乡市第七中学北教学楼外立面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卫滨区姜庄小区11号楼3单元2号2楼西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4年3月15日9时00分前提交谈判文件。
二、项目编号:HNCY(2024)010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新乡市第七中学北教学楼外立面改造项目(见清单)
四、项目预算金额:498,098.41元(资金已落实)
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信用要求: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六、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4年3月7日至 2024年3月11日,每天上午8点至12点,下午15点至18点(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略) 卫滨区姜庄小区11号楼3单元2号2楼西
方式:现场报名 。供应商报名时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15日9:00,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响应性文件恕不接受。
八、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河南 (略) 开标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上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本次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 (略) 第七中学
地 址: (略) 卫滨区八一路七中路6号
联系人:段先生
联系电话:0373-*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 址: (略) 卫滨区姜庄小区11号楼3单元2号2楼西
联系人:刘夏洋
联系电话:*
河南 (略)2024年 3月 6 日
一、项目概况
新乡市第七中学北教学楼外立面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卫滨区姜庄小区11号楼3单元2号2楼西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4年3月15日9时00分前提交谈判文件。
二、项目编号:HNCY(2024)010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新乡市第七中学北教学楼外立面改造项目(见清单)
四、项目预算金额:498,098.41元(资金已落实)
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信用要求: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六、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4年3月7日至 2024年3月11日,每天上午8点至12点,下午15点至18点(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略) 卫滨区姜庄小区11号楼3单元2号2楼西
方式:现场报名 。供应商报名时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15日9:00,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响应性文件恕不接受。
八、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河南 (略) 开标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上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本次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 (略) 第七中学
地 址: (略) 卫滨区八一路七中路6号
联系人:段先生
联系电话:0373-*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 址: (略) 卫滨区姜庄小区11号楼3单元2号2楼西
联系人:刘夏洋
联系电话:*
河南 (略)2024年 3月 6 日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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