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看守所在押人员物品代购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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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看守所在押人员物品代购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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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嵩县看守所在押人员物品代购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HNGJ-2024-OO6)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嵩县
一、招标条件
本嵩县看守所在押人员物品代购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嵩县看守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嵩县看守所在押人员物品代购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嵩县看守所在押人员物品代购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嵩县看守所在押人员物品代购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
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不接受进口产品。
(2) (略) 洛购财【2021】1 号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该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或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近二年内没有因所售商品 (略) 场监管
部门处罚的记录(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供应商须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商品, (略) 有实体店,价格不得高于本地
超市同类商品的价格,原则上 (略) 场价格(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管
理要求,遵守我方有关规定,服从我方的管理,一经发现供应超出规定范围食品,将立即取
消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供应商应自愿签定保密协议,严格遵守监所的各项管理制度,不得擅自泄露监所工作
内容和被监管人员信息(须出具保密承诺书,格式自拟)。
(6) 根据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 (略) 政府采购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谈判文件第六章)。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3 月 08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3 月 12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3 月 13 日 15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嵩县银燕小区 2-1-101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3 月 13 日 15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嵩县银燕小区 2-1-101 室
七、其他
河南 (略) 受嵩县看守所的委托,就嵩县看守所在押人员物品代购服务
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人进行报名。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GJ-2024-OO6
2、项目名称:嵩县看守所在押人员物品代购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或服务要求等):
4.1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嵩县看守所在押人员物品代购服务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4.2 资金来源:在押人员本人;
4.3 服务期限:1 年;
4.4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5 商品质量要求:合格。
4.6 代购方式:统一使用“智慧狱所商超”系统代购。
4.7 代购范围:不影响监所安全的日常生活用品和塑料软包牛奶(不包含奶粉)、小糕点、
饼干、方便面、火腿肠,以及苹果、桔子、橙子、香蕉等新鲜水果。
4.8 代购限额:每名被监管人员每周代购只限 1 次,每次限额 100 元,每月不得超过 4 次。
5、合同履行期限:1 年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
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不接受进口产品。
(2) (略) 洛购财【2021】1 号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该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或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近二年内没有因所售商品 (略) 场监管
部门处罚的记录(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供应商须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商品, (略) 有实体店,价格不得高于本地
超市同类商品的价格,原则上 (略) 场价格(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管
理要求,遵守我方有关规定,服从我方的管理,一经发现供应超出规定范围食品,将立即取
消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供应商应自愿签定保密协议,严格遵守监所的各项管理制度,不得擅自泄露监所工作
内容和被监管人员信息(须出具保密承诺书,格式自拟)。
(6) 根据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 (略) 政府采购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谈判文件第六章)。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 年 03 月 08 日至 2024 年 03 月 12 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5:00-18:0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嵩县银燕小区 2-1-101 室;
3、方式:现场购买;
4、售价:300 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5、供应商应持以下资料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
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购买文件时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
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
印件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4 年 03 月 13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嵩县银燕小区 2-1-101 室
其他事项:各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需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24 年 03 月 13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嵩县银燕小区 2-1-101 室
六、发布公告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发布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釆购人信息
名称:嵩县看守所
地址:嵩县纸房镇上纸路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9-*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 (略)
地址:嵩县银燕小区 2-1-101 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2024 年 03 月 07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嵩县看守所
地 址:嵩县纸房镇上纸路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37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 址: 嵩县银燕小区 2-1-101 室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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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看守所在押人员物品代购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HNGJ-2024-OO6)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嵩县
一、招标条件
本嵩县看守所在押人员物品代购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嵩县看守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嵩县看守所在押人员物品代购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嵩县看守所在押人员物品代购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嵩县看守所在押人员物品代购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
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不接受进口产品。
(2) (略) 洛购财【2021】1 号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该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或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近二年内没有因所售商品 (略) 场监管
部门处罚的记录(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供应商须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商品, (略) 有实体店,价格不得高于本地
超市同类商品的价格,原则上 (略) 场价格(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管
理要求,遵守我方有关规定,服从我方的管理,一经发现供应超出规定范围食品,将立即取
消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供应商应自愿签定保密协议,严格遵守监所的各项管理制度,不得擅自泄露监所工作
内容和被监管人员信息(须出具保密承诺书,格式自拟)。
(6) 根据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 (略) 政府采购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谈判文件第六章)。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3 月 08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3 月 12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3 月 13 日 15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嵩县银燕小区 2-1-101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3 月 13 日 15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嵩县银燕小区 2-1-101 室
七、其他
河南 (略) 受嵩县看守所的委托,就嵩县看守所在押人员物品代购服务
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人进行报名。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GJ-2024-OO6
2、项目名称:嵩县看守所在押人员物品代购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或服务要求等):
4.1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嵩县看守所在押人员物品代购服务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4.2 资金来源:在押人员本人;
4.3 服务期限:1 年;
4.4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5 商品质量要求:合格。
4.6 代购方式:统一使用“智慧狱所商超”系统代购。
4.7 代购范围:不影响监所安全的日常生活用品和塑料软包牛奶(不包含奶粉)、小糕点、
饼干、方便面、火腿肠,以及苹果、桔子、橙子、香蕉等新鲜水果。
4.8 代购限额:每名被监管人员每周代购只限 1 次,每次限额 100 元,每月不得超过 4 次。
5、合同履行期限:1 年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
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不接受进口产品。
(2) (略) 洛购财【2021】1 号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该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或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近二年内没有因所售商品 (略) 场监管
部门处罚的记录(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供应商须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商品, (略) 有实体店,价格不得高于本地
超市同类商品的价格,原则上 (略) 场价格(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管
理要求,遵守我方有关规定,服从我方的管理,一经发现供应超出规定范围食品,将立即取
消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供应商应自愿签定保密协议,严格遵守监所的各项管理制度,不得擅自泄露监所工作
内容和被监管人员信息(须出具保密承诺书,格式自拟)。
(6) 根据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 (略) 政府采购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谈判文件第六章)。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 年 03 月 08 日至 2024 年 03 月 12 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5:00-18:0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嵩县银燕小区 2-1-101 室;
3、方式:现场购买;
4、售价:300 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5、供应商应持以下资料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
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购买文件时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
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
印件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4 年 03 月 13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嵩县银燕小区 2-1-101 室
其他事项:各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需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24 年 03 月 13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嵩县银燕小区 2-1-101 室
六、发布公告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发布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釆购人信息
名称:嵩县看守所
地址:嵩县纸房镇上纸路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9-*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 (略)
地址:嵩县银燕小区 2-1-101 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2024 年 03 月 07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嵩县看守所
地 址:嵩县纸房镇上纸路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37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 址: 嵩县银燕小区 2-1-101 室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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