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三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年度焚烧炉液压缸维保服务竞争性比选项目
泰兴市三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年度焚烧炉液压缸维保服务竞争性比选项目
(略) (略)
年度焚烧炉液压缸维保服务竞争性比选项目
项目编号:22-01-2024-01FW-0014
1.竞争性比选条件
(略) (略) (以下简称:招标人) (略) 经济开发区通江西路1号,垃圾焚烧炉每年两次集中停炉实施计划性检修,液压缸需在停炉期间进行外委专业维保,该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现采取公开竞争性比选的方式进行采购。投标人在投标前需自行完成对项目实施的现场踏勘及维保服务方案的论证确立。
2.项目承包范围及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比选文件》)
2.1本项目由投标人对招标人焚烧炉液压缸进行专业维修,原则上在每年上半年与下半年各实施一次
(初定4月份、10月份),停炉期间两台炉错开检修维护,时间一般为15天左右。
2.2本项目承包服务期暂定为*年,自2024年04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合同一年一签。
2.3本项目合同承包服务期内每年度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招标人对中标的投标人在本年度的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在无重大违约或造成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的情况下),如评价为“优良”(90分以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下年度承包合同(满足合同实质性条款不变且合同价款不作调整的情况下)。
2.4承包期内如遇重大事项变更或不可预见因素,双方不受合同约定,即可按相关条款履行终止合同程序,并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和赔偿。
2.5 本项目年度液压缸维保预估发生费用在10万元以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竞争性比选项目为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的供应商为合格投标人。
(1)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一般纳税人开票资质;
(2)具有本项目液压缸生产制造、销售、维修资质;
(3)自2021年以来,具有至少一个本项目相同或类似液压缸设备的生产制造、维修业绩;
(4)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诚实、守信,没有违反相关采购法规、政策的记录;
(5)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完备的生产、供货、售后服务能力;
(6)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竞争性比选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竞争性比选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竞争性比选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其他情形。
3.3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人民币3万元(分项报价合计)。
4. 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2024年03月08日起~03月14日止,上午09:00至下午17:00(双休日除外),完成对招标人项目实施现场的勘察,确立维保服务方案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后,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略) (略) 综合部 报名并免费领取竞争性比选文件。
5. 竞争性比选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竞争性比选项目采购公告信息2024年03月08日在 (略) 网站发布(网址:https://www.cseg-sk.com/)。
6. 凡对本次竞争性比选报价项目有疑问,可现场核实或请以书面 (略) (略) 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徐晓明(综合部):* 邮箱:*@*q.com 。
(略) (略)
年度焚烧炉液压缸维保服务竞争性比选项目
项目编号:22-01-2024-01FW-0014
1.竞争性比选条件
(略) (略) (以下简称:招标人) (略) 经济开发区通江西路1号,垃圾焚烧炉每年两次集中停炉实施计划性检修,液压缸需在停炉期间进行外委专业维保,该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现采取公开竞争性比选的方式进行采购。投标人在投标前需自行完成对项目实施的现场踏勘及维保服务方案的论证确立。
2.项目承包范围及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比选文件》)
2.1本项目由投标人对招标人焚烧炉液压缸进行专业维修,原则上在每年上半年与下半年各实施一次
(初定4月份、10月份),停炉期间两台炉错开检修维护,时间一般为15天左右。
2.2本项目承包服务期暂定为*年,自2024年04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合同一年一签。
2.3本项目合同承包服务期内每年度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招标人对中标的投标人在本年度的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在无重大违约或造成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的情况下),如评价为“优良”(90分以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下年度承包合同(满足合同实质性条款不变且合同价款不作调整的情况下)。
2.4承包期内如遇重大事项变更或不可预见因素,双方不受合同约定,即可按相关条款履行终止合同程序,并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和赔偿。
2.5 本项目年度液压缸维保预估发生费用在10万元以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竞争性比选项目为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的供应商为合格投标人。
(1)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一般纳税人开票资质;
(2)具有本项目液压缸生产制造、销售、维修资质;
(3)自2021年以来,具有至少一个本项目相同或类似液压缸设备的生产制造、维修业绩;
(4)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诚实、守信,没有违反相关采购法规、政策的记录;
(5)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完备的生产、供货、售后服务能力;
(6)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竞争性比选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竞争性比选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竞争性比选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其他情形。
3.3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人民币3万元(分项报价合计)。
4. 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2024年03月08日起~03月14日止,上午09:00至下午17:00(双休日除外),完成对招标人项目实施现场的勘察,确立维保服务方案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后,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略) (略) 综合部 报名并免费领取竞争性比选文件。
5. 竞争性比选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竞争性比选项目采购公告信息2024年03月08日在 (略) 网站发布(网址:https://www.cseg-sk.com/)。
6. 凡对本次竞争性比选报价项目有疑问,可现场核实或请以书面 (略) (略) 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徐晓明(综合部):* 邮箱:*@*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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