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孟津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老法院屋顶彩钢瓦更换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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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孟津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老法院屋顶彩钢瓦更换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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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洛阳市孟津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老法院屋顶彩钢瓦更换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HNDC-2024-0310)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略) ,孟津县
一、招标条件
(略) 孟津区机关事务服 (略) 屋顶彩钢瓦更换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0.* 万元,招 (略) 孟津区机关事务服
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 (略) 孟津区机关事务服 (略) 屋顶彩钢瓦更换项目。位于河南
(略) 孟津区,主要内容为更换屋面彩钢板、更换屋面檩条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略) 孟津区机关事务服 (略) 屋顶彩钢瓦更换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略) 孟津区机关事务服 (略) 屋顶彩钢瓦更换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执行节约能
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在响应文件中附相关证
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 根据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
诺函”(详见附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
的真实性;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3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3 月 14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3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略) 孟津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3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略) 孟津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
(略) 孟津区机关事务服 (略) 屋顶彩钢瓦更换项目已经主管部门批准,项目具
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请潜在供应商在河南 (略) (河
(略) 伊滨区传媒大厦 C 座 507 室)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 2024 年 03 月 15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DC-2024-0310
2、项目名称: (略) 孟津区机关事务服 (略) 屋顶彩钢瓦更换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63 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项目概况:本 (略) 孟津区机关事务服 (略) 屋顶彩钢瓦更换项目。位于
(略) 孟津区,主要内容为更换屋面彩钢板、更换屋面檩条等。
5.2 工程建设地点: (略) 孟津区
5.3 采购范围:本项工程量清单、答疑(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5.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5 工期:20 日历天
 5.6 质量目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7 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5.8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5.9 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
达标生产
 5.10 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20 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执行节约能
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在响应文件中附相关证
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 根据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
诺函”(详见附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
的真实性;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三、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的供应商,请于 2024 年 03 月 12 日至 2023 年 03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
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
下同),请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
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至河南丹辰
(略) ( (略) 伊滨区传媒大厦 C 座 507 室)获取谈判文件, (略) 上报
名,请提前电话预约。
2、谈判文件 2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24 年 3 月 15 日 9 时 30 分整(北京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及谈判地点: (略) 孟津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
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
上发布,本次公告发布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孟津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孟津 (略) 县 (略)
联 系 人:许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 址: (略) 伊滨区传媒大厦 C 座 507 室
联 系 人: 吴女士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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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孟津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老法院屋顶彩钢瓦更换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HNDC-2024-0310)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略) ,孟津县
一、招标条件
(略) 孟津区机关事务服 (略) 屋顶彩钢瓦更换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0.* 万元,招 (略) 孟津区机关事务服
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 (略) 孟津区机关事务服 (略) 屋顶彩钢瓦更换项目。位于河南
(略) 孟津区,主要内容为更换屋面彩钢板、更换屋面檩条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略) 孟津区机关事务服 (略) 屋顶彩钢瓦更换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略) 孟津区机关事务服 (略) 屋顶彩钢瓦更换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执行节约能
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在响应文件中附相关证
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 根据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
诺函”(详见附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
的真实性;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3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3 月 14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3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略) 孟津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3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略) 孟津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
(略) 孟津区机关事务服 (略) 屋顶彩钢瓦更换项目已经主管部门批准,项目具
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请潜在供应商在河南 (略) (河
(略) 伊滨区传媒大厦 C 座 507 室)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 2024 年 03 月 15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DC-2024-0310
2、项目名称: (略) 孟津区机关事务服 (略) 屋顶彩钢瓦更换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63 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项目概况:本 (略) 孟津区机关事务服 (略) 屋顶彩钢瓦更换项目。位于
(略) 孟津区,主要内容为更换屋面彩钢板、更换屋面檩条等。
5.2 工程建设地点: (略) 孟津区
5.3 采购范围:本项工程量清单、答疑(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5.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5 工期:20 日历天
 5.6 质量目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7 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5.8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5.9 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
达标生产
 5.10 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20 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执行节约能
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在响应文件中附相关证
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 根据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
诺函”(详见附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
的真实性;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三、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的供应商,请于 2024 年 03 月 12 日至 2023 年 03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
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
下同),请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
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至河南丹辰
(略) ( (略) 伊滨区传媒大厦 C 座 507 室)获取谈判文件, (略) 上报
名,请提前电话预约。
2、谈判文件 2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24 年 3 月 15 日 9 时 30 分整(北京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及谈判地点: (略) 孟津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
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
上发布,本次公告发布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孟津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孟津 (略) 县 (略)
联 系 人:许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 址: (略) 伊滨区传媒大厦 C 座 507 室
联 系 人: 吴女士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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