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空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审计设备及防火墙授权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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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空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审计设备及防火墙授权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审计设备及防火墙授权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浙江 (略) ,招标项目资金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审计设备及防火墙授权采购项目采购1台日志审计设备,用于 (略) 络设备、安全设备、服务器设备运行日志;采购1台数据库审计设备,集中存储数据库运行日志;采购4个防病毒模块授权,在现有防火墙上新增防病毒模块, (略) 络层面病毒防范。具体详见第五章“服务标准及要求”。

2.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提供3年质保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依法核准登记证书作为证明材料;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③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 (略) 查询结果为准);

④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在投标函中承诺投标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 (略) 有关规定,被浙 (略) 列入禁止交易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4月4日16时30分工作日(以上均为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4.2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条规定的时间段内登录“浙 (略) 官网”,下载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如有)。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4月4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宁波栎社国际机场信息中心507室。

5.3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6.1 浙 (略) 官网 http://**

7.其他事项

7.1潜在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星号条款等重要内容有异议的,可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通过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受理),若招标人予以采纳,将对招标文件进行完善并以补充文件或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7.2★当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时,该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委托代理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证明方式为下列两个中的任意一个:①投标文件中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②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

7.3★投标函载明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项目负责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证明方式为下列两个中的任意一个:①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②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

8.日常事务联系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答疑等招标过程的日常事项):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74)*



浙江 (略) 审计设备及防火墙授权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


1.招标条件

审计设备及防火墙授权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浙江 (略) ,招标项目资金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审计设备及防火墙授权采购项目采购1台日志审计设备,用于 (略) 络设备、安全设备、服务器设备运行日志;采购1台数据库审计设备,集中存储数据库运行日志;采购4个防病毒模块授权,在现有防火墙上新增防病毒模块, (略) 络层面病毒防范。具体详见第五章“服务标准及要求”。

2.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提供3年质保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依法核准登记证书作为证明材料;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③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 (略) 查询结果为准);

④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在投标函中承诺投标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 (略) 有关规定,被浙 (略) 列入禁止交易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4月4日16时30分工作日(以上均为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4.2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条规定的时间段内登录“浙 (略) 官网”,下载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如有)。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4月4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宁波栎社国际机场信息中心507室。

5.3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6.1 浙 (略) 官网 http://**

7.其他事项

7.1潜在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星号条款等重要内容有异议的,可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通过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受理),若招标人予以采纳,将对招标文件进行完善并以补充文件或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7.2★当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时,该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委托代理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证明方式为下列两个中的任意一个:①投标文件中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②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

7.3★投标函载明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项目负责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证明方式为下列两个中的任意一个:①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②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

8.日常事务联系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答疑等招标过程的日常事项):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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