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工程财务审计中介机构入围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工程财务审计中介机构入围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工程财务审计中介机构入围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BOC-LN-SYJL*)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工程财务审计中介机构入围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 (略) 辽宁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工程财务审计中介机构入围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工程财务审计中介机构入围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工程财务审计中介机构入围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 年03 月20 日 09 时00 分到2024 年03 月27 日 17 时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04 月02 日 13 时30 分
递交方式:递交应答文件地点: (略) 辽宁省分行50F 会议室( (略) 沈河区青年大街1 号50F)(地点待定:具体递交应答文件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04 月02 日 13 时30 分
开标地点:递交应答文件地点: (略) 辽宁省分行50F 会议室( (略) 沈河区青年大街1 号50F)(地点待定:具体递交应答文件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七、其他
沈阳 (略) (招标代理机构)受 (略) 辽宁省分行(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工程财务审计中介机构入围采购项目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工程财务审计中介机构入围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
【BOC-LN-SYJL*】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工程财务审计中介机构入围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邀请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书。
响应缺漏项处理:
?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等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其他情形
授予合同/入围供应商数量:不多于6 家(具体按N-2 的规则确定,N 为通过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若N<6,项目失败)
【交货期:15 天内,交稿时间计算自采购方将资料提交给成交方之日起计算】
【服务期:服务期限3 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其他情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编辑】
】
(二)采购流程:
本项目采购流程由初步评审(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谈判(磋商)及评审两个阶段组成。
第一阶段:初步评审(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
1.采用公开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2.供应商须按要求在采购人处报名登记,并领取采购邀请文件。各供应商须按照采购邀请文件的要求,递交应答文件。
3.由谈判小组对领取采购邀请文件,并按规定时间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初步评审。
对所有领取了采购邀请文件并提交应答文件且初步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入递交二次报价及磋商环节(若初步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数量少于6 时,该项目终止采购流程)。
第二阶段:谈判及评审:
供应商须按规定参加谈判。谈判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商务部分(20%)、服务部分(40%)、价格部分(40%)等。
采购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不多于6 名的拟授予合同供应商。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供应商的合同。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非联合体,有丰富的工程竣工决算财务审计经验。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 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其他情形
4.项目分包:
□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3 年(2021 年1 月1 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 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
□本项目同一分包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3) 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其他关联关系情形。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并如实根据采购人要求作出书面承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证明材料有效性不足,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4.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方要求。
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6.未被宣告破产。
五、采购邀请文件的领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或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领取采购文件:
【时 间: 2024 年03 月20 日起至2024 年03 月27 日止,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 点:沈阳 (略) ( (略) 铁 (略) 8-2 号)
特别说明: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持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介绍信或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采购文件费用500 元(现金)售后不退
或
领取方式:电子邮件领取,邮件题目注明“领取XX 项目邀请文件”。请使用公司邮箱发送邮件到指定的邮箱:*@*q.com,在邮件 (略) 名称,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邮件附件须有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介绍信或授权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汇款凭证扫描件(采用汇款方式的须以
单位账户汇出)(汇款账户信息:“户名:沈阳 (略) ;建行沈阳滑翔支行;帐号:**”)四个电子件。
领 取:领取文件500 元】,售后不退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 ()、中国 (略) (http://**)上进行发布。
七、【项目说明会(不适用)
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举行项目说明会议,就本项目需求及相关要求向各投标人介绍情况。各供应商须派相关代表(项目经理及编制投标文件的商务人员等)参加会议,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会议时间:20XX 年XX 月XX 日。
地点:】
八、【踏勘:(不适用)
踏勘时间:20XX 年XX 月XX 日XX:00
踏勘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
踏勘地点:】
九、应答文件的递交:
【应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北京时间2024 年04 月02 日13:00 整。早于开始时间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 年04 月02 日13:30 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形式递交的应答文件。应答文件须密封后于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点,供应商须派其合法的授权人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应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并签字确认,应答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
递交应答文件地点: (略) 辽宁省分行50F 会议室( (略) 沈河区青年大街1 号50F)(地点待定:具体递交应答文件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十、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24-*
举报邮箱:report.*@*ankofchina.com
信函地址: (略) 沈河区青年大街1 号市府恒隆广场46 楼
十一、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略) 辽宁省分行
地 址: (略) 沈河区青年大街1 号
联系人:汪经理
电话:024-*
电子函件:*@*ank-of-china.com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沈阳 (略)
地 址: (略) 铁 (略) 8-2 号
邮 编:*
电 话:024-*
电子信箱:*@*q.com
联 系 人:王君君
账户信息:
开 户 名:沈阳 (略)
开 户 行:建行沈阳滑翔支行
账 号:**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略) 辽宁省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辽宁省分行
地 址: (略) 沈河区青年大街1 号
联 系 人:汪经理
电 话:024-*
电子邮件:*@*ank-of-china.com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 (略)
地 址: (略) 铁 (略) 8-2 号1 楼
联 系 人: 王君君
电 话: 024-*
电子邮件: *@*q.com
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工程财务审计中介机构入围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BOC-LN-SYJL*)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工程财务审计中介机构入围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 (略) 辽宁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工程财务审计中介机构入围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工程财务审计中介机构入围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工程财务审计中介机构入围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 年03 月20 日 09 时00 分到2024 年03 月27 日 17 时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04 月02 日 13 时30 分
递交方式:递交应答文件地点: (略) 辽宁省分行50F 会议室( (略) 沈河区青年大街1 号50F)(地点待定:具体递交应答文件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04 月02 日 13 时30 分
开标地点:递交应答文件地点: (略) 辽宁省分行50F 会议室( (略) 沈河区青年大街1 号50F)(地点待定:具体递交应答文件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七、其他
沈阳 (略) (招标代理机构)受 (略) 辽宁省分行(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工程财务审计中介机构入围采购项目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工程财务审计中介机构入围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
【BOC-LN-SYJL*】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工程财务审计中介机构入围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邀请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书。
响应缺漏项处理:
?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等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其他情形
授予合同/入围供应商数量:不多于6 家(具体按N-2 的规则确定,N 为通过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若N<6,项目失败)
【交货期:15 天内,交稿时间计算自采购方将资料提交给成交方之日起计算】
【服务期:服务期限3 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其他情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编辑】
】
(二)采购流程:
本项目采购流程由初步评审(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谈判(磋商)及评审两个阶段组成。
第一阶段:初步评审(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
1.采用公开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2.供应商须按要求在采购人处报名登记,并领取采购邀请文件。各供应商须按照采购邀请文件的要求,递交应答文件。
3.由谈判小组对领取采购邀请文件,并按规定时间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初步评审。
对所有领取了采购邀请文件并提交应答文件且初步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入递交二次报价及磋商环节(若初步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数量少于6 时,该项目终止采购流程)。
第二阶段:谈判及评审:
供应商须按规定参加谈判。谈判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商务部分(20%)、服务部分(40%)、价格部分(40%)等。
采购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不多于6 名的拟授予合同供应商。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供应商的合同。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非联合体,有丰富的工程竣工决算财务审计经验。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 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其他情形
4.项目分包:
□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3 年(2021 年1 月1 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 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
□本项目同一分包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3) 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其他关联关系情形。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并如实根据采购人要求作出书面承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证明材料有效性不足,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4.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方要求。
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6.未被宣告破产。
五、采购邀请文件的领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或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领取采购文件:
【时 间: 2024 年03 月20 日起至2024 年03 月27 日止,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 点:沈阳 (略) ( (略) 铁 (略) 8-2 号)
特别说明: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持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介绍信或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采购文件费用500 元(现金)售后不退
或
领取方式:电子邮件领取,邮件题目注明“领取XX 项目邀请文件”。请使用公司邮箱发送邮件到指定的邮箱:*@*q.com,在邮件 (略) 名称,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邮件附件须有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介绍信或授权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汇款凭证扫描件(采用汇款方式的须以
单位账户汇出)(汇款账户信息:“户名:沈阳 (略) ;建行沈阳滑翔支行;帐号:**”)四个电子件。
领 取:领取文件500 元】,售后不退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 ()、中国 (略) (http://**)上进行发布。
七、【项目说明会(不适用)
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举行项目说明会议,就本项目需求及相关要求向各投标人介绍情况。各供应商须派相关代表(项目经理及编制投标文件的商务人员等)参加会议,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会议时间:20XX 年XX 月XX 日。
地点:】
八、【踏勘:(不适用)
踏勘时间:20XX 年XX 月XX 日XX:00
踏勘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
踏勘地点:】
九、应答文件的递交:
【应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北京时间2024 年04 月02 日13:00 整。早于开始时间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 年04 月02 日13:30 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形式递交的应答文件。应答文件须密封后于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点,供应商须派其合法的授权人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应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并签字确认,应答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
递交应答文件地点: (略) 辽宁省分行50F 会议室( (略) 沈河区青年大街1 号50F)(地点待定:具体递交应答文件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十、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24-*
举报邮箱:report.*@*ankofchina.com
信函地址: (略) 沈河区青年大街1 号市府恒隆广场46 楼
十一、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略) 辽宁省分行
地 址: (略) 沈河区青年大街1 号
联系人:汪经理
电话:024-*
电子函件:*@*ank-of-china.com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沈阳 (略)
地 址: (略) 铁 (略) 8-2 号
邮 编:*
电 话:024-*
电子信箱:*@*q.com
联 系 人:王君君
账户信息:
开 户 名:沈阳 (略)
开 户 行:建行沈阳滑翔支行
账 号:**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略) 辽宁省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辽宁省分行
地 址: (略) 沈河区青年大街1 号
联 系 人:汪经理
电 话:024-*
电子邮件:*@*ank-of-china.com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 (略)
地 址: (略) 铁 (略) 8-2 号1 楼
联 系 人: 王君君
电 话: 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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