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度中省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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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度中省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根据《 (略) 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 (略) 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有关工作的预通知》及《 (略) 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第2次会议纪要》(〔2023〕4号)工作安排,经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等单位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决定,确定实施20 (略) 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3月25日至3月27日)以书面、电话、面 (略) 农业农村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 (略) 致和街道健康大道199号湔江大厦8楼。

联系电话:028-*;028-*。

附件:20 (略) 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表

(略) 农业农村局

**日

附件

20 (略) 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表

序号

镇(街道)

村(社区)

实施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项目总投资

(万元)

(略) 级

财政投资

(万元)

1

敖平镇凤泉村

(略) 敖平镇凤泉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略) 敖平镇凤泉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川芎公社”项目

(1)川芎公社1号厅(共一层)主体工程80 m2;(2)川芎公社1号厅室内装饰工程80m2;(3)川芎公社2号厅一层室内装饰工程180m2。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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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略) 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 (略) 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有关工作的预通知》及《 (略) 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第2次会议纪要》(〔2023〕4号)工作安排,经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等单位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决定,确定实施20 (略) 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3月25日至3月27日)以书面、电话、面 (略) 农业农村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 (略) 致和街道健康大道199号湔江大厦8楼。

联系电话:028-*;028-*。

附件:20 (略) 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表

(略) 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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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镇(街道)

村(社区)

实施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项目总投资

(万元)

(略) 级

财政投资

(万元)

1

敖平镇凤泉村

(略) 敖平镇凤泉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略) 敖平镇凤泉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川芎公社”项目

(1)川芎公社1号厅(共一层)主体工程80 m2;(2)川芎公社1号厅室内装饰工程80m2;(3)川芎公社2号厅一层室内装饰工程180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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