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关于主要领导离任审计项目比选公告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关于主要领导离任审计项目比选公告
(略) 人民政府对《 (略) 管理局关于调整2024年年初预算项目经费的请示》(昆城管请〔2024〕10号)的批示,为完成主要领导离任审计项目工作,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 (略) 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 (略) 管理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主要领导离任审计项目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主要领导离任审计(目录代码:B0302;目录名称:审计服务)。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 (略) 管理局。
三、 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 主要内容
按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要求, (略) 管理局主要领导任职期间的以下方面进行审计: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
(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
(三)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
(四)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情况,民生保障和改善情况,生态文明建设项目、资金等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以及在预算管理中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情况;
(五)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
(六)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七)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五、 资金预算
(一)项目金额:*元(点击查看>>万元整)。
(二)资金来源: (略) 管理局预算“主要领导离任审计”项目资金中支付。
六、 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丰富审计咨询服务工作经验。
(五)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及职业操守,能够认真、及时、准确的完成各项工作。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 目标要求
(略) 管理局主要领导离任审计项目有关工作。其他目标要求按行业质量控制体系要求执行。
八、 购买方式
按照《 (略) 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 (略) 财政局关 (略) 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和《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 (略) 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有关规定执行。
九、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4月1日 17:00
地点:呈贡新区行政中心4号楼2层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方式:0871-*
(略) 管理局
2024年3月26日
(略) 人民政府对《 (略) 管理局关于调整2024年年初预算项目经费的请示》(昆城管请〔2024〕10号)的批示,为完成主要领导离任审计项目工作,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 (略) 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 (略) 管理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主要领导离任审计项目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主要领导离任审计(目录代码:B0302;目录名称:审计服务)。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 (略) 管理局。
三、 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 主要内容
按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要求, (略) 管理局主要领导任职期间的以下方面进行审计: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
(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
(三)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
(四)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情况,民生保障和改善情况,生态文明建设项目、资金等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以及在预算管理中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情况;
(五)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
(六)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七)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五、 资金预算
(一)项目金额:*元(点击查看>>万元整)。
(二)资金来源: (略) 管理局预算“主要领导离任审计”项目资金中支付。
六、 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丰富审计咨询服务工作经验。
(五)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及职业操守,能够认真、及时、准确的完成各项工作。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 目标要求
(略) 管理局主要领导离任审计项目有关工作。其他目标要求按行业质量控制体系要求执行。
八、 购买方式
按照《 (略) 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 (略) 财政局关 (略) 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和《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 (略) 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有关规定执行。
九、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4月1日 17:00
地点:呈贡新区行政中心4号楼2层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方式:0871-*
(略) 管理局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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