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23年林业重点工程项目营造林及绿色示范村、古树名木复壮保护等市级检查验收公开招标公告
重庆市2023年林业重点工程项目营造林及绿色示范村、古树名木复壮保护等市级检查验收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 (略) 2023年林业重点工程项目营造林及绿色示范村、古树名木 (略) 级检查验收”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 (略) (略) ”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4月16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号:CQS24C*
项目名称: (略) 2023年林业重点工程项目营造林及绿色示范村、古树名木 (略) 级检查验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
最高限价:2,*
采购需求: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略) 2023年林业重点工程项目营造林及绿色示范村、古树名木 (略) 级检查验收 | 2,* | 1 | 项 | 为了全面核查2023年“两岸青山·千里林带”等林业重点工程项目营造林及绿色示范村、古树名木复壮保护完成情况和建设成效,按照重《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20〕137号)、《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技术导则》(渝林生〔2021〕11号)、《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检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重庆三峡库区腹心地带2022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技术导则》《国家储备林基地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对2023年实施的“两岸青山·千里林带”、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项目、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中央财政造林补助、森林质量提升(涉及森林抚育)、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营造林、油茶生 (略) 级验收;2023年拟认定的绿色示范村复查验收,2023年古树名木复壮保护抽查验收。同时,为实现2022年林业营造林项目闭环管理,对市级检查验收中不核实、不合格面积的整改情况和2023年审计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核查。 |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7月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适宜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不低于本项目预算总额的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1.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应将不低于合同总份额的18%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分包意向协议。
3.投标人若为大型及以上企业或为非企业性质法人的,应将不低于合同总份额的30%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微企业(其中小微企业的份额占比不低于60%),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分包意向协议。
注:
(1) 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应明确中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2)“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3月26日 至 2024年4月2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包
获取文件地点: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 (略) (略) ”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 (略) (略) (www.ccgp-http://**)登记加入“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 (略) (略) ”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4年3月26日-2024年4月2日17:00(工作时间)。
2.报名方式:
2.1.1 现场报名
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投标人到重庆 (略) ,递交《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1.2 非现场报名
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报名并购买。通过非现场方式报名的,将招标文件汇款凭证(注明项目号:CQS24C*)、《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q.com(邮箱)。汇款后凭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到重庆 (略) 换取票据。
户 名:重庆 (略)
开户行:华夏银行重庆中山支行
账 号:*28
2.1.3 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才被接收。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递交《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时一起递交。
4.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按时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才被接收。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4月16日 14: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4月16日 14: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2楼开标厅(地址: (略) 渝北 (略) 6号渝兴广场B9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开标时间: 2024年4月16日 14:30
开标地点: (略) (略) 2楼开标厅(地址: (略) 渝北 (略) 6号渝兴广场B9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略) 林业局
采购经办人:魏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
采购人地址: (略) 渝北区龙华大道 (略) 36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 (略)
代理机构经办人:张玉婷 许愿
代理机构电话:023-*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渝北区中华两江春城春玺苑写字楼2幢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玉婷 许愿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
项目概况:
“ (略) 2023年林业重点工程项目营造林及绿色示范村、古树名木 (略) 级检查验收”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 (略) (略) ”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4月16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号:CQS24C*
项目名称: (略) 2023年林业重点工程项目营造林及绿色示范村、古树名木 (略) 级检查验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
最高限价:2,*
采购需求: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略) 2023年林业重点工程项目营造林及绿色示范村、古树名木 (略) 级检查验收 | 2,* | 1 | 项 | 为了全面核查2023年“两岸青山·千里林带”等林业重点工程项目营造林及绿色示范村、古树名木复壮保护完成情况和建设成效,按照重《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20〕137号)、《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技术导则》(渝林生〔2021〕11号)、《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检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重庆三峡库区腹心地带2022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技术导则》《国家储备林基地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对2023年实施的“两岸青山·千里林带”、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项目、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中央财政造林补助、森林质量提升(涉及森林抚育)、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营造林、油茶生 (略) 级验收;2023年拟认定的绿色示范村复查验收,2023年古树名木复壮保护抽查验收。同时,为实现2022年林业营造林项目闭环管理,对市级检查验收中不核实、不合格面积的整改情况和2023年审计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核查。 |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7月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适宜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不低于本项目预算总额的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1.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应将不低于合同总份额的18%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分包意向协议。
3.投标人若为大型及以上企业或为非企业性质法人的,应将不低于合同总份额的30%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微企业(其中小微企业的份额占比不低于60%),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分包意向协议。
注:
(1) 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应明确中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2)“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3月26日 至 2024年4月2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包
获取文件地点: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 (略) (略) ”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 (略) (略) (www.ccgp-http://**)登记加入“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 (略) (略) ”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4年3月26日-2024年4月2日17:00(工作时间)。
2.报名方式:
2.1.1 现场报名
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投标人到重庆 (略) ,递交《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1.2 非现场报名
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报名并购买。通过非现场方式报名的,将招标文件汇款凭证(注明项目号:CQS24C*)、《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q.com(邮箱)。汇款后凭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到重庆 (略) 换取票据。
户 名:重庆 (略)
开户行:华夏银行重庆中山支行
账 号:*28
2.1.3 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才被接收。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递交《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时一起递交。
4.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按时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才被接收。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4月16日 14: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4月16日 14: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2楼开标厅(地址: (略) 渝北 (略) 6号渝兴广场B9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开标时间: 2024年4月16日 14:30
开标地点: (略) (略) 2楼开标厅(地址: (略) 渝北 (略) 6号渝兴广场B9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略) 林业局
采购经办人:魏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
采购人地址: (略) 渝北区龙华大道 (略) 36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 (略)
代理机构经办人:张玉婷 许愿
代理机构电话:023-*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渝北区中华两江春城春玺苑写字楼2幢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玉婷 许愿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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