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环投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长安垃圾填埋处置中心2024年-2025年度无人机巡检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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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环投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长安垃圾填埋处置中心2024年-2025年度无人机巡检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略) (略)

长安垃圾填埋处置中心2024年-2025年度无人机巡检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 本比选项目比选人为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1.2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 /。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比选范围:长安垃圾填埋处置中心2024年-2025年度无人机巡检服务,主要包括(1)膜面巡查;(2)填埋场气体检测;(3)填埋堆体温度监测;(4)膜破损区域面积测算;(5)夜间安全巡查;(6)无人机挂载大气压实验;(7)使用无人机配合比选人进行摄影、摄像宣传活动,或比选人要求的其他临时性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 服务期: 暂定一年。

2.3 服务地点: (略) 龙泉驿区洛带镇新桥村五组长安垃圾填埋处置中心。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具有有效的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航空摄影或航空喷洒(撒)或空中拍照或表演飞行或无人机驾驶员执照培训或空中巡查;

3.1.3 财务要求:近3年无亏损(新设立企业自设立以来);

3.1.4 类似业绩要求:

近年(**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 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的无人机巡查、巡检或拍摄相关的业绩,证明材料为: 合同复印件;

3.1.5 信誉要求:不存在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参选的情形;

3.1.6 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现场服务人员1名。项目负责人及现场服务人员均应为本单位人员,需具有“超视距等级”或以上驾驶员执照,并附项目负责人及现场服务人员执照复印件、身份证、最近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3.2 其他要求

3.2.1 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 1个标段参选,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 1个。

3.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日至**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略) 高新区中海国际G座13楼领取比选文件。

4.2 领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章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出示原件);

② 比选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出示原件);

4.3 比选申请人领取比选文件后,如确认参与本项目比选,需在成都环境集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8000/cdht/)完成注册,并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内点击报名,无需上传电子版参选文件。

4.4 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日9时30分, (略) 高新区锦城大道1080号天府世家一号楼成都 (略) 招投标交易平台(万象南路侧门2楼,具体开标室详见当天大屏幕显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网址:http://**)、成都 (略) 网站(网址: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中海国际G座13楼

联 系 人: 魏女士

电 话: 028-*

传 真: 028-*

,成都


(略) (略)

长安垃圾填埋处置中心2024年-2025年度无人机巡检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 本比选项目比选人为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1.2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 /。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比选范围:长安垃圾填埋处置中心2024年-2025年度无人机巡检服务,主要包括(1)膜面巡查;(2)填埋场气体检测;(3)填埋堆体温度监测;(4)膜破损区域面积测算;(5)夜间安全巡查;(6)无人机挂载大气压实验;(7)使用无人机配合比选人进行摄影、摄像宣传活动,或比选人要求的其他临时性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 服务期: 暂定一年。

2.3 服务地点: (略) 龙泉驿区洛带镇新桥村五组长安垃圾填埋处置中心。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具有有效的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航空摄影或航空喷洒(撒)或空中拍照或表演飞行或无人机驾驶员执照培训或空中巡查;

3.1.3 财务要求:近3年无亏损(新设立企业自设立以来);

3.1.4 类似业绩要求:

近年(**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 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的无人机巡查、巡检或拍摄相关的业绩,证明材料为: 合同复印件;

3.1.5 信誉要求:不存在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参选的情形;

3.1.6 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现场服务人员1名。项目负责人及现场服务人员均应为本单位人员,需具有“超视距等级”或以上驾驶员执照,并附项目负责人及现场服务人员执照复印件、身份证、最近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3.2 其他要求

3.2.1 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 1个标段参选,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 1个。

3.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日至**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略) 高新区中海国际G座13楼领取比选文件。

4.2 领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章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出示原件);

② 比选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出示原件);

4.3 比选申请人领取比选文件后,如确认参与本项目比选,需在成都环境集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8000/cdht/)完成注册,并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内点击报名,无需上传电子版参选文件。

4.4 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日9时30分, (略) 高新区锦城大道1080号天府世家一号楼成都 (略) 招投标交易平台(万象南路侧门2楼,具体开标室详见当天大屏幕显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网址:http://**)、成都 (略) 网站(网址: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中海国际G座13楼

联 系 人: 魏女士

电 话: 028-*

传 真: 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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