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4年市级教师培训项目承训机构的公告
关于遴选2024年市级教师培训项目承训机构的公告
广 元 市 教 育 局
关于遴选2024年市级教师培训项目承训机构的公告
根据《 (略) (略) 级教师培训项目承训机构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广教函〔2022〕44号)、《市教育局关于实施 (略) 级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广教函〔2024〕37号),现 (略) (略) 级教师培训项目承训机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略) (略) 级教师培训项目承训机构(具体见附件1)。
二、遴选范围
符合《 (略) (略) 级教师培训项目承训机构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附件6)的培训机构,在资质认定后方可参与承训机构遴选,并提交申报单位资质认定材料(见附件2)。
三、申报要求
(一)科学设计方案。各申报单位要认 (略) (略) 级教师培训项目规划要求(附件1),扎实开展需求调研和项目论证,精准制定培训方案。项目设计要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和高质量发展,聚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全面提升,针对教师职业发展不同阶段特点,分层分类精准设计课程。要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作为各类项目的必修内容,全面加强“四史”教育。
(二)优化培训内容。根据所申报项目实施目标要求,参照各学科学段教师(校长)培训课程指导标准,科学设计培训课程方案,结合广元教师培训实际需求,强化培训针对性与实效性。
(三)配强专家团队。遴选熟悉基础教育的高校专家和具有较强培训能力的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校长组建高水平的培训专家团队,原则上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和校长的比例不低于40%。
(四)注重增效提质。创新培训形式,重视实践性培训环节,助力教师解决问题、提升技能。加强过程和质量管理,在需求调研、方案研制、组织实施、经费管理、训后追踪和总结提升等环节做实做优,进一步强化优质课程资源建设,重视培训成果总结和提炼,生成优秀培训案例。
(五)严禁项目转包。各申报单位要科学评估自身培训承接能力,合理控制申报项目数量,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严禁将所承担的项目转包给第三方机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遴选程序
(一)机构申报。申报机构根据培训项目相关要求,填写培训项目申报书(附件3)和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同时递交资格认定材料。
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大学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从事教师教育 (略) 校、成人高校,教师专业发展机构、教研部门、研学基地、在广高校,均可申报。申报机构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资格认定。依据法律法规和《 (略) (略) 级教师培训项目承训机构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申报机构所提交的资格认定材料进行审查,以此确定机构是否具备申报资质。
(三)组织评审。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方案进行评审,按程序择优确定并公布项目承训机构及培训任务。
五、其他事项
(一)材料报送。各申报机构请于4月24日24: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纸质版(附件2、3、4)一式 (略) 教师发展中心,*@*63.com,名称统一为“**(单位)20 (略) 市级教师培训项目申报书(申报汇总表)”,逾期不再受理。
(二)联系方式。联系人及电话:吴林芝,0839-*,*。邮寄地址: (略) 利 (略) 125号广元开放 (略) 教师发展中心。
附件:1. (略) (略) 级教师培训项目规划汇总表
2.申报单位资质认定材料清单
5. (略) (略) 级教师培训项目公开遴选承训机构综合评分细则
6. (略) (略) 级教师培训项目承训机构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
(略) 教育局
2024年4月7日
广 元 市 教 育 局
关于遴选2024年市级教师培训项目承训机构的公告
根据《 (略) (略) 级教师培训项目承训机构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广教函〔2022〕44号)、《市教育局关于实施 (略) 级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广教函〔2024〕37号),现 (略) (略) 级教师培训项目承训机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略) (略) 级教师培训项目承训机构(具体见附件1)。
二、遴选范围
符合《 (略) (略) 级教师培训项目承训机构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附件6)的培训机构,在资质认定后方可参与承训机构遴选,并提交申报单位资质认定材料(见附件2)。
三、申报要求
(一)科学设计方案。各申报单位要认 (略) (略) 级教师培训项目规划要求(附件1),扎实开展需求调研和项目论证,精准制定培训方案。项目设计要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和高质量发展,聚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全面提升,针对教师职业发展不同阶段特点,分层分类精准设计课程。要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作为各类项目的必修内容,全面加强“四史”教育。
(二)优化培训内容。根据所申报项目实施目标要求,参照各学科学段教师(校长)培训课程指导标准,科学设计培训课程方案,结合广元教师培训实际需求,强化培训针对性与实效性。
(三)配强专家团队。遴选熟悉基础教育的高校专家和具有较强培训能力的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校长组建高水平的培训专家团队,原则上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和校长的比例不低于40%。
(四)注重增效提质。创新培训形式,重视实践性培训环节,助力教师解决问题、提升技能。加强过程和质量管理,在需求调研、方案研制、组织实施、经费管理、训后追踪和总结提升等环节做实做优,进一步强化优质课程资源建设,重视培训成果总结和提炼,生成优秀培训案例。
(五)严禁项目转包。各申报单位要科学评估自身培训承接能力,合理控制申报项目数量,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严禁将所承担的项目转包给第三方机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遴选程序
(一)机构申报。申报机构根据培训项目相关要求,填写培训项目申报书(附件3)和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同时递交资格认定材料。
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大学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从事教师教育 (略) 校、成人高校,教师专业发展机构、教研部门、研学基地、在广高校,均可申报。申报机构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资格认定。依据法律法规和《 (略) (略) 级教师培训项目承训机构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申报机构所提交的资格认定材料进行审查,以此确定机构是否具备申报资质。
(三)组织评审。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方案进行评审,按程序择优确定并公布项目承训机构及培训任务。
五、其他事项
(一)材料报送。各申报机构请于4月24日24: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纸质版(附件2、3、4)一式 (略) 教师发展中心,*@*63.com,名称统一为“**(单位)20 (略) 市级教师培训项目申报书(申报汇总表)”,逾期不再受理。
(二)联系方式。联系人及电话:吴林芝,0839-*,*。邮寄地址: (略) 利 (略) 125号广元开放 (略) 教师发展中心。
附件:1. (略) (略) 级教师培训项目规划汇总表
2.申报单位资质认定材料清单
5. (略) (略) 级教师培训项目公开遴选承训机构综合评分细则
6. (略) (略) 级教师培训项目承训机构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
(略) 教育局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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