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高新区东园区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和升级项目公开比选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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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高新区东园区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和升级项目公开比选邀请公告

龙武 (略) 受炎陵县 (略) 的委托,对湖南省炎陵县九龙工业园(东园区)污水处理站提质改造(委托代理编号:LWGJ-*)进行公开比选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炎陵高新区东园区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和升级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LWGJ-*

3、采购预算:*.00元

4、评标方法: □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5、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

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

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湖南省炎陵县九龙工业园(东园区)污水处理站提质改造

详见比选文件

1

*.00

*.00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 小微企业 □ 监狱企业 □ 福利性单位

□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 4 月 10 日至2024年4 月 12日(北京时间,下同)内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至龙武 (略) (略) (炎陵县中团村灵官坳56号三楼报名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4 月 17 日 15 30 (北京时间)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 4 月 17 日 15 30 (北京时间)

3、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龙武 (略) 开标室(炎陵县中团村灵官坳56号三楼 )

、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采 (略) (https:///)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疑问及质疑

1、潜在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或采购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 表示未选择。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联系人

姓 名:孟娜

电 话:*

2、采购人

名 称:炎陵县 (略)

地 址: (略) 炎陵县炎陵大道

联系人:李阳磊

电 话:*

邮 编:*

3、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龙武 (略)

地 址:炎陵县中团村灵官坳56号三楼

联系人:孟娜

电 话:*

邮 编:*



龙武 (略) 受炎陵县 (略) 的委托,对湖南省炎陵县九龙工业园(东园区)污水处理站提质改造(委托代理编号:LWGJ-*)进行公开比选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炎陵高新区东园区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和升级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LWGJ-*

3、采购预算:*.00元

4、评标方法: □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5、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

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

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湖南省炎陵县九龙工业园(东园区)污水处理站提质改造

详见比选文件

1

*.00

*.00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 小微企业 □ 监狱企业 □ 福利性单位

□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 4 月 10 日至2024年4 月 12日(北京时间,下同)内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至龙武 (略) (略) (炎陵县中团村灵官坳56号三楼报名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4 月 17 日 15 30 (北京时间)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 4 月 17 日 15 30 (北京时间)

3、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龙武 (略) 开标室(炎陵县中团村灵官坳56号三楼 )

、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采 (略) (https:///)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疑问及质疑

1、潜在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或采购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 表示未选择。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联系人

姓 名:孟娜

电 话:*

2、采购人

名 称:炎陵县 (略)

地 址: (略) 炎陵县炎陵大道

联系人:李阳磊

电 话:*

邮 编:*

3、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龙武 (略)

地 址:炎陵县中团村灵官坳56号三楼

联系人:孟娜

电 话:*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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