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4年度义乌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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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4年度义乌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的公告

为切实落实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制度,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 号)等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 (略) 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

一、建议项目范围

(一)建议项目主要包括:

1.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2.编制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3.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4. (略) 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5.需要(单位名称)决定的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下列事项不列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

1.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本单位无权决策的事项。

2.法律、行政法规对决策程序另有规定的重大决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调控决策,政府立法决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以及机关内部人事、财务、后勤等管理事项。

二、征集时间

自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2月3日。

三、反馈方式

本次建议征集由局政策法规科负责汇总。社会公众如有建议项目,可以填写《202 (略) 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建议表》(附件),并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信函: (略) 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科,地址: (略) 150号。请在信封上注明“202 (略) 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字样,邮编:*。

2.传真:0579-*。

附件:202 (略) 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建议表

(略) 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3日

202 (略) 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建议表

项目名称

承办单位

会办单位

决策依据

决策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说明

决策方案的主要内容和解决的主要问题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为切实落实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制度,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 号)等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 (略) 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

一、建议项目范围

(一)建议项目主要包括:

1.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2.编制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3.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4. (略) 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5.需要(单位名称)决定的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下列事项不列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

1.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本单位无权决策的事项。

2.法律、行政法规对决策程序另有规定的重大决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调控决策,政府立法决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以及机关内部人事、财务、后勤等管理事项。

二、征集时间

自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2月3日。

三、反馈方式

本次建议征集由局政策法规科负责汇总。社会公众如有建议项目,可以填写《202 (略) 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建议表》(附件),并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信函: (略) 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科,地址: (略) 150号。请在信封上注明“202 (略) 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字样,邮编:*。

2.传真:0579-*。

附件:202 (略) 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建议表

(略) 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3日

202 (略) 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建议表

项目名称

承办单位

会办单位

决策依据

决策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说明

决策方案的主要内容和解决的主要问题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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