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弥勒市分公司邮件运输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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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弥勒市分公司邮件运输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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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略) 邮件运输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
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融达招字 *)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 (略) (略) 邮件运输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9.69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由中标单位自行提供车辆、驾驶员, (略) 计划规定的频次发运辖区
内 12 个乡镇邮件及出口邮件,运输外包模式采取全流程外包,包括县乡进出口邮件装卸、
运输,车辆、驾驶人员及产生的相关附加费用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略) (略) 邮件运输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略) (略) 邮件运输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磋商要求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能从事经营范围内相应的经营业务。并满足下列资
格条件的要求:
⑴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认可的合法营业执照;
⑵银行开户许可证;
(略) 许可证或交通运输局 (略) 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许可等批准文件或营业执照经营
范 (略) 运输相关业务等;
⑷人员要求:投标单位自有持 C1 及以上驾驶证员工,驾龄满三年以上的不能低于 5 人,中
专及以上学历,驾驶员年龄在 20 周岁至 52 周岁区间,并提供自有或自有驾驶员行车证、驾
驶证、身份证证明等文件;
⑸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⑹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和社
会保障资金的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缴款证明,依法免缴
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3.2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
记录,是指谈判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3 磋商申请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
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信用云南”网站(http://**)的失
信惩戒名单。
3.4 磋商申请人应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人将对成交候选人的资料真实性进行核
实。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采购人除取消其成交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外,并向相关部
门报告其不良行为。磋商申请人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
3.5 若中标单位总部未在红河州,需在红河州拥有固定的分支机构或办事处。
3.6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4 月 16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4 月 22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 (略) 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26 日 15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红河 (略) 一楼会议室( (略) (略) 中地村 53 号)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26 日 15 时 30 分
开标地点:红河 (略) 一楼会议室( (略) (略) 中地村 53 号)
七、其他
(略) (略) 邮件运输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
争性磋商公告
1.磋商条件
根据省、州分公司《业务外包管理办法(试行)》规定, (略) 实际,“中国邮政集
团有限公 (略) 邮件运输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已被批准实施。采
购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红河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
(略)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竞
争性磋商,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磋商人提出磋商申请。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 (略) (略) 邮件运输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二次);
2.2 采购内容:由中标单位自行提供车辆、驾驶员, (略) 计划规定的频次发运
辖区内 12 个乡镇邮件及出口邮件,运输外包模式采取全流程外包,包括县乡进出口邮件装
卸、运输,车辆、驾驶人员及产生的相关附加费用等;
2.3 项目预算金额: (略) 全年运输里程总计 31.06 万公里,平均单价 1.6 元/公里,全
年外包费用合计 *.00 元;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 服务期限:采购的服务期限为 3 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到期前采购方将组织完成对供
应商合同履约情况的考核评价。若考核合格,则续签 1 年期合同,续签次数不超过两次;若
考核不合格,采购方将重新组织项目采购;
2.服务质量要求:(1) (略) 要求,对所派出外包驾驶员有准时到岗要求,
为确保外包车辆准时到达,投标方所派出驾驶员必须保证准点率达 100%(此指标依据中国
(略) 考核标准进行调整),确保在时限要求内完成运输任务,每趟次晚点到岗考核
500 元(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2)具体运输驾驶工作任务完成与考核, (略) 相关制度规定执行。
2.7 作业时间:上午 08:00-17:30;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磋商要求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能从事经营范围内相应的经营业务。并满足下列资
格条件的要求:
⑴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认可的合法营业执照;
⑵银行开户许可证;
(略) 许可证或交通运输局 (略) 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许可等批准文件或营业执照经营
范 (略) 运输相关业务等;
⑷人员要求:投标单位自有持 C1 及以上驾驶证员工,驾龄满三年以上的不能低于 5 人,中
专及以上学历,驾驶员年龄在 20 周岁至 52 周岁区间,并提供自有或自有驾驶员行车证、驾
驶证、身份证证明等文件;
⑸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⑹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和社
会保障资金的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缴款证明,依法免缴
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3.2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
记录,是指谈判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3 磋商申请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
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信用云南”网站(http://**)的失
信惩戒名单。
3.4 磋商申请人应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人将对成交候选人的资料真实性进行核
实。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采购人除取消其成交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外,并向相关部
门报告其不良行为。磋商申请人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
3.5 若中标单位总部未在红河州,需在红河州拥有固定的分支机构或办事处。
3.6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磋商文件的获取
5.1 时间:请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至 2024 年 4 月 22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08:30 至 11:30
时下午 14:00 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5.2 地点:红河 (略) ( (略) (略) 中地村 53 号);
5.3 方式:现 (略) 上获取;
5.3.1 现场获取采购文件:请携带以下资料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
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原件到红河 (略) ( (略) (略) 中地村 53 号)获取本项目采购文
件;
5.3.2 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将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
公章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
份证扫描件并附(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等信息)发送至红河 (略) 招标
部电子邮箱(*@*q.COM),同时拨打电话(0873-*)办理报名手续;
5.4 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600.00 元,售后不退。
6.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 年 4 月 26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6.2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地点为:红河 (略) 一楼会议室( (略) (略) 中
地村 53 号)。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仅在“中国 (略) http://** )” 、“中
国 (略) 站(http://**.cn)”上同时发布。采购人和代理机 (略) 站或
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地址: (略) (略) 80 号
联系人:刘师
联系电话:0873-*
采购代理机构:红河 (略)
地 址: (略) (略) 中地村 53 号
联系人:王淑敏、张登跃
联系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略) (略)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80 号
联 系 人:刘师
电 话:0873-*
电子邮件:*@*q.com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 (略)
地 址: (略) (略) 中地村 53 号
联 系 人: 张登跃 王淑敏
电 话: *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略) 邮件运输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
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融达招字 *)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 (略) (略) 邮件运输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9.69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由中标单位自行提供车辆、驾驶员, (略) 计划规定的频次发运辖区
内 12 个乡镇邮件及出口邮件,运输外包模式采取全流程外包,包括县乡进出口邮件装卸、
运输,车辆、驾驶人员及产生的相关附加费用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略) (略) 邮件运输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略) (略) 邮件运输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磋商要求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能从事经营范围内相应的经营业务。并满足下列资
格条件的要求:
⑴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认可的合法营业执照;
⑵银行开户许可证;
(略) 许可证或交通运输局 (略) 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许可等批准文件或营业执照经营
范 (略) 运输相关业务等;
⑷人员要求:投标单位自有持 C1 及以上驾驶证员工,驾龄满三年以上的不能低于 5 人,中
专及以上学历,驾驶员年龄在 20 周岁至 52 周岁区间,并提供自有或自有驾驶员行车证、驾
驶证、身份证证明等文件;
⑸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⑹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和社
会保障资金的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缴款证明,依法免缴
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3.2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
记录,是指谈判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3 磋商申请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
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信用云南”网站(http://**)的失
信惩戒名单。
3.4 磋商申请人应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人将对成交候选人的资料真实性进行核
实。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采购人除取消其成交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外,并向相关部
门报告其不良行为。磋商申请人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
3.5 若中标单位总部未在红河州,需在红河州拥有固定的分支机构或办事处。
3.6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4 月 16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4 月 22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 (略) 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26 日 15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红河 (略) 一楼会议室( (略) (略) 中地村 53 号)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26 日 15 时 30 分
开标地点:红河 (略) 一楼会议室( (略) (略) 中地村 53 号)
七、其他
(略) (略) 邮件运输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
争性磋商公告
1.磋商条件
根据省、州分公司《业务外包管理办法(试行)》规定, (略) 实际,“中国邮政集
团有限公 (略) 邮件运输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已被批准实施。采
购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红河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
(略)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竞
争性磋商,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磋商人提出磋商申请。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 (略) (略) 邮件运输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二次);
2.2 采购内容:由中标单位自行提供车辆、驾驶员, (略) 计划规定的频次发运
辖区内 12 个乡镇邮件及出口邮件,运输外包模式采取全流程外包,包括县乡进出口邮件装
卸、运输,车辆、驾驶人员及产生的相关附加费用等;
2.3 项目预算金额: (略) 全年运输里程总计 31.06 万公里,平均单价 1.6 元/公里,全
年外包费用合计 *.00 元;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 服务期限:采购的服务期限为 3 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到期前采购方将组织完成对供
应商合同履约情况的考核评价。若考核合格,则续签 1 年期合同,续签次数不超过两次;若
考核不合格,采购方将重新组织项目采购;
2.服务质量要求:(1) (略) 要求,对所派出外包驾驶员有准时到岗要求,
为确保外包车辆准时到达,投标方所派出驾驶员必须保证准点率达 100%(此指标依据中国
(略) 考核标准进行调整),确保在时限要求内完成运输任务,每趟次晚点到岗考核
500 元(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2)具体运输驾驶工作任务完成与考核, (略) 相关制度规定执行。
2.7 作业时间:上午 08:00-17:30;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磋商要求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能从事经营范围内相应的经营业务。并满足下列资
格条件的要求:
⑴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认可的合法营业执照;
⑵银行开户许可证;
(略) 许可证或交通运输局 (略) 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许可等批准文件或营业执照经营
范 (略) 运输相关业务等;
⑷人员要求:投标单位自有持 C1 及以上驾驶证员工,驾龄满三年以上的不能低于 5 人,中
专及以上学历,驾驶员年龄在 20 周岁至 52 周岁区间,并提供自有或自有驾驶员行车证、驾
驶证、身份证证明等文件;
⑸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⑹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和社
会保障资金的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缴款证明,依法免缴
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3.2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
记录,是指谈判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3 磋商申请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
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信用云南”网站(http://**)的失
信惩戒名单。
3.4 磋商申请人应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人将对成交候选人的资料真实性进行核
实。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采购人除取消其成交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外,并向相关部
门报告其不良行为。磋商申请人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
3.5 若中标单位总部未在红河州,需在红河州拥有固定的分支机构或办事处。
3.6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磋商文件的获取
5.1 时间:请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至 2024 年 4 月 22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08:30 至 11:30
时下午 14:00 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5.2 地点:红河 (略) ( (略) (略) 中地村 53 号);
5.3 方式:现 (略) 上获取;
5.3.1 现场获取采购文件:请携带以下资料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
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原件到红河 (略) ( (略) (略) 中地村 53 号)获取本项目采购文
件;
5.3.2 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将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
公章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
份证扫描件并附(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等信息)发送至红河 (略) 招标
部电子邮箱(*@*q.COM),同时拨打电话(0873-*)办理报名手续;
5.4 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600.00 元,售后不退。
6.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 年 4 月 26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6.2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地点为:红河 (略) 一楼会议室( (略) (略) 中
地村 53 号)。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仅在“中国 (略) http://** )” 、“中
国 (略) 站(http://**.cn)”上同时发布。采购人和代理机 (略) 站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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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地址: (略) (略) 80 号
联系人:刘师
联系电话:0873-*
采购代理机构:红河 (略)
地 址: (略) (略) 中地村 53 号
联系人:王淑敏、张登跃
联系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略) (略)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80 号
联 系 人:刘师
电 话:0873-*
电子邮件:*@*q.com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 (略)
地 址: (略) (略) 中地村 53 号
联 系 人: 张登跃 王淑敏
电 话: *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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